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房贷款的法律风险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细节之一:贷前选银行



  

目前,各家不同的商业银行在首付比例、贷款期限及贷款利率三方面都有选择空间,特别是各自都有针对不同群体个性化的个人贷款方案组合。即使部分客户已在银行办理过个人住房贷款,也可以通过部分商业银行已经开办的转按揭服务将住房贷款业务转入更适合自己的银行,从而享受到全方位的房贷金融服务。



  

细节之二:选择利率



  

利率在房贷中是最重要的价格因素。如果购房者认为未来一段时间内利率将继续保持上升,那么在贷款时就可以选择固定利率贷款,回避未来利率上涨所带来的成本风险;如果购房者认为未来利率将保持下降趋势,那么在贷款时就可以选择浮动利率贷款,回避固定利率贷款因利率下降而带来的成本风险。



  

细节之三:善用公积金



  

由于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对优惠,因此对于每月缴纳公积金的客户来说,用好自己的公积金非常重要。目前,客户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一般最多不超过总房价的80%,最长贷款年限为30年;商业性贷款额度(大于90平方米)不超过总房价的70%,最长贷款30年;一手自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低于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且根据客户资信等情况其贷款最高不超过房价的80%;目前组合贷款的可贷额度是公积金和商业贷款之和不超过总房价的70%。



  

细节之四:避免逾期吃罚息



  

保证每月坚持按时还款非常重要。一旦因粗心或其他原因逾期没有及时还款,不仅需要向银行缴纳罚息,而且会影响自己的信用记录,这损失就远远不是经济上能够弥补的了。因此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对自己的还款能力有一个长远谨慎的考虑。


·现在房价越炒越高
      现在房价越炒越高,很多人耗尽一生的劳力为了买一套房子,各大新闻每日播报房价信息,看着日益见长的房价,每个人对居高不下的房价都人心惶惶,只能选择各种贷款来购买房子,众人所知的商业贷款买房成了绝大数工薪族的第一选择,所以大家应该首先弄清楚商业贷款买房的利率怎么算。商业贷款包含了三种方式:1.普通商业贷款2.快速商业贷款3.公积金贷款;分别介绍一下3种商业贷款,普通商业贷款不需要用买家贷款去偿还货款;快速商业贷款必须需要有担保机构进行担保后,...


·个人房屋出租协议的法律效力
      出租房屋的房东在出租其房屋时,会与承租人签订个人房屋出租协议,作为双方完成租房约定的租房证明。那么,个人房屋出租协议签订后包括的法律效力和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我们在下文为您进行解答。 一、个人房屋出租协议的效力: (一)、租房合同只要是你们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订立合同的双方都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就合法有效。 (二)、个人房屋出租协议不需要公证:合同从双方签字时起就合法生效。当然,如果双方愿意公证的话...


·遇到“一房多卖”后如何维权?
      遇到“一房多卖”后如何维权?有何法律依据? 我国早已为限制“一房多卖”这个行为,制定了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


·以房子做抵押借条怎么打
      借条应包括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规范的借条内容如下:1、写清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2、写清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3、写清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4、应写清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抵押的物品及抵押权实现方式。5、写清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6、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


·未成年人名下的房屋可以买卖吗
      由于心智不够成熟,社会经验不够丰富,未成年的权益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现实中,有的未成年人名下可能有房屋,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名下的房屋可以买卖吗?对此,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未成年人名下的房屋可以买卖吗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


·商业贷款买房的条件有哪些
      在房价高涨的这个时代,很多人都是选择商业贷款来买房的。商业贷款买房可以减少购房者的资金压力,满足很多人购房的愿望。但此时也需要满足了规定的条件之后,才能进行商业贷款买房。究竟商业贷款买房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业贷款买房的条件有哪些 商业贷款买房并没有完全统一的条件,在不同的地区和不同银行,山商业贷款买房的条件是不同的。下面所介绍的商业贷款买房的条件,供购房者参考: 1、贷款对象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租房押金条丢失怎么办
      租房的过程中,房东会要求承租人交付一定数额的押金,当然此时房东也会提供一个租房押金条。一般最后没有什么意外的话,这个押金都是会退还的。那要是承租人发现租房押金条丢失了该怎么办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租房押金条丢失怎么办 租房押金条是一个重要的原始凭证,如果丢失将会对租房者的利益有所影响。可以先和房东进行协商,看如何解决;如果是找的中介,也可以和中介协商解决。一般情况下,是可以退押金的。 二、租房押金与定金有什么区别 房屋租赁合同中...


·江宁区秣陵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江宁区秣陵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南京市江宁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一、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款标准   1、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征收补偿款标准   (1)原房补偿标准:具备评估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确定。   (2)购房补偿标准:征收安置房安置价格低于4000元每平方米的,按其价格的80%确定;高于4000元(含4000元)低于5000元每平方米的,按其价格的82%确定;高于5000...


·动迁房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不管是购买房屋还是房屋的什么变动,一般来说都是需要签订相关协议合同的,这样的话后续处理起来会比较方便,出现问题也比较容易证实解决。动迁房买卖的情况在现在是比较常见的,但是由于一些情况的变动,就算是签订了协议合同也是可能会失效的。那动迁房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况呢? 动迁房买卖合同签订,哪些情况会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


·男方婚前买房婚后离婚房归谁?
      两个人因为爱情走在了一起,共同走进婚姻的殿堂,但是长期的生活双方的矛盾会越来越深,如果不及时解决就会出现矛盾激化最终导致离婚,在离婚时最主要去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财产分割问题,房产的分割最为棘手,在婚姻法中有详细的规定,那男方婚前买房婚后离婚房归谁?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男方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归谁 如果男方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全款则该房产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只是婚前付首付,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则女方对该房产享有一定的份额。 二、夫妻共同...


·通常情况下房产涉及到的金额都比较巨大,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关于
      通常情况下房产涉及到的金额都比较巨大,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关于房产的纠纷经常会发生,因此这就涉及到打官司请律师,您都想知道150万房产纠纷律师费用收取的标准在我国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房产纠纷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5万-10万(含10万元):8% 10万-50万(含50万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