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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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剐蹭到出租车的误工费怎么赔偿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剐蹭到出租车的误工费怎么赔偿
  
  份子钱不用赔。份子钱是出租车司机向企业上交的承包金的俗称,它是出租车司机取得劳动工具的方式。交通事故只是造成了因为修车而失去了运营收入,并未伤及出租车司机与企业的承包关系,或者说交通事故并未损害出租车司机取得劳动工具的方式。因此,份子钱不用赔,出租车司机索赔份子钱的说辞是:停运期间他要支付份子钱.这个理由显然不能成立,否则要赔的就太多了,我们赔什么,取决于我们损害了什么,而不是取决于出租车司机需要支付什么,如果他这种支付是交通事故造成的,我们赔,否则,就不赔。
  
  确定营运收入最简单的办法是根据以往的完税记录,但如果当事人提供不了这些记录是否就能不赔呢? 显然不能,我们不能因为无法得知某事物的量就否定其存在性. 当事人会主张以份子钱的数额来作为停运损失的赔偿额, 注意,如果说赔份子钱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但以份子钱的数额来作为停运损失的赔偿额,法院是支持的,道理很简单, 营运收入在扣除相关成本后肯定大于份子钱的数额,否则无法运营.也就是说当事人主张的数额并未超过停运损失的实际值。
  
  二、关于赔偿范围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损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合理费用。
  
  三、关于责任承担的认定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关于诉讼程序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应当将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请求将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现实生活中会有极个别出租车司机蛮不讲理,非要责任方给他赔偿除了正常误工费以外的份子钱,这种情况是不可合理的,可以寻求警方帮助,当然,尽管这样的行为可以减少合法权益的损失,但还是不要产生刮擦为好,安全行驶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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