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异地购车上牌照的流程是怎样的?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异地购车上牌照的流程是怎样的?异地购车上牌照的流程是外地买车本地上牌流程:首先买好车→接着需要准备一张临时牌照,这个可向卖车的经销商索要或自己买一张,以备路上遇到交警检查→在出发前提前和所在地的保险公司业务员联系好,把你所购车辆的车架号发过去→到本地办上牌手续。二、异地买车要注意的情况1、 有些品牌的4S店在遇到要求自己挂牌的客户时,会先扣下车辆的免费首保卡,然后要求客户回来用车辆挂牌后的北京行驶证来换,目的还是为了杜绝外地客户跨区 买车。对于这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尽量在提车前坚持不让4S扣掉首保卡。如果实在没办法被扣掉,那也无妨,最多就是自己花点钱做首保而已,损失并不会太大。2、 有些朋友担心到北京买车后,在所在地没办法享受原厂的质保。按照我国汽车三包条例和各个汽车厂家的质保政策,只要是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手续齐全的车辆就能享 受相应的保修服务。比如两年或5万公里的质保期,比如第一次5000公里或7000公里的免费首保。总是无论在那里买车,只要所在地有该汽车品牌的4S店 或特约维修站,就能享受到厂家相关的质保服务。3、如果车子在保期内出现了要索赔的故障或是进行例行保养,只要去当地该品牌的4S店然后 出示保养手册即可,甚至连购车发票都无需出示。假如在保养或索赔过程中遭到4S店故意刁难,你可以拨打厂家的投诉电话来进行举报投诉。当然,如因车辆自身 出现严重故障或安全隐患所引起的需要退换车的情况,这时就必须得回车辆购买地了。当然,这种情况发生的几率很小,所以您到北京车买车后,大可放心的在本 地做保养和维修。4、对于优惠情况来说,如果你选中的车在所在地的优惠幅度与北京地区相差只有几千元的话,那不建议去北京提车。因为这样不 仅省不下多少钱,而且还得浪费时间和精力。此外,如果所在地离北京比较远,并且没有好的高速路线,那笔者也建议你打消去北京买车的念头。虽然北京的车价比 其他地区便宜,但单程去北京的交通费,回程的路桥费和油费,还有住宿费等等,这些成本都是需要计算到你的购车成本里的。5、由于是新车未过磨合期,所以在回程的路上,特别要注意发动机的转速不要超过3000转,车速保持在80—100km/h之间就行了,在长途驾车过程中一定不敢疲劳驾驶。所以本人建议,如果进京购车最好多带一个会开车的朋友同行,这样在回程中可以换着开。在日常生活当中,对于异地购买车辆的话,它是可以在本地来进行一个牌照的,上你的这样的一种牌照的话,是需要首先将车子开过去来办理手续,所以在这个车子开过去的这段路程当中,可以使用一个临时的牌照。
  
  
  


·商品房的交付标准是什么?
      商品房的交付标准是什么? 商品房的交付标准是什么? (1)工程竣工验收(包括消防和环保)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筑法》和《民法典》都要求工程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 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质量条例》)作为《建筑法》和《民法典》的配套行政法规开始实施。《质量条例》第四百七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本文进一步阐述了《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


·四川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
      近年来,随着四川省房价的不断上涨,大多数人在四川会选择购买二手房,那么对于在四川购买二手房的具体是怎样的流程,需要办理什么样的手续,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就由“”来为您解答四川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的具体规定。 一、四川二手房的买卖交易流程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2、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


·没有买车辆划痕险怎么报保险?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购买保险是一种通常的做法,尤其是车辆方面的保险,因为确实在车辆方面很容易造成车身的划痕。很多人想了解一下,没有买车辆划痕险怎么报保险?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没有购买划痕险,那么是不能够走相应的报销流程的。 一、没有买车辆划痕险怎么报保险? 没买车辆的划痕险的话是不能够报销的, 车子划痕险赔偿后,不达上限,不会影响第二年的车辆保险费。 划痕险全称车身划痕损失险,家庭自用车辆、非营业车辆可投保,是指...


·(1)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1)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


·一、交通事故伤残的赔偿谁赔?
      一、交通事故伤残的赔偿谁赔?交通事故伤残的赔偿由肇事者赔偿,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赔偿,超过部分由肇事方承担。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第1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指什么
      过失引起火车、汽车、电车等遭受破坏,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可能涉嫌构成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当然,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根据刑法规定,则不能构成本罪。也就是说,是否造成严重后果,是区分本罪罪与非罪的界限。那么,本罪所称的“严重后果”是什么意思?这要从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指什么,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怎么判讲起。请看下文。 一、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指什么 (一)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的概念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是指由于过失而引起火车、汽车、电车、船只、...


·分期付款买车利息怎么算
      一、分期付款买车利息怎么算信用卡而言其是没有利息的,当然这个所谓的零利息是在手续费的基础上的。银行贷款购车的方式的话,也要根据不同的银行有一定的差别的,例如招行的三年期的年贷利息为6.48%,它的方法就是利息=本金乘利率乘存期乘100%,比起来汽车金融公司贷款购车低不少。融资贷款利息是付完首款后的剩余贷款乘以利率,由于你每月都在还本金所以你贷款利息逐月递减。贷款额(贷款总额-已还贷款)乘利率 月还本金=每月还款总额二、确定好要买的车型一...


·一、交通事故无责交强险是否赔偿?
      一、交通事故无责交强险是否赔偿?投保人无责的情况下交强险也承担赔偿责任,但投保人无责的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是:(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二、交强险在哪些情形下不承担赔偿责任?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2、驾驶人醉酒的;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三、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么规定的?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


·企业招聘到新员工后会要求员工向企业提交一些相关的材料,这些材
      企业招聘到新员工后会要求员工向企业提交一些相关的材料,这些材料一方面是进行员工的等级和员工资料的办理,另一方面是对个人的资料进行审核,查看是不是存在造假的情况,还有就是银行卡的办理,那如果企业招聘面试通过之后我们入职需要哪些材料呢? 企业入职所需材料 1、个人信息登记表:也就是简历,无需赘言。 2、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大部分企业都会要求提供,这里说明一下常见的身份证复印件会用到什么地方:公司员工档案、集团公司总部备案、社保...


·一、交通事故诉讼标的额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诉讼标的额是什么? 交通事故诉讼标的额是肇事主体需要支付的经济赔偿金,任何有争议的都可以将详细的情形写入诉状之后,向法院起诉,由于案件的审理周期是比较长的,故此任何的当事人起诉都需要通过将案情写入诉状的方式,让司法机关了解经过。 二、交通事故诉讼费的标准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理赔标准
      发生交通事故后,依据交警部门的责任判定,交通肇事着需按责任标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理赔标准在法律上有着具体而细致的规定,交通肇事者需按判定的责任大小承担相对应的赔偿项目。如肇事者拒绝赔偿,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下面我们就和您分享一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理赔标准。 (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