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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权属状态知多少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商品房:指直接从开发商手中购买的房产,这种房屋的建设用地一般是通过出让的方式获得,开发商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向国家支付了土地出让金,个人在购买房产时,房价里亦包含了土地出让金,再转让时,不用再补交土地出让金,买卖双方只负担规定的税费即可,这种产权即俗称的“大产权”。以海淀区为例,此类产权房的房产证编号为“海私字第×××号”。

    在二手房市场上,已经转让过的“小产权”房以及以市场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再转让时,等同于商品房(“大产权”房)。已经转让过的“小产权”房的房产证编号为“海私移字第×××号”。

    已购公房:指在房屋改革过程中,已经购买为私人产权的原公有住房。此类房屋的建设用地大多是以划拨的方式取得的,原单位未支付土地出让金,个人购买时房价里也没有包括土地出让金。再转让时,得补交土地出让金。俗称“小产权”。根据购买时支付的价格不同,有以标准价购买和以成本价购买之分。以成本价购买的房屋,其房产证编号为“海私成字第×××号”。以标准价购买的房屋,其房产证编号为“海私标字第×××号”,转让时须再补交6%的价款后方能和以成本价购买的房屋一样出售。

    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也是直接从开发商手中购买、因此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房。与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政府免收了土地出让金(个人购买时房价也没有包含土地出让金),减免了开发商的一些税费,限制了开发商的利润率,因此房价偏低。同时限制了购买人群,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才能购买。再转让时,购买人不再受限,但是得补交土地出让金。从这个角度上讲,经济适用房应属于“小产权”。

    直管公房:指属于北京市直接管理的已购公房。根据目前的政策,直管公房可以上市交易,原产权单位不得阻挠,交易过户手续的办理及交易税费比较明确。

    自管公房:指中央直属或企事业单位自管的已购公房。根据目前的政策,自管公房经原单位同意的可以比照直管公房上市交易,事实上,中央直属的一般都不能上市交易,带“国字头”的企事业单位自管公房,有的单位同意上市,有的则不行。

    使用权房:指市民租住公有住房,因此享有使用权的房屋。使用权房的转让,目前还只是试点,相关手续及税费不是很明确。

    二手房,通俗点说,二手房即个人(也可能是单位或组织)购买之后再卖出来的房屋。主要是区别于开发商直接卖出的房(即“一手房”)。前述各种权属状态的房屋都可以成为二手房。

    由于二手房市场上已购公房的交易量比较大,许多人甚至误以为二手房就是已购公房,其实,二手房中的商品房所占比例越来越大。与已购公房相比,二手商品房一般比较新,户型结构更合理,价格相比于同类一手房优势更为明显,许多房主由于特殊原因出售,即使刚买从未住过,出售时也比市场价低出许多。许多时候,买同一个楼盘(或同类型)的一手商品房,远不如买一套二手商品房。


·.中介隐瞒交易真实信息赚取差价,怎么维权?
      1. 2001年6月1日,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8条就规定:“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而2006年建设部颁布的,2007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国房地产经纪执业规则》第27条第1款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收取佣金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谋取委托协议约定以外的非法收益,不得以低价购进(租赁)、高价售出(转租)等方式赚取差价;不得利用虚假信息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等费用。”明...


·什么是双方共有房屋产权?
      

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是指该房屋的所有权为两个公民或法人共同享有,是一个所有权同时归属两个主体享有的权属状态。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共有关系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类型。

    由于双方共有房屋产权的共有关系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类型,因此,在处理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时也应分为两种情况:

   (1)处理按份共有关系的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时,按照两个所有...


·什么是房改房?
      房改房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房。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
1.房改房是国家对职工工资中没有包含住房消费资金的一种补偿,是住房制度向住房商品化过渡的形式,它的价格不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而是由政府根据实现住房简单再生产和建立具有...


·产权证保护那些权利?
      产权证的作用   一、保障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是指权利人依法对自己的房产享有的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权利。这种权利只有在权利人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进行了产权登记,并领取了房屋产权证书之后才正式生效,受国家法律保护。   二、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房地产交易的实质是房地产产权的有价转移。房地产的市场行为是建立在明晰的产权的基础之上的,无论是房地产的买卖、交换、租赁和抵押,或者是现代经济发展产生的资产重组、招商...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为夫妻共有后又变更至配偶一方名下,还算个人财产吗?
      1.范彦洪与李继文于2012年底经人介绍认识恋爱,2013年自愿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婚后未生育子女。近段时间以来,双方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导致夫妻关系出现不睦。婚前范彦洪购买了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某新村×××号房屋,系范彦洪的婚前个人财产。双方结婚以后,于2013年3月7日向重庆市沙坪坝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夫妻加名,将该房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以夫妻双方名义登记,共同共有该房屋。2013年6月13日,双方又向重庆市沙坪坝土地房屋权属登...


·房产证保护你哪些权利?
      对房地产的保护不同于对其他一般财产的保护,需要由政府以权属登记的办法来确定其权利的归属。
房产证的作用
一、保障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是指权利人依法对自己的房产享有的占有、使用、受益和处置的权利。这种权利只有在权利人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进行了产权登记,并领取了房屋产权证书。之后才正式:生效,受国家法律保护。
二、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房地产交易的实质是房地产权的有价转移。房地产的市场行为是建立在...


·居间服务格式条款中的“独家代理”有效吗?
      1.  上海的一家房产经纪公司A与市民华某签订的居间合同中,有独家代理的条款,但华某却通过另一家房产经纪公司B卖了房,房产经纪公司A以违约为由将华某告上法院。 原告房产经纪公司A在法庭上表示,在签订房产出售居间合同后,其积极为华某联系“下家”,而华某却私自与房产经纪公司B介绍的买受人成交。这一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因此, 起诉要求华某按约支付违约金10.2万元。华某则表示,他没有委托房产经纪公司A独家销售房屋。他的房屋在这家公司挂牌之前,就...


·什么是房屋产权?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合伙买房如何避免风险,合伙买房的风险怎么避免?
      合伙买房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如果共同购买一套商品房,那么上方都是是房屋共有人,房屋权属证书中会体现房屋共有人和共有份额,另外双方可以申请颁发房屋共有权证。
    合伙买房如何避免风险:
    (一)购房前需公证协议
    “购房的两个人需要确定协议,并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如果没有亲属关...


·房产中介未尽报告义务,应承担什么责任?
      1.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1501弄“弘辉名苑”商铺由上海弘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造,案外人洪喆以上海嘉康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名义持伪造的商铺承包销售合同委托上海某某物业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居间销售该商铺。2005年9月15日,黄某经某某公司的居间与洪喆签订了上述1-2号商铺买卖定金协议,黄某支付洪喆商铺定金及首付款1,200,000元。嗣后,黄某发觉被骗即向洪喆催讨钱款。洪喆仅于2006年1月归还黄某50,000元...


·房产权属状态知多少
      商品房:指直接从开发商手中购买的房产,这种房屋的建设用地一般是通过出让的方式获得,开发商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向国家支付了土地出让金,个人在购买房产时,房价里亦包含了土地出让金,再转让时,不用再补交土地出让金,买卖双方只负担规定的税费即可,这种产权即俗称的“大产权”。以海淀区为例,此类产权房的房产证编号为“海私字第×××号”。   在二手房市场上,已经转让过的“小产权”房以及以市场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再转让时,等同于商品房(“大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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