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肇事逃逸自首致人重伤需要负责任吗?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一、交通肇事逃逸自首致人重伤需要负责任吗?
  
  
  肇事逃逸自首致人重伤是需要负责任的。这种行为构成了交通肇事罪。除承担刑事责任外,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相关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什么是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所以,我们仍用犯罪构成的四要件说来阐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征。即交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标准是该罪的犯罪构成。
  
  
  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非常恶劣事件。在逃逸后自首,说明犯罪嫌疑人有一定的良心认知,对法律还是抱有敬畏之心的,法律也会依照情况和嫌疑人的认罪态度相应的减轻处罚。在此呼吁您,知法守法,遇到事情第一时间找警察解决,承担起应当负的责任,逃避可耻。
  
  
  
  


·劳动仲裁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劳动仲裁需要提交什么材料?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争议需要向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处理,之后才允许提起劳动诉讼。而劳动仲裁的提起,在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同时要准备好相应的材料。那么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若申请人是员工的,需提交下列材料:(1)劳动仲裁申请书(写明申请事由,一般一式两份,若被申请人为多数,则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2)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3)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则应当提交《授权委托...


·车辆追尾交通费误工费是否可以赔偿作为事故的受害方
      车辆追尾交通费误工费是否可以赔偿作为事故的受害方是可以向责任方提出 ,但是必须能够提供车辆因事故导致的直接损失证明。以上就是关于车辆追尾交通费误工费是否可以赔偿的解答。 二、什么是追尾 追尾是指同车道行驶的车辆尾随而行时,后车车头与前车车尾相撞的行为。主要由于跟进间距小于最小安全间距和驾驶员反应迟缓或制动系统性能不良所致。提起追尾事故,很多驾驶员都知道,在快车道上发生的追尾事故所产生的连锁反应最为强烈:因为车速普遍较快,所以一旦有两车追...


·交通事故调解书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共同提出申请,要求交警居中进行调解的,那么才会启动交通事故调解程序,而要是调解成功的话,那么交警需要根据调解的内容作出相应的调解书,并送达给当事人。那这个交通事故调解书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1、调解协议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合同约束力 法律规定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达成调解协议后,赔偿义务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书的义务,伤者...


·交通肇事赔偿金如何计算?
      交通肇事赔偿金如何计算? 一、交通肇事赔偿项目 1、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交通肇事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


·醉驾如何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
      醉驾如何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1、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2、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二、醉驾的相关规定有哪些1、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2、《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


·醉酒驾驶教练车的会怎么处罚?
       醉酒驾驶教练车的会怎么处罚? 交通事故如果有一方酒驾驾驶机动车上路,不管是什么车型只要发生交通事故,醉酒驾驶人应当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而且驾驶证也会被吊销五年的。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


·达州车祸法律援助如何申请?
      达州车祸法律援助如何申请?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为某些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或减费的法律帮助,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制度。这项制度实际上是法律扶贫、扶弱、扶残,是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重要保障措施。我国《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对法律援助均作了规定。 一、法律援助的对象和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我国法律援助的对象是我国公民和符合一定条件的外国...


·不构成伤残等级车祸怎样赔偿
      不构成伤残等级车祸的赔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营养费、住宿费、法医鉴定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等16项。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


·交通事故案件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民事证据,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资料,是民事诉讼中法院认定案件事实作出裁判的根据。交通事故纠纷也是民事纠纷的一种,依然属于民事案件。那么,交通事故案件需要的证据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案件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交通事故老人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如果涉及到人员的伤亡,事故的责任方应对受伤人员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赔偿项目中除了赔偿受伤人员的医疗费、护理费外,由于受伤无法继续劳动,对于家中老人没有抚养能力,所以责任方还要支付受伤人员家中老人的抚养费。交通事故老人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我们和您一起了解一下。 一、交通事故老人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最高法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


·交通事故处理的步骤是怎样的
      发生交通事故后,就需要实际的对事故做出处理,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具体处理交通事故的步骤,可能大多数的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您交通事故处理的步骤是怎样的吧。 一、交通事故处理的步骤是怎样的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