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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抵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一、工抵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两者的类别是不一样的,工程抵款房是一种房屋的实体,是把它折算为货币后交给工程建筑方的房屋。其购买、使用、缴税、入住与普能商品房没有区别。房产开发商在工程结束后必须将工程款全额交付给施工方,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施工方有时不能及时拿到这笔款项。为了双方共同的利益,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房产开发商将部分房屋作价交给施工方替代工程款,这些房子就叫工程抵款房。二、购买商品房的程序要怎么走(一)确认项目手续。购买预售商品房,应确认项目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详细查看拟购买楼幢是否在预售范围内;购买现售商品房,应确认项目是否办理现房销售备案手续,并详细查看拟购买楼幢是否在现房销售备案范围内。可登陆市房管局网站,查询《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现房销售备案手续情(二)确认购房资格。根据住房限购政策,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认是否具有购房资格。(三)达成购房意向。注意把握房屋销售主体、用途、价款、面积等内容,与开发企业达成交易意向,对需要先行交付定金等款项的,应存入开发企业在预售资金监管银行设立的商品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现房销售除外)。(四)签订合同。订立合同前,开发企业应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在详细约定房屋价款、面积、户型、交房标准、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后,双方签字确认,合同即产生法律效力。对需要支付的购房款,应全部存入开发企业在预售资金监管银行设立的商品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现房销售除外)。(五)合同登记备案。签约之日起30日内,开发企业利用预售信息系统向市房管局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登陆市房管局网站,输入身份证号、合同登记号,即可查询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信息。商品房在日常生活当中比较常见,无论是我们购买房屋还是租房居住,一般情况下都是属于商品房类型,当然,除了商品房,实际上还是存在着工程抵款房的,两者的区别就在于工程抵款房,它是一种房屋的实体,交付的对象是特定的,也就是折算之后的工程建筑方。
  
  
  


·工会劳动争议调解范围包括哪些
      工会劳动争议调解范围包括哪些 一、工会劳动争议调解范围 企业工会委员会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包括有人员参加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调解本企业劳动争议,在分清是非和民主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协议,解决劳动纠纷。工会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有利于化解矛盾,增强团结,促进生产,稳定大局。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企业代表和企业工会代表三方组成,负责调解本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临聘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和正式教师的区别
      临聘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和正式教师的区别临聘教师与正式教师的区别在于,临聘老师并不拥有教师编制。有没有教师编制,在工资福利待遇方面也会有所不同。《教师法》第十七条规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位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实施教师聘任制的步骤、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1、编制教师优势第一,教师的编制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待遇。但实...


·工伤鉴定九级伤残找哪个部门?
      我们知道在工作的时候可能会出现意外安全事故,给工作者带来一定的身体伤害,将会给受害者带来一定经济损失以及身体健康损失,这种工作中受伤的情况属于工伤,在经过认定之后可以得到一定的赔付,但是有时候还需要进行上伤残鉴定来进行确定伤情的情况,那工伤鉴定九级伤残找哪个部门?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伤鉴定九级伤残找哪个部门? 所谓的工伤,是由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交通事故、人身伤害,由司法鉴定中心鉴定。 1、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


·一、没签劳动合同可随时辞职吗?
      一、没签劳动合同可随时辞职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而不用提前30天。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


·我国劳动法辞职需要注意什么?
      在当代的社会里,员工对于现在的工作不满意就会辞职,员工辞职是经常发生在生活中的,那员工辞职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劳动法辞职对于员工们要注意什么。这都是老百姓们不知道的事情,接下来就为您介绍一下有关劳动法辞职的相关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劳动法如何规定员工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


·有新证据如何推翻劳动仲裁裁决?
      有新证据如何推翻劳动仲裁裁决? 一、有新证据如何推翻劳动仲裁裁决? 有新证据推翻劳动仲裁裁决向仲裁委员会提供这样的一种证据,并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


·一、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如何赔偿?
      一、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如何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


·价格听证会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价格听证会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节假日对于我们来说都是非常兴奋的一件事情,因为节假日您可以忙着自己的事情去休闲娱乐一下,但是有的时候因为工作上的原因在节假日也是需要加班的,那么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


·工伤认定统筹地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工伤认定统筹地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日前,劳动行政部门因工伤认定的管辖权问题发生的诉讼案件也日渐突出。主要是由于工伤保险统筹全国不统一,各地实行工伤保险的统筹项目也不尽相同。一方面,工伤认定结果直接影响待遇支付,即基金的支出。另一方面,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未脱离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监管、控制和影响,于是,基于严格控制基金支出的主导思想作用在工伤性质的认定上,所以才造成对于工伤认定实行属地管辖或统筹地管辖相分离的局面。 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办法...


·最新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具体改动
      最新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具体改动 最新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具体改动 新出台的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此次总共修订了三个条文,增加了一个条文。但是均与钢筋是有关的,钢筋原材料的强制性规定修改了两条,钢筋调直加工的一般性规定修改了一条,对调直钢筋的性能质量规定增加了一条;具体是哪些规定如下: 1、钢筋进场时,要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抽样进行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查,不符合标准的都不予以通过,钢筋的抗压强度检测值与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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