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起诉争取抚养权?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起诉争取抚养权?
  
  怎么向法院起诉孩子抚养权:起诉抚养权的前提是双方得离婚。
  
  1、你可以起诉离婚并要求小孩的抚养权,但最终法院会不会把孩子判决给你,要看你们双方抚养孩子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法院处理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处理
  
  2、起诉前要考虑好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方案,很多时候双方为了抚养孩子会在财产方面做些让步。
  
  二、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法院会考虑双方的工作性质、工作稳定性、经济状况等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判决归谁抚养,因此可以从这些方面着手收集证据。
  
  (一)双方基本条件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经济条件、教育程度等差异可能会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如果一方的教育水平比较高,可以对孩子学习方面进行指导。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二)双方父母基本条件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孩子生活环境方面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四)孩子的意见
  针对孩子的抚养权,必须要向法院证明自己有一定的经济能力,能够给孩子更好的生活,所以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其次就是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还需要征得孩子的一些基本的意见。
  
  
  
  


·离婚时有哪些少分财产的情形
      离婚时有哪些少分财产的情形?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2、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3、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二、离婚...


·不爱了可以起诉离婚吗?
      不爱了可以起诉离婚吗? 可以,但有一定的条件。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的户籍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起诉离婚要双方身份证复印件、起诉状、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结婚证、小孩出生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等。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


·一、刚结婚三个月就离婚彩礼退吗?
      一、刚结婚三个月就离婚彩礼退吗?结婚三个月离婚,并不一定可以退彩礼,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可以退还彩礼的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


·家暴会影响子女抚养权的确定吗?
      家暴是离婚的法定缘由,也会影响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抚养子女的原则是利于子女成长,本案中王强对儿子有家庭暴力,不利于其成长,女方抚养更为有利。<{{tjlytel}}> 1、家暴不多见,但其危害却也不容忽视。一旦遭受家庭暴力,作为受害者应当尽早的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在发生家庭暴力的时候,是收集证据的最佳时机。如果时间过长,没有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就可能导致证据的灭失,这对于事后的权益的保护和救济都会造成不利。要有报警意识,一旦受到暴力攻击...


·在什么情况下,抚养人的变更人民法院会给予支持?
      在什么情况下,抚养人的变更人民法院会给予支持? 人民法院支持抚养人的变更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


·原告起诉离婚后又撤诉还能起诉?
      原告起诉离婚后又撤诉还能起诉? 起诉离婚后可以撤诉吗?可以撤诉。 二、离婚撤诉后多久能再起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中,原告撤诉后,一般在6个月之后才能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但如果撤诉后6个月之内,有新理由或者新情况的,可以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


·怎样起诉增加抚养费
      夫妻在离婚后,除了会因为财产问题而发生争议,还会因为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探视权等产生纠纷。那在离婚后好是因为实际情况发生改变而需要增加子女抚养费的,此时该怎样起诉增加抚养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怎样起诉增加抚养费 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可以要求增加。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应另行起诉。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赔偿给律师的提成的收费标准
      一、国家赔偿给律师的提成 一般是协商收费的。抽取百分之二十应当是风险代理。如果约定提成奖励的话,一般是以案件终结为诉讼目的,即不管诉讼程序是一审、二审或再审;这属于按件收费。仔细看一下委托合同吧,上面应该有明确的代理期限的约定,如果是包括二审的,那么约定的提成应当是拿到钱之后的数字。如果代理期限仅为一审,那么一审完毕合同及自动解除,二审你可以另外委托律师,自然提成与一审律师无关。律师收费的问题,律师所在地的司法部门会出台专门的收费标准...


·离婚与无效婚姻区别是怎样的
      第一,行为的性质不同。离婚所要解除的婚姻是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合法婚姻;而宣告婚姻无效所要解除的是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违法婚姻。第二,产生的原因不同。离婚的原因的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且不是因为婚姻本身违法,而是由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宣告婚姻无效的原因是在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婚姻本身具有违法性。第三,行为的效力和时效不同。离婚应当自该婚姻关系解除之日起生效,且为当事人生前的法律行为;而宣告婚姻无效则表现为该婚姻自始无效,既可以...


·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不管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还是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都需要一定的时间,但是很多离婚夫妻并不了解,就很着急希望法院早点审理。那么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如果是简易程序是三个月,是普通程序就是六个月。根据案件难易程度,比如涉及调查取证、评估等,相对会延长时间,最长可以一年。 二、诉讼离婚的流程 (一)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