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一章 总则
  
  1、 为统一工业与民用建筑预算工程量的计算,制定本规则。
  
  2、 本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构筑物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工程量预算及工程量清单,也适用于工程设计变更后的工程量计算。本规则与《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相配套,作为确定建筑工程造价及其消耗量的依据。
  
  3、 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除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及本规则各项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
  
  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一设计图纸表示的尺寸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米3)、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以长度计算的为米。
  
  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取值:立方米、平方米、米以下取两位;吨以下取三位;千克、件取整数。
  
  计算工程量时,应以施工图纸顺序,分部、分项,以次计算,并尽可能采用计算表格及计算机计算,简化计算过程。
  
  第二章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第一节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 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以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须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2、 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 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4、 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的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口上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5、 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空间设置架空层和深基础地下架空层和深基础地下室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层高超过2.2m,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 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 室内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8、 书库、立体仓库设有结构层的,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的,按承重书架层或货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9、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10、 建筑物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其层高超过2.2m时,应计算建筑面积。
  
  11、 有柱的雨篷、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篷、单排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2、 屋面上部优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3、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观望电梯间、阳台、厨窗、挑廊、走廊等,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4、 建筑物外有柱和顶盖走廊、檐廊,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挑出墙外宽度在1.5m以上时,按其顶盖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的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面积一半计算家住面积。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走廊,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5、 室外楼梯,按其自然层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
  
  16、 建筑物内变形缝、沉降缝等,凡缝宽在300mm以内者,均依其缝宽按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并入建筑物建筑面积之内计算。
  
  第二节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 突出外墙的构件、配件、附墙柱、垛、勒脚、台阶、悬挑雨篷、墙面抹灰、镶贴块材、装饰面等。
  
  2、 用于检修、消防等室外爬梯。
  
  3、 层高2.2m以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及吊脚架空层。
  
  4、 建筑物内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平台;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花架、凉棚等。
  
  5、 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等构筑物。
  
  6、 单层建筑物内分隔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天桥、挑台。
  
  7、 建筑物内宽度大于300mm的变形缝、沉降缝。
  
  第三节 其他
  
  1、 建筑物与构筑物连接成一体的,属建筑物部分按本章第一、二节规定计算。
  
  2、 本规则适用于地上、地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如遇有上述未尽事宜,可参照上述规则办理。
  
  第三章 土建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一节 土石方工程
  
  1、 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1、 土壤及岩石类别的确定: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划分,依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及岩石分类表》对照后确定2、 挖土一律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
  
  3、 平整场地及碾压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人工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及找平。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CM以外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平方米计算。
  
  建筑场地原土碾压以平方米计算。
  
  4、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按规定计算。
  
  5、 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地面之间净长线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6、 人工挖土方深度超过1.5米时,按下表增加工日。人工挖土方超深增加工日表单位:100m3深2m以内深4m以内深6m以内5.55工日17.6工日26.16工日
  
  7、 挖管道沟槽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可按规定宽度计算。
  
  8、 土方运距,按下列规定计算:
  
  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土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铲运机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方重心加转向距离45米计算。
  
  自卸车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
  
  在进行工程项目预算的时候用到工程量的地方需要按照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在项目前期进行预算是一个很重要的过程,因为工程预算直接决定了项目需要投入的资金成本以及利益,因此在预算的时候是需要格外仔细的,


·在实践中,有很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但并未订
      在实践中,有很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但并未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的具体事项,包括劳动报酬的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仅仅作了口头约定,或者约定的不明确。那么,作为劳动者,工资没有约定清楚怎么办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工资没有约定清楚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中应当具...


·九级工伤旧伤复发待遇怎么规定的?
      九级工伤旧伤复发待遇怎么规定的?九级工伤旧伤复发的工伤待遇规定:被保险人工伤医疗终结或被鉴定残疾等级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属旧伤复发的,可享受工伤医疗期待遇;未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的,不能享受工伤医疗期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残疾等级发生变更的,从鉴定生效之月始改领相应等级的待遇,其中一次性残疾补偿金,按新的等级标准补发差额。二、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


·一、劳动合同期满经偿办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期满经偿办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劳动合同期满经偿办法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原劳动部劳部发[1994]481号《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等。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二、法律依据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对在本单位工作的劳动者一次性给予的货币补偿。《劳动法》、原劳动部劳部发[199...


·在实际生活中,对于工薪族来说,全款买房不太现实,所以一般在他
      在实际生活中,对于工薪族来说,全款买房不太现实,所以一般在他们买房时,会选择通过按揭的方式购房。那么,在实践中,按揭买房怎么办理呢?此外,当我们在按揭购房时一般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介绍。 一、按揭买房怎么办理,如何办理按揭购房 按揭贷款就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按揭买房怎么办理,购房者办理按揭的程序一般是: 1、购房者与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预...


·建筑工程质保金的比例是多少
      建筑工程质保金的比例是多少?工程建设单位将工程承包出去的话,会和施工单位签署工程承包合同,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建设单位往往会在支付工程款的时候扣留一部分作为工程质保金。工程交付后,如果在质量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则质保金用来承担维修及赔偿损失。那么,建筑工程质保金的比例是多少?下面我们给您做个介绍。 一、建筑工程质保金的比例是多少? 工程质量保证金又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


·什么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如何解除
      说起劳动关系,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一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就应该属于劳动关系,但是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究竟什么劳动关系呢?劳动关系有建立的时候,自然也是可以解除的。此时又该如何来解除劳动关系。我们马上在下文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


·盐城市九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赔偿哪些费用?
      职工在工作中因为工伤事故导致身体受伤,经过所在地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后,如果受伤程度较严重,导致身体出现残缺受损、对工作和生活的正常进行造成不良影响的,职工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并依据鉴定结果请求相应的工伤赔偿,那么,盐城市九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赔偿费用由哪些呢? 一、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


·公司与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现如今的社会,找工作成为年轻人面临的一大问题,而找到合适自己工作的人则少之又少,每天面临自己不喜欢的工作让人头大的同时更会萌生出换工作的想法,但是工作最初签订的劳动合同就是为了保障员工利益的同时保障公司利益,那么不少人就提出了公司与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这类问题,那么我们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吧。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我国劳动法在规定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时,就劳动者有过错...


·单位辞退职工的条件有哪些
      虽然《劳动合同法》的法律中对职工的权益作出了保护,单位不能随意辞退职工,但这并不代表单位就不能辞退职工,只不过此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单位辞退职工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用人单位辞退职工的条件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 (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2)违...


·劳务纠纷的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劳务关系的发展和推广过程当中,我国相较于劳务关系引发的纠纷的监管体制也在不断的进行自我完善的。越来越多的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就使得在劳务关系当中的职工本人遇到劳务纠纷以后,自己要掌握一些有关劳务纠纷的相关法律依据,这样才能够在派遣单位和接收单位之间很好的保护好自身权益。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劳务纠纷的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劳动力派遣合同涉及两个法律关系,即劳动力派遣合同关系与劳动合同关系。对内而言,派遣单位与劳动者(本单位职工...


·工伤申请主体该怎么确定
      工伤申请主体该怎么确定 一、工伤申请主体该怎么确定 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的场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此系其法定义务。 2、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在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场合,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直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据此,此种申请必须满足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