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电力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是怎么样的?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电力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是怎么样的?
  
  一个施工项目要获得最后的投产运营是需要一定的过程的,在前期需要进行规划,工程队的承包,还要对相对方进行资格审查,如果工程在哪一个环节没有衔接好,会导致最后工程没办法运营,关于电力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是怎么样的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规定。
  
  一、电力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是怎么样的?
  
  1、电力工程项目质量事故分析
  
  1.1复杂性
  
  电力工程建设的时间长,所面临的因素也很多,因此质量也会被各种复杂因素而影响,进而增加了质量事故发生的几率,也制约了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的开展。
  
  1.2严重性
  
  电力工程质量事故的出现必然会导致工程工期延长,另外前期投资也会增加,工程施工因此被影响,并埋下很多质量隐患,严重威胁到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1.3突发性
  
  在电力工程施工过程中,受到自然环境、施工复杂性的影响,在质量管理过程中,必然会有很多突发事件的出现,这就要求进行质量管理工作者具备较高的职业素质以及丰富的经验,从而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积极应对。
  
  1.4可变性
  
  在电力工程管理过程中,项目质量会因为时间的推移而产生变化,这对于质量事故控制管理来说也是一种阻碍,为了能够切实控制好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就需要随机应变,根据当前的实际情况,采取管理措施,避免质量事故的出现。
  
  2、电力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五个环节
  
  项目决策。在这个环节中工作人员应该全面客观的分析电力市场的需求,并针对项目的地址选择、计划的可行性以及项目施工计划进行科学地审核,这样才能够进一步确保其科学性。
  
  项目设计。项目设计阶段的质量管理非常重要,设计是工程质量得以保障的前提,也是施工的依据,因此管理人员应该从设计的初级阶段开始介入,在技术阶段以及施工图设计阶段都进行全周期收集整理管理,从而有效确保工程质量,减少事故发生几率。
  
  项目施工,在这个阶段,质量事故的管理控制显得尤为重要,这个过程中会有很多突发因素的出现,并且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或者是意外事故,那么不但会导致工期延后,还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甚至是人员伤亡,因此在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事故管理控制,一直是非常重要的部分。
  
  项目竣工验收。所谓的验收也就是指在施工结束之后,对施工质量是否合格进行检查,这个阶段的质量管理,实际上就是一种保障性行为,是为了确认项目质量确实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只有这样的项目才能够投入使用,这个阶段的验收主要针对中间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两个方面,要将设计与施工质量进行全面系统化的检查,在确认项目质量确实符合要求之后,方可投入运行。
  
  项目投产运行。简而言之,还这个阶段的质量控制就是投产阶段的质量管理控制,是指电力工程项目在验收合格之后,交入使用前的最后环节,其主要的任务就是为了进行质量的回访和检查。
  
  3、电力工程质量事故管理与控制难点分析
  
  3.1在项目决策阶段,电力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与控制脱节
  
  电力工程的施工项目非常复杂,涉及的专业很多,在行业内部,只有一部分工作人员具备完善专业知识以及工作经验,还有一部分的工作人员缺乏实践经验,专业技能不够完善,因此,在项目可行性研究以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时候,往往会出现失误,导致工作质量和效果不高;在进行工程项目审查的过程中,往往要强了政府、土地管理以及规划等部门参与,但是审查代表却往往不认真对待工作,没有深入进行调查和考核,审查工作只是走个形式,根本没有达到真正的目的;还有一些地区的电力企业为了缩短工期,加快项目投入使用的速度,刻意的夸大项目建设必要性,项目审批部门在没有深入调查的情况下就给予批准,从而导致金钱上的巨大浪费,项目建成之后,也往往无法充分发挥其作用。
  
  3.2在项目施工阶段,电力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与控制措施难以真正落实
  
  3.2.1质量保障体系没有全面运行,这是我国电力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中非常普遍的一个现象,很多电力工程企业领导对自身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清,缺乏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因此导致质量管理保障体系无法有效落实和开展;还有一部分的企业员工在企业的时间过长,企业没有吸收新的“血液”,加之技术培训活动开展不及时,很容易导致管理思想以及管理方法的老化和落后。
  
  3.2.2影响电力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的相关因素未得到有效控制,施工企业中的管理人员素质不高,技术水平不够,与工程建设的实际要求相距甚远;建立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在质量检测过程中,无法客观真实的反映出问题;相关质量事故管理控制措施不健全,根本无法达到管理的目的。
  
  4、提高电力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措施
  
  加强项目的全过程管理,从项目的决策到投产运行,切实落实电力工程项目质量责任终身制。尽快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需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将项目责任落实到位,明确单位领导、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以及具体的工作人员的职责,同时加强监督和检查,严格按照电力工程的规范和技术要求,对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实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
  
  加强项目的科学管理,从维护国家利益及电网安全高度出发,切实贯彻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制。按照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标准,面向市场引入竞争机制,让优秀的设计、施工企业参与电力工程项目的建设,进而提高电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水平。
  
