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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后如何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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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离婚后如何撤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第2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上述规定是基于维持家庭的稳定和培养夫妻感情而制定的,同时也是对那些视离婚为儿戏的人一种限制。但这个规定也不是对离婚撤诉后所有案件都是这样处理,对离婚撤诉后发现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是不受时间限制的。这就需要当事人提供有力的证据,证实“新情况、新理由”,否则,法院在六个月内,是不会重新立案的。但有一个情况需要特别注意,就是当你起诉后发现法院没有管辖权,有些没有经验的法官会劝你撤诉,然后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当事人不知法律特殊要求,尤其是最高法的司法解释,茫茫然撤了诉,再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时,又被告知半年后才能起诉时,当事人有一种被愚弄的感觉。所以,遇到这种情况,正确的做法是没有管辖权的法院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而不是撤诉之后又重新去起诉。
  二、离婚撤诉要注意什么
  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以下情形,人民法院都会裁定准予撤诉:(一)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二)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三)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四)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 人民法院一旦裁定准予撤诉,则不再继续行使审判权,诉讼即告终结。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各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不会再受理。本站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当事人在申请撤诉的时候一定要考虑清楚,毕竟撤诉之后,如果没有新的情况或者理由,那么原告一方至少要等6个月之后才能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假离婚的社会危害有哪些
      如今为了获取一些离婚,不少夫妻都会选择先进行假离婚,然后把事情办了之后,再复婚。当然,从法律角度来讲是不存在假离婚的。并且假离婚也会带来一些社会危害,那究竟假离婚的社会危害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假离婚的社会危害有哪些 (一)扰乱国家社会经济秩序。假离婚不仅是对我国《民法典》制度的严重破坏,有的夫妻为了逃避债务和法律责任,甚至用离婚之虚行诈骗之实,严重破坏了我国社会经济秩序; (二)损害了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离婚协议关于孩子抚养权需要写在上面吗?
      如果双方育有子女,那么就必须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否则,婚姻登记机关可以认定双方就子女抚养权问题,没有达成一致,可以不予受理。《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


·离婚孩子给男方女方抚养费给多少?
      现如今,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随着离婚率的增加,关于夫妻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房子分配问题、孩子归属种种问题也层出不穷。那么,今天通过下文我们来重点了解一下关于离婚孩子给男方女方抚养费给多少?相关的条款是什么?我们一一为您解答。 一、离婚孩子给男方女方抚养费给多少? 1、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


·非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是法律上“婚生子女”的对称,即我们俗语中的私生子女,是指没有法律上承认的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育的子女。非婚生子女的父母的婚姻关系虽然不符合法律要求,但非婚生子女同样是需要同样的抚养和保护的。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婚姻关系上不被法律所承认,但父母子女之间的血缘亲...


·老公和小三住一起这也算重婚吗?
      老公和小三住一起这也算重婚吗?可以算重婚,但需要提供一起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证据。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


·离婚诉讼财产保全结果告知书的内容有哪些
      离婚诉讼财产保全结果告知书的内容有哪些?1、财产保全的意义其意义在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执行兑现。2、财产保全的程序(一)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人应当向受案法院提出申请,明确需保全的对象的名称、数量、处所等。(二)提供担保。财产保全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担保的数额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三)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认为财产保全申请及担保符合条件的,将依法作出保全裁定并采取保全措施。3、财产保全的解除被申请人提供有效担保...


·香港离婚财产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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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生子抚养权纠纷解决办法有哪些
      私生子又称为非婚生子女,也就是男女双方在没有婚姻关系期间生下的孩子,这类孩子在抚养问题上是非常容易产生纠纷的,那你知道一旦产生纠纷有哪些解决办法吗?我们介绍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私生子抚养权纠纷解决办法有哪些 1、男女协商解决; 解决私生子由谁抚养、私生子的抚养权归谁的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男女协商解决,因为通过协商解决私生子的抚养权纠纷,可以以对彼此伤害最小、对孩子最为有利的方式解决私生子由谁抚养、私生子的抚养权归谁...


·新婚姻法离婚孩子归谁
      新婚姻法已经出台了,现在离婚率是很高的,在离婚的的时候孩子抚养权和夫妻财产的分配经常会纠纷的,很多离婚夫妻双方都想要孩子获得孩子的抚养权,那么新婚姻法离婚孩子归谁?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新婚姻法离婚孩子归谁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用母乳哺养,对婴儿的生长发育最为有利。从婴儿的生长发育的利益考虑,夫妻离婚后,凡...


·离婚后对方拒付抚养费该怎么办?
      离婚后对方拒付抚养费该怎么办?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当时当场领取离婚证; 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二、抚养费是什么?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


·离婚时的过错方如何认定
      夫妻离婚是因为其中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过错行为,从而导致婚姻关系的解除。因此,实践中对过错方的认定是很重要的,因为可以同时要求过错方做出离婚损害赔偿。那到底离婚时的过错方如何认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时的过错方如何认定 婚姻法上的离婚过错方是指:1、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2、实施家庭暴力的;3、重婚的;4、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对于过错方提出的离婚,法院仍应坚持以是否感情破裂为标准决定是否判决离婚。凡双方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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