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电动车撞行人责任划分的标准是什么?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电动车撞行人责任划分的标准是什么?
  
  在近几年中,我们国家购买车辆的人数也是越来越多,同时购买电动车的人数也有日益增多,那么也会常发生因为驾驶员不当操作造成的交通事故,电动车撞行人责任划分的标准是什么?因为没有具体的非机动车法规,一般情况下会根据过错的情况进行划分责任,下面就为您介绍一下。
  
  一、电动车撞人责任划分标准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
  
  (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
  
  (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
  
  (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7)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全部赔偿,对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当前规定赔偿。
  
  二、电动车撞人后怎么处理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1)立即停车。
  
  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停车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信号灯,如夜间事故还需开示宽灯、尾灯。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时还须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保持头脑清醒,要镇定,切记不要慌张。
  
  (2)及时报案。
  
  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拨打“122”电话或委托过往车辆、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或执勤交警报案,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及伤亡情况,在警察来到之前不能离开事故现场。必要时,在报警的同时也可以向附近的医疗单位、急救中心以及消防部门呼救、求援。
  
  (3)抢救伤者。
  
  如事故中有人受伤,应设法送医院抢救治疗,除轻伤本人拒绝去医院诊断外,一般可以拦搭过往车辆或通知急救部门、医院派救护车前来抢救。对于能现场采取抢救措施的,应尽最大努力抢救。在无过往车辆或救护车的情况下,也可动用肇事车将伤员送医院抢救,但要将肇事车各个车轮的着地点以及伤员倒位描出,做好标记,并要留人员看护现场。
  
  (4)保护现场。
  
  保持现场的完整性,能够获得事故发生时的原始证据,对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及事故责任的认定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在交警到来之前应当保护好现场,除非因抢救伤者和财产需要,不得擅自移动现场肇事车辆、伤者、物品等,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如遇下雨、刮风等天气,应就地取材,用塑料布、席子等物将痕迹盖起来保护好。如有必要,当事人可以用绳索等设置保护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避免现场遭受人为破坏。标围现场时,应尽量做到不妨碍交通。如果车辆通行确实有可能使现场受到破坏和危及安全时,可以暂时封闭现场,中断交通,待交警到现场勘察完毕后,再行疏通。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信息,在上文中也回答了电动车撞行人责任划分的标准是什么,在日常生活中,交通事故也是时有发生,那么在发生交通事故的第一时间内,事故双方都应该保护好第一现场,并且及时进行报案处理,这也是为了方便责任的具体划分问题。
  
  


·交通事故的赔偿期限是多久
      关于交通事故的赔偿期限问题,通常都是指在在交通事故赔偿方面产生纠纷时,此时一方依法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问题。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交通事故的赔偿期限是多久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的赔偿期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伤害发生之日计算,其他案件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二年,所以,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相对较短。 从治疗结束或者做好伤残鉴定或者交警调解失败开始计算。 二、交...


·广东省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广东省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异议如何处理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其实醉驾是很容易造成比较重大的交通事故的,但是有些情况下,如
      其实醉驾是很容易造成比较重大的交通事故的,但是有些情况下,如果司机喝醉酒以后开车的话,即使发生了交通事故,可能也是自己在意识不清楚的状态下,撞到了其他东西,发生了单方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在处理单方交通事故的话,也是要追根问则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单方事故型醉驾怎么处罚? 一、单方事故型醉驾怎么处罚? 1、醉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犯罪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将要承担刑事责任。一般对...


·1、刑事处罚(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1、刑事处罚(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处拘役,并处罚金。(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


·车身划痕险买多少
      车身划痕险买多少合适现在人们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很多家庭都开始购买自己喜欢的车,买了车之后就会给自己心爱的车上保险,汽车保险购买的原则是我们首要关注的问题,对于附加的保险车身划痕险也是我们想要知道的问题,车身划痕险买多少合适?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车身划痕险 划痕赔付限额2000元的合适。由于划痕险的赔付率普遍在200%到300%间,基本上处于亏损运营,大多数保险公司都只针对新购买的车或者两三年内新车承保。划痕赔付限额一般是 2000元、...


·报废车被醉驾追尾一般怎么处理根据法律规定
      报废车被醉驾追尾一般怎么处理根据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造成交通事故致人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责任认定, 并根据肇事当事方的过错责任比例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不是一定就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不是一定就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当事人可以共同向公安交警部门提出申请,由其居中对事故作出调解。但在对事故进行调解的时候会涉及到参与人的问题,那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的都有哪些人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参与交通事故调解的都有哪些人 首先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另外,需要参加调解的还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需要注意的是,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不能超过三人。 如果事故当事人不...


·网约车是什么,有什么相关规章制度?
      网约车是什么,有什么相关规章制度?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交通事业也有了改进,当出租汽车融入互联网,就有了网约车的出现。虽然我们在生活中一直再用这个网约车,但是对于网约车是什么以及有哪些维护车主和客户的法律还是非常模糊的。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下。 网约车是什么,有什么相关规章制度? 网约车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简称。在构建多样化服务体系方面,将出租车分为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理办法》...


·现在醉驾驾驶机动车的,会处罚款和吊销驾驶证,那么机动车范围内
      现在醉驾驾驶机动车的,会处罚款和吊销驾驶证,那么机动车范围内到底包不包括摩托车呢,很多人对这个概念不是很清楚,其实摩托车不能简单的归在机动车里面,要把它单独列出来,那么醉驾骑摩托车什么后果呢,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 骑摩托车醉驾,会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无证驾驶会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


·交通事故与工伤可否双赔偿?
      职工要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此时经过认定,其实也是可以构成工伤的,即特殊的工伤情况——交通事故工伤。在这样的情况下就会涉及到两方面的赔偿,包括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那现实中交通事故与工伤可否双赔偿?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司法实践中,各地法规关于工伤事故与交通事故竞合时的赔偿问题有不同规定,主要有下面三种做法: 一、总额补差赔偿 受害劳动者先向交通事故的责任方追偿,责任方赔偿不到位或无能力赔偿的,由工伤赔偿补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