  加强项目质量控制,切实贯彻电力工程项目监理制。每一个项目都需要有明确的建立目标,这个目标的制定应该从项目的实际要求、施工进度以及各种材料的选择等方面为依据,监理工作内容要详细划分,具体的标出每一个工程的位置、工序以及工程质量标准等,这样才能够为质量管理工作人员提供重要依据和指导。
  
  为了确保电力工程作用的发挥以及国家和人们的利益,全面、科学地对工程项目质量进行管理,控制事故的发生,是多年来我国电力施工企业所面临的重要问题,因为电力工程施工具有复杂性、突发性等特点,管理工作难度也较大,加之一部分的企业领导对于质量管理控制并不在意,管理人员素质不高,专业技能水平低的问题也普遍存在,从而使得我国电力工程质量控制管理所面临的形势越来越严峻,在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于基础设施要求不断增加的环境下,只有全面提高质量控制管理水平,才能够更好的为人们服务,实现企业经济收益与环境收益的双丰收。
  
  综上所述,关于电力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是怎么样的我们已经告诉您了,电力工程的事故往往具有复杂性和突发性,如果在投产运营之前没有进行有效的监管和审查的话,导致了后面的事故是非常不应该的,电力工程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提高管理的水平。
  
  


·苏州工伤伤残鉴定是如何规定的?
      由谁来提出工伤鉴定的申请,由谁来进行认定,这些在我们国家劳动法当中都是有明确规定的,现在对工伤鉴定的手续都是越来越健全,为了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利益,我国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让广大劳动者能切实的维护好自己的利益,针对工伤鉴定,我们为您举了一个苏州工伤伤残鉴定的例子,您可以参考一下。 一、提出工伤认定 ⑴提出的程序: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参保...


·2018年浙江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2018年浙江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2018年浙江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伤残等级鉴定及赔偿,医疗补偿,交通费等七大方面。 一、工伤死亡赔偿项目及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 1、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亡职工生前的本人工资)为: a、...


·工程质量问题等级具体有哪些
      工程质量问题等级具体有哪些分类?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持续深入,工程建设规模逐年增加。而工程质量始终关乎千千万万人民的切身利益,甚至关乎整个国家的形象。因此,我国为了规范工程验收程序,特实行了工程质量问题等级机制。那么,工程质量问题等级具体有哪些分类?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 一、 ?工程质量分级管理制度实施范畴为: 1、建设指挥部领导:指挥、副指挥。 2、建设指挥部部门负责人:工程、安质、计财、综合部各部室正副主任。 3、建...


·去年,各地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居民消费价格、劳动就业、工资水
      去年,各地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居民消费价格、劳动就业、工资水平等指标作为参考,纷纷发布了当地企业工资指导线,包含平均增速,最高值和最低值等。那么您知道上海工资指导线的具体情况吗?工资指导线有什么作用吗?2020上海工资指导线是多少2020上海工资指导线还没有公布,下面为您介绍2019年上海工资指导线的相关信息。经市劳动关系三方共同研究,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市工商业联合会刚刚联合发布了2019年本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平均线为...


·劳动合同一般都有试用期限最长不超过好多
      虽然很多用人单位都与初次入职的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但从法律角度来看,其实并没有在这方面做出强制性的规定,因此,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不约定试用期,其实也是可以的。另外对于试用期的期限也有明确的要求,那劳动合同一般都有试用期限最长不超过好多呢?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走详细解答。 一、劳动合同一般都有试用期限最长不超过好多 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劳动合同离职要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离职要违约金吗?有约定就要支付,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两种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


·关于工伤赔偿标准2023年是多少?
      职工在车间干活的时候,由于设备老旧等原因,有时候会受伤。如果情况不严重的话,职工在得到有效的治疗后,应当及时委托单位申请工伤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职工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那么,关于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跟随我们简单做个了解。 一、关于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1、医疗费 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2、康复治疗费 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


·派遣工能否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江苏省的不予支持,根据江苏高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第3条、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第10条均规定,被派遣劳动者请求与劳动派遣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不予支持,但劳务派遣单位同意的除外。...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离职证明的区别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离职证明的区别是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与离职证明的区别: 1、离职证明,是表示是员工自己主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书,是表示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到期是否需要提前通知以及不续签如何补偿
      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定劳动关系的协议,它规定了劳动者按照单位规章制度提供劳动,同时也规定用人单位要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而支付相应的报酬。那么如果劳动合同到期是否需要提前通知以及不续签如何补偿?下面我们来为您解答。 一、劳动合同到期续签通知时间 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最迟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通知续签。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我国规定多少岁就不是童工了?
      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我国法律明确禁止用人单位招聘童工。国务院对此也有明确规定。如果违法招录童工的话,用人单位不仅会面临行政处罚,严重时还会面临刑事处罚。那么,多少岁就不是童工了呢?下面,我们就和您分享一些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处罚规定。 一、多少岁就不是童工了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