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叉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说到交通事故,相信您都会想到叉车发生交通事故,这是一种常见的交通事故的情形,处理的过程和一般的交通事故有很多类似的地方,但也有不同。那么,叉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呢,叉车发生交通事故容易发生的原因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叉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如果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人身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自然人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法律制度。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是自然人,客体是身体健康权或生命权,赔偿的方式是财产赔偿,赔偿的义务人是致人损害的致害方。所谓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就是指因侵害自然人的身体健康权或生命权而提起诉讼的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案件,包括因赔偿义务人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
  
  
  二、叉车发生交通事故容易发生的原因有哪些?
  
  叉车事故发生的因素比较多,我们应该综合来看,并不是仅仅某一个因素导致了叉车事故。一般都是多个因素的组合导致了叉车事故的发生,我们唯有在分析叉车事故发生的原因方面把导致因素分类整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同类叉车事故发生的几率。
  
  1、叉车管理方面因素导致叉车事故发生
  
  1)操作叉车的工人缺乏培训或者培训不当。
  
  2)生产因素影响,如速度、工作压力等。
  
  3)缺乏合适的工具、配套设备配合。
  
  4)叉车管理人员对叉车工作分配不当。
  
  5)叉车没有定期保养,导致叉车长期处于不佳状态。
  
  6)叉车到了退休报废时间,没有及时处理继续使用。
  
  2、叉车驾驶方面因素导致叉车事故发生
  
  1)驾驶叉车速度过快。
  
  2)叉车超载搬运、升高、堆垛。
  
  3)转弯速度过快、转弯加速。
  
  4)叉车使用区域周围没有警戒线,叉车工作周围有人。
  
  5)工作中的叉车之间沟通不畅。
  
  6)叉车载人升高。
  
  7)叉车停放位置未严格规划管理。
  
  8)叉车清洁工作未到位,导致碎布等杂物缠绕叉车。
  
  9)叉车驾驶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10)叉车管理不当,特技驾驶,玩闹,无证驾驶。
  
  11)叉车负载物松散,升高堆垛导致负载物下落,严重的会导致叉车失衡。
  
  3、使用工况方面因素导致叉车事故发生
  
  1)叉车工作过道过于狭窄。
  
  2)叉车使用通道过于杂乱
  
  3)交叉路口和门上有障碍物。
  
  4)工作区的交通量庞大。
  
  5)噪音、异味、又都气体、粉尘、光线不足。
  
  6)叉车工作通道上有倾角比较大的斜坡。
  
  7)工作路况过差。
  
  8)下雨天叉车在路况较差的工况下作业。
  
  4、设计缺陷方面因素导致叉车事故发生
  
  1)叉车刹车系统失灵
  
  2)转向系统发生故障
  
  3)离合器、换挡联动装置、动力传输、电路出现故障。
  
  4)液压系统出现故障
  
  5)叉车安全方面设计缺陷
  
  6)叉车视野盲点太多。
  
  7)叉车驾驶室控制和仪表显示布局不科学。
  
  5、周边方面因素导致叉车事故发生
  
  1)叉车使用通道和行人通道没有分离开来。
  
  2)叉车工作区域没有明显限制闲杂人员进入的标志。
  
  3)叉车没有自身的工作安全区域。
  
  4)叉车工作区域需要保持足够宽敞。
  
  5)叉车工作区域不能有障碍物。
  
  6)行人对叉车喇叭没有安全意识感。
  
  7)在行人区未对叉车行驶速度做严格限制。
  
  8)避免叉车进入人流量比较大的区域工作。
  
  6、叉车本身方面因素导致叉车事故发生
  
  1)乘驾式叉车,如内燃叉车、座驾式电动叉车、LPG叉车、三支点电动叉车、前移式电动叉车等机动叉车,由于机动性能强,动力强劲,不易控制,容易发生叉车事故。
  
  2)小型仓储叉车,如电动堆高车、电动搬运车,这类叉车一般出现叉车事故的原因是叉车驾驶人员不能准确评估叉车使用工况,导致叉车倾倒、货物下落,从而导致叉车事故发生。
  
  综上所述,在叉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这个问题上,我们首先要做到不要慌张,要冷静的对待这个问题,考虑协商解决,然后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考虑司法途径进行解决。叉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是比较多的,所以您一定要注意行车安全,减少事故发生


