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家逾期交付婚纱照定金能退么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商家逾期交付婚纱照定金能退么?可以退,因为商家家已经迟延履行,可以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在法律范围中属于担保条款,根据相关法律定金不可以退还,但是如果定金超出法定标准,双方认可同意是可以退回的,如果双方存在争议,那么就需要双方协商解决,或者是向相关部门投诉。所以如果当事人在定金单签字了,那么具有法律约束的协议就成立了,但是这个时候当事人要注意到底是定金还是订金。这两个词的意义是完全不同的。虽然订金和定金只是一个字的差别,但是它们的法律性质却是完全不一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要双倍返还定金。二、签合同的注意事项第一、注意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有些公司使用合同统一文本,这本是好事,但由于对合同性质了解不细,会出现张冠李戴的事情。例如本是加工承揽合同,却使用买卖合同文本,为合同以后的履行和适用法律条款增添了争议。第二、注意列明每项商品的单价有些公司在买卖合同中,标的是多类商品,但却只在合同中明确各类商品的总价款,而不确定具体每种商品的单价,一旦合同部分履行后发生争议,就难以确定尚未履行的部分商品的价款。第三、在合同中明确违约金和赔偿金计算方法《合同法》虽然规定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向其追索违约金或赔偿金,但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数额或计算方法,法院就会视为双方当时放弃违约金权利,而不予支持。增加赔偿实际损失的举证难度。第四、确定管辖法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果直接约定有难度,也可以约定:“如发生争议,双方均可向各自经营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第五、注意用词严谨例如合同中常见的约定:“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但是一方只签字没有盖章,在法院对方就可能会提出由于合同只签字没有盖章,因此合同还未生效的主张。因此此处应当约定:“合同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单位盖章后生效。”第六、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当前,经营单位的性质、种类、背景比较复杂,有关部门的管理不到位现象比较普遍。在此情况下,为防范欺诈行为,减少交易风险,非常有必要考虑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履行合同能力、信用情况等。主体资格方面应当查看一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不能仅凭其名片、介绍信、工作证、公章、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件。因为有的企业因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很有可能已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在要求商家双倍退回定金之前,要注意合同上写的是定金而不是订金,过合同上写的是订金,即便商家逾期交付了,也只能让商家如数返还订金,而不是双倍返还,所以,合同当中有些字眼一字之差,产生的法律效率却是千差万别。
  
  
  


·交通肇事事故中没有造成损失肇事逃逸者会被处罚吗?
      交通肇事事故中没有造成损失肇事逃逸者会被处罚吗?会被处罚,肇事者不构成犯罪,对肇事者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的规定,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肇事者违章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此时肇事者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同时肇事者为逃避法律的追究而驾车逃逸,但没有因逃逸而造成严重后果。这种情况符合刑法第133条规定的“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加重处罚情节,对肇事...


·为了配合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有些时候交警部门在接到报案之
      为了配合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有些时候交警部门在接到报案之后,会选择先对涉事车辆进行暂扣,当然,扣留涉事车辆并不属于处罚的一种,因而也不宜长时间扣留,损害所有人的利益。那通常出了交通事故扣车多久呢?请一起通过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出了交通事故扣车多久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应对事故现场勘验、检查,因收集证据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未规定扣留的期限。但法律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


·房屋买卖自行成交流程:
      房屋买卖自行成交流程:1、买卖双方将过户事宜达成一致后,确定房屋交易价格;2、到房屋登记发证大厅进行网签,提供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及房屋所有权证;3、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例如:面积、房屋坐落等;4、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买卖双方在房屋登记发证大厅办理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后,买方10个工作日后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再次到房屋登记发证大厅领证;5、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


·交通事故纠纷打官司需要找律师吗
      类似于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这样的纠纷,当事人在处理的过程中,每一步都是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因此一定要慎重处理。而对于交通事故纠纷来讲,要是打官司的话是否需要请律师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纠纷打官司需要找律师吗 无论是对于受害者还是肇事者,发生交通事故往往是由于意外造成,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会用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一般人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往往是自认倒霉,有的受害者能获得一点赔偿就了事,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少权益,因此还...


·股权转让需交哪些税?相关规定有哪些
      股权转让需交哪些税?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营业税 《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九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但转让该项股权,应按本税目征税”。2002年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对这种行为征税办法重新作出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对以无形资产、不动产...


·交通肇事脾脏损伤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
      交通肇事脾脏损伤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可以在治疗终结后做伤残鉴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此时尚未治疗终结,对治疗终结后,受...


·酒后驾车是一项十分危险的驾驶行为,特别是醉酒驾车,驾驶人会产
      酒后驾车是一项十分危险的驾驶行为,特别是醉酒驾车,驾驶人会产生视觉模糊、意识不清晰、反应能力迟缓、精神亢奋等不良反应,在路上行驶时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大大提升,甚至有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不仅严重危害道路公共安全,而且会导致无辜者的重大经济损失和人身伤亡,那么,南京醉驾113会如何判罚呢? 一、醉酒驾车判断标准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


·一、湖南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湖南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湖南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受害人伤亡家属还可以索赔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受害人伤亡家属还可以索赔吗?可以。但是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证明死亡与交通事故有关2、追溯时间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人身受到伤害的诉讼时效是1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3、赔偿标准我国对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有相关规定,但是各个地区根据月平均工资标准和月平均生活消费水平的差异,赔偿标准也不尽相同。因此没有一个固定的公式可以应用在所有案例上。全国各地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不是一尘不变的,都会随着当地的...


·交通事故责任有几种,包括哪些
      在出现交通事故的时候,需要由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做出划分,然后再依据这个责任,当事人各自做出赔偿。那具体来说,我国法律中规定的交通事故责任有几种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我国现行的交通事故责任共分五类,即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按照事故现场勘验和调查的事实,依据交通法规而作出的鉴定。它是以责论处、处罚得当、赔偿合理的基础,将直接关系到当事人要承担刑事、民事和行政责...


·交通罚款滞纳金上限是多少
      交通罚款滞纳金上限是多少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汽车进入千万户家庭,但是驾驶汽车却面临着许多交通违规的问题,许多人可能对交通罚款滞纳金上限并不了解,造成了相关经济损失,除此之外,交通违章处理期限是多久?通过下我们将为你详细解读这些信息。一、交通违章罚款滞纳金般来说,交通违章罚款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现场开具违章罚单,另一种是电子眼的拍摄记录下的违章。首先来看第一种违章罚款滞纳金的产生方式:现场开具违章罚单。一般是交通执法人员现场取证,然后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