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好意施惠开车人保护的规定是什么?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好意施惠开车人保护的规定是什么?好意施惠开车人保护的规定是开车侵权一般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在好意施惠过程中,施惠人违反侵权法上的义务,导致受惠人人身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受惠人本人也存在过错的,可以减轻施惠人的民事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好意实惠之侵权归责原则应当适用过错原则。但基于好意施惠的无偿性和良好的动机,以及善意目的性,应从民法的公平理念出发,酌情减轻施惠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即施惠人因其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受惠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应酌情适当承担赔偿责任,对因一般过失造成的损害则无须担责。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并结合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理论,侵权行为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两大基本类型。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有加害行为、有损害事实的存在、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四个方面。侵权行为法以保护权利为目的,对因侵犯权利所造成的损害可以基于该请求寻求赔偿。所以,当施惠者的行为造成对受惠者的损害并符合侵权行为构成要件时,完全可以引用侵权行为法的有关规定来寻求保护。二、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是怎样的?1、查看伤亡情况并现场拍照发生事故后,应该第一时间打开危险报警灯,在车后部树立安全警示牌,夜间须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拍照一定从事故车辆的前、后、左、右四个方向拍,把车辆位置、标志标线、周围的环境甚至建筑物都拍进去,尽量使照片能够表达当时的状况。在路面发生刮蹭后,首先是要确认一下现场有无造成人员伤亡。如果是轻微的擦碰,未造成重大影响。可以由双方将事故现场照片拍摄下来,自行协商解决进入快速理赔流程。注意:千万不要只拍摄受损部位,因为这无法鉴定是谁的责任。2、将车挪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在拍照后应及时将车辆移至不阻碍交通的地方,双方再协商责任。协商一致后,最好白纸黑字记下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车损状况、双方愿意承担的责任,以及双方的车牌号、保单号、驾驶证号、联系电话等,以方便日后联系去快速理赔中心定损理赔,或通知相关保险公司到现场理赔。但如果双方不能够达成一致的意见,就可以选择报警了。注意: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或者协商不成又不及时报警、造成交通堵塞的行为,民警将予以强制拆除现场,并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现实生活当中对于好意施惠的这样的一种规定的话,是非常的明确的,一般情况下如果说当事人员他自己开车的时候存在着很多的过错,并且导致同行的乘坐人员身体上面受到伤害的话,那么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者,不过会对此作出一定的法律保护。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肯定赔偿是少不了的。但是赔偿的数额和由谁来赔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肯定赔偿是少不了的。但是赔偿的数额和由谁来赔偿,这些都不是由交通事故当中的哪一方说了算的,国家制定都有详细的赔偿准则。而且赔偿也是要在进行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以后才可以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方为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的,由保险公司(或机动车方)在交强险有责任限额(医疗费用8000...


·无证醉驾摩托车致使自己受伤会受到什么处罚?
      无证醉驾摩托车致使自己受伤会受到什么处罚? 肇事方受伤并不能免除处罚。 无证驾驶本身属于违法行为,如发生交通事故且无其他情况的,应当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且应当依法承担处罚。 无证驾驶应当视具体情节轻重,依据以下条款进行处罚: 1、新交法里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


·临时工需要交纳社保吗 是否要给临时工买保险
      临时工需要交纳社保吗 是否要给临时工买保险?临时工需要交纳社保吗?是否要给临时工买保险临时工需要交纳社保吗?临时工往往是指那些非正式雇佣的劳动者,一般是一天结一次工钱。对于,这样的劳动者,单位是否有必要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呢?而临时工又是否要缴纳社保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我国目前没有临时工的称呼,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都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因此“临时工”也要参加社保。所谓临...


·交通事故法院开庭怎么处理?
      一般由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双方如果就赔偿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民事诉讼方式寻求解决。那么交通事故法院开庭怎么处理?我们结合民事案件审理程序来和您做个探讨,请看下文的分析。 一、交通事故案件开庭审理程序是怎样的? 如果司机是当事人,应当到庭,如果不能到庭,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到庭参与诉讼。在当事人不到庭,也没有代理人的情况下,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判决书生效后,如果当事人不能按照判决数额支付,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


·现在醉驾驾驶机动车的,会处罚款和吊销驾驶证,那么机动车范围内
      现在醉驾驾驶机动车的,会处罚款和吊销驾驶证,那么机动车范围内到底包不包括摩托车呢,很多人对这个概念不是很清楚,其实摩托车不能简单的归在机动车里面,要把它单独列出来,那么醉驾骑摩托车什么后果呢,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 骑摩托车醉驾,会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无证驾驶会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


·一、驾驶员醉驾交强险赔偿多少?
      一、驾驶员醉驾交强险赔偿多少?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


·我国公司债券在哪交易?
      我国公司债券在哪交易? 一、我国公司债券在哪交易 三个:银行间;交易所(上交所,深交所);银行柜台市场。 具体如下: 场外市场: .银行间市场。 主要是我国各类型银行相互之间的债券交易市场,可以有效的调节银行之间的货币流通和供应量。 一般政府主体发行或者批准发行的国债,地方债及企业债在该市场流通交易。 .银行柜台市场。 俗称otc市场,具有没有固定的交易场所,规定的成员资格,严格可控的规则制度和规定的交易产品和限制等特...


·起诉交通事故赔偿的证据有哪些
      在交通事故方面产生纠纷的,多数都是因为赔偿问题而产生的。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会选择通过诉讼方式来处理。那此时想要获得有利的判决,就需要收集相应的证据。那么起诉交通事故赔偿的证据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有下列几种:(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并且规定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具...


·交通事故的认定方法有哪些
      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可以说是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比较重要的一步,同时也是不可或缺的内容。一般对事故责任的认定由交警作出,但在实际认定的时候也有一定的方法。那么交通事故的认定方法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的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员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的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交通管理法规、规章,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认...


·交通事故逃逸行为有哪些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肇事者又有逃逸行为的话,在构成犯罪的情况下,起刑点就是3年有期徒刑,这是比较重的处罚。而对于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我国也是作出了明确规定的。下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交通事故逃逸行为情形 (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


·一、交通事故药费垫付由谁来垫付?
      一、交通事故药费垫付由谁来垫付?关于这个问题,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即肇事者一方并不存在法定的垫付义务。一般情况下,车方先行垫付的,待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可进行详细计算;伤者自行垫付,痊愈后根据法律规定理赔;车方和伤者协商垫付,待后期理赔时详细计算。如果出现双方都没有钱垫付医药费的情况,那么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