·车辆超载如何处罚 车辆超载会影响事故责任认定吗
      车辆超载如何处罚 车辆超载会影响事故责任认定吗不同类型的机动车其实实际允许载人的数量不同,而作为驾驶人员就应该严格按照规定的准载人数来载人,不要有超载行为,毕竟在有超载行为的情况下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并且这样的行为也是属于交通违章行为的。那您知道一般车辆超载是怎么处罚的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车辆超载如何处罚? 私家车也属于载客汽车的范畴,所以,私家车超载也是要接受处罚的。2013私家车超载处罚同营运客车是一样的。按照新交...


·耍手机开车撞死人要坐牢吗
      对于耍手机开车撞死人要坐牢吗的问题,司机开车看手机撞死人会判交通肇事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


·交通事故处理提车时间是什么时候
      随着车辆的日益剧增,越来越多的人都会驾驶车辆,随着而来的交通事故也在逐渐增加,一方面,我们在开车的时候应该避免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我们还应该了解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现场应该怎么处理以及交通事故处理提车流程和时间。我们今天就为您讲述一下关于此类的问题。 一、 交通事故发生后现场处理流程 (一)立即停车,避免危险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车,马上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如果是晚上还要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车辆没有撤离到安全区域时,应该在车身后...


·一、交通事故二审改判案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二审改判案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二审改判案在审理时需要遵守以下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3)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


·交通肇事最低能判多久?
      交通肇事最低能判多久?交通肇事罪,最低可以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车祸农村户口误工费需要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车祸农村户口误工费需要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车祸农村户口误工费需要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车祸农村户口误工费需要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根据鉴定出的等级不同有着不同的赔偿标准。 二、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


·随着城市中的车辆的与日俱增,交通事故时常发生。行政机关的交通
      随着城市中的车辆的与日俱增,交通事故时常发生。行政机关的交通事故处理事件越来越多。醉驾就是最典型的一种。我国刑法已经将醉驾写入刑法,醉酒驾驶要受到刑法的强制性惩罚,同时会被吊销驾驶证。醉酒驾驶的行为需要经过检察院起诉、法院判决才能受到刑法的惩罚。那么,醉驾没移交检察院会被吊销驾驶证吗?一、醉驾的概念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大于80毫克即为醉酒...


·辞职了怎么自己交社保
      离职后自己缴纳社保只有两种方式,第一种就是通过单位进行代缴,第二种就是自己以自由职业或者是灵活就业者的身份自行缴纳社保。1、单位代缴:个人可在代缴机构进行社保的贷款,代缴社保一般可缴纳五险,用户只需要自己承担个人缴纳部分及单位缴纳部分的费用即可,另外一般代缴机构会收取一定的代缴服务费,因此一般代缴每月的综合费用还是比较高的,用户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2、个人缴纳:个人进行社保的缴纳最多只能够缴纳3险(失业、医疗、养老),用户可携...


·无证驾驶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责任?
      在发生交通事故纠纷的时候,损害赔偿问题是避免不了的问题。确定损害赔偿由谁承担的依据便是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交通事故责任因为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在交通事故时所为的行为而不同。那么,无证驾驶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责任?我们为您答疑解惑。 一、交通事故责任的如何认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1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朋友借车醉驾车被扣车发生交通事故主要负责任吗?
      朋友借车醉驾车被扣车发生交通事故主要负责任吗? 如果借车给别人时,车主明知别人是醉驾,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就需要承担责任,因为有过错。 如果车主是在别人没有喝酒的正常情况下借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就无需承担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


·众所周知,与一手房交易相比,二手房交易时很多方面需要评估,最
      众所周知,与一手房交易相比,二手房交易时很多方面需要评估,最常见是在二手房按揭贷款时要经过银行指定的专业机构评估后方能取得。而除此之外,二手房交易中也会有其他一些情况需要评估,那到底二手房交易中有哪些情况需要评估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二手房交易中哪些情况需评估? 1、二手房价格明显过低时需要房地产评估。二手房交易价格的多少与所缴纳的税费是相关的,买卖双方当事人为了少缴税费往往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报其成交价格时低报、少报,房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