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交契税吗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交契税吗单位和个人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照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2.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上述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照5%(纳税人在县城、镇的)和3%的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3.土地增值税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法定的扣除额后的余额为土地增值额,按照累进税率征收土地增值税。法定的扣除额(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可以有三种形式: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转让土地使用权时按规定补缴的出让金;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地价款。(二)与转让土地使用权相关的税金指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也可视同税金扣除。土地增值税采取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具体标准如下:级数土地增值额税率(%)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60注:若税务机关发现以上数据不够真实,会要求对转让价格或扣除费用进行评估。4.企业所得税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和土地增值税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一般按照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肯定会涉及一定的契税,所以对于有关的当事人来说,即使自己可以进行一定的程度的了解,但是对于问题的解决,有关部门肯定会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来进行,所以对于具体的问题,当事人更应该积极按照法律要求来进行。
  
  
  


·购车合同上没有写违约金怎么办?
      购车合同上没有写违约金怎么办? 一、购车合同上没有写违约金怎么办 1、违约金的适用要以约定为前提 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方支付给对方一定金额的货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因此,违约金的适用是以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为前提的,如果合同中没有对违约金...


·二手车买卖合同管辖的确定
      二手车买卖合同管辖的确定 一、二手车买卖合同管辖规定 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依据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意见》)第19条“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


·商标交易流程是怎么样的?
      商标交易流程是怎么样的? 商标是具有财产价值的,可以给商标权人带来利益,所以,商标是可以交易的,也就是商标转让。当然,在实践中商标交易还是经常发生的,那么商标交易流程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商标交易流程是怎么样的? 1、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2、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A、《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B、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


·交通肇事逃逸后又返回现场还属于肇事逃逸吗?
      交通肇事逃逸后又返回现场还属于肇事逃逸吗?1、交通肇事逃逸后又返回现场不一定属于肇事逃逸,判断交通肇事逃逸,要从肇事者的主客观两方面入手。从主观方面来说,首先要认识到了事故发生,同时有逃避承担法律责任的故意,这里的法律责任既包括民事责任也包括刑事责任。从客观上来说,首先要造成了交通事故,同时有离开现场的行为,对于离开现场不能简单得理解为肇事逃逸,只有在主客观两个方面都符合才能认定为肇事逃逸。3、当然生活中大多数情况下,对于离开现场的行为...


·交通肇事后逃逸如何处罚
      交通肇事后逃逸如何处罚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这里要注意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


·交通肇事逃逸没有人员伤亡如何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没有人员伤亡如何处罚 一、肇事逃逸无人员伤亡怎么处理 交通肇事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不会构成犯罪,逃逸者要承担全部的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逃逸者要接受治安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


·交通事故扣车费用需要缴纳吗
      交通事故扣车费用需要缴纳吗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所以肇事车辆的停车费,应该由交管部门支付给停车场,而不应该把这个费用,转嫁给肇事车主。不论从行政法规还是民事法理关系上说,因车辆被扣,而让肇事车主承担停车费,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执法扣留车辆是根本不允许收所谓的停车费...


·校车超载事件2023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校车超载事件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虽然我国在过去一段时间加大财政补贴力度,逐渐为各大学校添置了校车,以解决未成年人上下学的安全问题。但是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常常会出现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因此就有这样的问题:校车超载事件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校车超载事件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对于校车超员,一般是按照客车超员的规定进行处理的。 1、客车超载扣分标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 驾驶...


·员工主动离职不做工作交接怎么应对
      员工主动离职不做工作交接怎么应对 1、不办理工作交接不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所以,为了确保劳动者能够按时交接工作,可以与其约定相关的经济补偿金等都于交接完毕时支付。 2、制定规章制度来规范劳动者的离职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了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保险理赔哪些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保险理赔哪些 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 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 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鉴定,是否构成残疾及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具体如何赔偿 须根据伤残情况而定。如协商不成 可...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对方不赔偿怎么办?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一般都是要进行交通事故认定的,然后双方根据认定的结果来进行赔付。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对方不赔偿怎么办呢?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对方不赔偿怎么办 1、首先直接去工商局(这个你要先弄清楚他的投保公司是登记在市局还是省局),弄清楚以后,到所在工商局有个企业信息科,花一块钱,拉一张对方保险公司的企业信息,盖章。 2、去开具事故认定书的交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