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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损伤车辆有谁赔偿?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高空坠物损伤车辆有谁赔偿?由该小区楼栋的所有人承担连坐责任,进行赔偿。2010年生效的《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由于可能加害者涉及楼内多数邻居,这一法条也被人形象地称为“高空抛物连坐”。“抛掷物致人损害的纠纷中,建筑物使用人并非实际侵权人,但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要求建筑使用人担责,一方面是出于公平角度,从补偿原则考量,对受害人进行一定救济的需要。另一方面,这样的规定还有助于督促建筑物使用人在日常生活中提高警惕,针对存在的风险防微杜渐,履行相应的保管、维护和注意义务,避免再出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或者从建筑物上脱落、坠落的物品致人损害的赔偿问题,受害人应该向发生物体坠落的建筑物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要求索赔。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该建筑物的全体使用人承担责任,但使用人能证明自己不是具体侵权人的除外。高空坠物是极其危险的因素,坠物一旦砸中人,轻者受伤,重者死亡,造成的损失无法估算。坠物的所有人、建筑的所有者和管理者等,在高空坠物事故中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值得我们思考的是,如今城市楼房越建越高,室内空间有限,很多人习惯将一些杂物堆放在阳台上或防护栏里,很容易掉落。如果楼下是人流量大的街道、公共场所进出口、商业区等,坠物砸坏车辆、砸伤甚至造成人员伤害的几率非常大。作为业主,必须时常检查自家阳台和窗台上的花盆等杂物是否存在掉落的风险;作为物业等管理者,应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发现谁家防护栏上堆放了可能掉落的物品,要及时提醒和警告。从小处着手,人人知文明、护文明,才能预防高空坠物的事故发生。高空坠物导致业主的车辆损坏,业主必须要求物业进行确认由谁进行赔偿,首先作为物业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事故的主要负责人需要了解确认,在监控和各个业主的口中都无法确认高空坠物的施加者,所以只能让所有的业主进行金额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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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人伤诉讼律师费谁承担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约定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下称《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属于交强险责任免除的项目,作为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然而,从交强险的立法设计来看,其保护的利益核心是不特定的事故第三者受害人,其订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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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辆购置税的退税情形有哪些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可以申请退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一)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二)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三)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二、车辆购置税退税的相关规定《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纳税人申请退税时,应如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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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也就是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了人员死亡时候所需要进行的赔偿数额的标准。交通事故发生以后是需要对受害方进行赔偿的,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个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接下来我们为您介绍河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的有关内容。 一、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得出以下数据: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901元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7973元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1326元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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