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汽车交强险赔偿什么,都有哪些范围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随着我国道路交通的发达,我国对相关汽车的管理也越来越严格了。就是为了我国的交通道路安全能够减少交通案件的发生。交强险就是我国要求机动汽车在上路前必须缴纳的一类保险,对交通事故中的相关受害者的治疗和经济财产损失进行赔偿。下面我们就汽车交强险赔偿什么,都有哪些范围,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解答。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赔偿相关
  
  
  一、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确定赔偿责任限额主要是基于以下各方面的考虑:
  
  
  1、满足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
  
  
  2、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支付能力相适应。
  
  
  3、参照了国内其他行业和一些地区赔偿标准的有关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前)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三、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人民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后)
  
  
  四、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五、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汽车交强险赔偿什么,都有哪些范围。我国设立这类保险充分的考虑到行人和机动车驾驶人员的合法权益进行相应的保护,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者的治疗费和相关产生的费用,根据案情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赔付,减少交通案件对这类人的伤害。
  
  
  
  


·行政部门移交法院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行政部门移交法院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有:(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二...


·我国为了打击酒驾,减少酒驾交通事故,在新的刑法中,特意将酒驾
      我国为了打击酒驾,减少酒驾交通事故,在新的刑法中,特意将酒驾列入危险驾驶罪的范畴,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共鸣。但是人们对酒驾判刑要点还不太清楚。那么,酒驾危害公共安全罪法律适用有哪些特点?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为依法严肃处理醉酒驾车犯罪案件,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充分发挥刑罚惩治和预防犯罪的功能,有效遏制酒后和醉酒驾车犯罪的多发、高发态势,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有必要对醉酒驾车犯罪...


·一、交通事故骨伤没拆内固定能先评残吗?
      一、交通事故骨伤没拆内固定能先评残吗? 一般是不可以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此时尚未治疗终结,对治疗终结后,受害...


·一、国家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分几个等级?
      一、国家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分几个等级?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各有不同的标准。无论通何种委托方式,伤者都要提供相关材料。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是否完整、充分、真实,直接关系到司法鉴定机构是否会受理。材料越充分、完整越有利于司法鉴定机构对伤者的伤情做出公平、公正、合理的伤残级别。 二、一级伤残的鉴定标...


·公民的面包车载货怎么定义?
      公民的面包车载货怎么定义?面包车载货经常被定义为客货混装属于违章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 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速不得超过4米。超过标准的视为客货混装。载货汽车拉人同样也有标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机动车载人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在城市道路上,货运机动车在留有安全位...


·撞车赔不起怎么办,交通事故财产赔偿的范围
      经常看见新闻说哪辆豪车被撞了,损失费都是几十万甚至上百万。这笔钱对很多人来说都是承担不了,那么撞车赔不起怎么办?这对很多司机来说都是头疼的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撞车赔不起怎么办? 1、可以按月支付,慢慢还款。2、没有强制执行的财产,一般也不会怎么样,可以拖着有钱在赔偿。 二、交通事故财产赔偿的范围 一)直接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包括:损坏的车辆、车载货物和物品、设施等,以及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


·江苏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每天都在发生,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是造成人员死亡的话,这时候就可能会构成重大交通事故,对于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情况,就需要对死亡者进行一定的死亡赔偿,那么江苏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多少钱一般来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主要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以及其他合理费用。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


·车辆违章不处理会怎么样 一、车辆违章不处理会怎么样?
      车辆违章不处理会怎么样 一、车辆违章不处理会怎么样? 1,如果在现场被交警抓到的车辆违章行为,此时车主一定要及时将违章罚款缴纳,因为超过十五日就会产生滞纳金,每日的滞纳金按照罚款金额的百分之三进行收纳,直到你将违章罚款缴纳齐全之后结束。但是车主也需要知道滞纳金不会超过罚款的金额。 2,如果驾驶员没有对于车辆违章行未进行处理,那么在期间一旦不幸发生交通意外,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有权力不赔偿相关的费用。 3,若是违章行为在验车前还没有...


·一、 交通逃逸的认定标准及处罚是什么?
      一、 交通逃逸的认定标准及处罚是什么? (一)认定标准: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如何赔偿
      我国的汽车销量已经连续8年全球第一,交通事故也随之增多。当我们遇到交通事故时切勿慌张,首先要进行报警处理。交警部门会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如何赔偿呢?接下来我们重点为各位讲解一下这个问题。 一、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1)现场勘查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


·司法鉴定交通事故赔偿期限是多少钱
      在日常生活中,交通事故总是令人触目惊心,因为它不仅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也对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为了更好维护受害者的权益和明确事故双方的责任,当事人可进行事故伤残鉴定。那么,司法鉴定交通事故赔偿期限是多少钱?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司法鉴定交通事故赔偿期限是多久?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应当在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