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处理提车时间是什么时候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随着车辆的日益剧增,越来越多的人都会驾驶车辆,随着而来的交通事故也在逐渐增加,一方面,我们在开车的时候应该避免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我们还应该了解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现场应该怎么处理以及交通事故处理提车流程和时间。我们今天就为您讲述一下关于此类的问题。
  
  一、 交通事故发生后现场处理流程
  
  (一)立即停车,避免危险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车,马上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如果是晚上还要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车辆没有撤离到安全区域时,应该在车身后方50-10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避免二次事故发生,危机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二)查看现场,拍照取证
  
  查看事故现场,是否有车辆受损,人员伤亡。
  
  如果双方只是轻微的碰擦,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双方可以将事故现场进行拍照保留证据,自行协商解决进入快速理赔流程。
  
  在拍照的过程中尽量从不同的角度(前、后、左、右)进行拍摄,不能只拍摄自己财产受损的位置,确保照片能直观的反应出车辆的位置、标志标线、周围建筑物。
  
  (三)事故报警,保险报案
  
  如果事故较为严重,自己无法处理的,如:有人员的伤亡,事故起因复杂,责任确定双方有争议的,或者其他情形认为有必要交警处理的,应尽快拨打122交通报警电话,同时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如果事故存在人员伤亡的,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确保伤员人员得到及时的救治。
  
  (四)撤离现场,确保安全
  
  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确保车辆的正常同行,事故车辆可以安全移动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并且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保留相关证据后,将车辆移动到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五) 事故发生,解决纠纷
  
  1、自行协商,达成协议
  
  事故中,机动车一方与机动车、非机动车或者行人之间只有财产损失,双方当事人对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成因没有争议的,或者其他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的情形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就事故产生的财产损失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的,可以填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
  
  (1)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的效力
  
  双方就损害赔偿自行协商所达成的协议,与一般的民事合同的效力是一样的,在不违背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
  
  (2)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的内容
  
  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
  
  ②当事人姓名;
  
  ③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
  
  ④事故形态、碰撞部位;
  
  ⑤ 赔偿责任;
  
  2、事故轻微,简易程序
  
  仅造成人员轻微伤或者没有争议的财产性损失的交通事故,可以由一名交警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理,但是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除外。
  
  ①交警固定现场证据,当事人撤离现场;
  
  ②交警根据现场证据和当事人、证人的叙述,记录事故状况;
  
  ③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签名;
  
  ④当事人请求调解的,交警应当场进行调解,并记录在调解结果中,当事人签名调解书生效;
  
  3.事故严重,一般程序
  
  如果事故较为严重,有人员的伤亡,事故起因复杂,责任确定双方有争议的,简易程序无法解决或者双方不愿以简易程序解决的,当事人需要通过一般程序来解决交通事故。
  
  ① 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责任认定。
  
  ② 受害人进行伤残鉴定。
  
  ③ 双方对事故达成和解。
  
  ④ 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调解。
  
  ⑤ 受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 交通事故处理提车时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的期限为20日;
  
  20日内无法完成检验、鉴定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扣留10日。
  
  被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
  
  检验、鉴定完成后2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
  
  交通事故检验鉴定期限为20天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需要,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对交通事故的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人体损伤、尸体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进行检验、鉴定。
  
  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和前款规定的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不是说只有交通事故处理或者赔偿完之后才能进行提车的,只要相关的手续完善了之后,检验和鉴定之后没有大的问题是可以提前提车的。交通事故处理提车时间最长也就在一个月左右。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应该是每个驾驶人都需要了解的内容。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费:以发票为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住院天数 三、营养费:500-1000元(病历有注明“加强营养”才有赔偿) 四、后续治疗费:二次手术的费用 五、护理费:50元/天×住院天数 六、误工费:(本人工资)元/30天× 天(计算到你出鉴定结果的前一天) 七、残疾辅助器费:假肢公司确定的装配价格×20年 八、交通费:500-2000元 九、残疾赔偿金 30226.71×...


·法律规定交通肇事拘留多久
      法律规定交通肇事拘留多久 一、交通肇事拘留多久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2、《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


·一、交通事故撞成植物人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撞成植物人赔偿多少钱?车祸把对方撞成植物人,应当按照规定赔偿,一般在几十万左右,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可能赔偿以下15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其他财产损失费。二、《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


·下班途中遇车祸属于工伤吗
      在实践中,大多数劳动者都不是居住在单位附近,而是需要开车或者是坐公交去上下班,可近年来,交通事故却频频发生。那在法律上,劳动者在下班途中遇车祸,此时受伤的算工伤吗?其实不少劳动者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下班途中遇车祸算工伤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


·工伤车祸用人单位如何赔偿?
      工伤车祸用人单位如何赔偿? 一、工伤车祸用人单位如何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要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确定赔偿数额。一般由工伤保险基和用人单位赔付,而劳动者可以同时向事故责任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


·公司车辆管理规定是什么?
      公司车辆管理规定是什么? 《公司车辆管理规定》是什么 第一章 制度总则 《公司车辆管理规定》第1条 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所说公司车辆是指公司的专车、及公务用车辆。专车系指公司为部分特定人员或部门特配车辆。公务车系指除上述专车以外的所有车辆。所有车辆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章 车辆管理 第3条 行政部与车辆责任人左炳祥负责车辆...


·交通工具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同时也会给人们带来
      交通工具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同时也会给人们带来一些潜在的风险。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如何快速有效的解决交通事故,成为很多车主关心的问题。因为这不仅可以节约当事人的精力、财力,也不妨碍交通堵塞。接下来,我们就跟您一起了解一下有关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与处理流程的事宜。 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该遵循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要承提的全部责任有哪些?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要承提的全部责任有哪些?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而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 1、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违反信号灯控制通行的; 2、逆向行驶与对向来车发生交通事故; 3、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追尾碰撞前车; 4、倒车或溜车时与其他车辆发生碰刮; 5、机动车变更车道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 6、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正常转弯、掉头或超...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照时间是多久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照时间是多久?相信您都知道醉驾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在导致交通事故的原因中,司机醉驾也占了不小的比例。因此,国家对于醉驾的行为是严厉惩罚的,当事人醉驾的,会被吊销驾照,并处以六个月以下拘役。那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照时间是多久?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照时间是多久? 1、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


·西安商品房交房标准是怎样的
      西安商品房交房标准是怎样的? 西安商品房交房标准是怎样的? 通常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住宅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法定条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2、约定条件-达到预售合同约定的其它交付条件。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


·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是很常见的,既然有损失,那么当然就需要对遭受损失的人进行相应的赔偿。那么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该怎么赔偿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如何赔偿 (一)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害赔偿 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