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达州车祸法律援助如何申请?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达州车祸法律援助如何申请?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为某些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或减费的法律帮助,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制度。这项制度实际上是法律扶贫、扶弱、扶残,是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重要保障措施。我国《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对法律援助均作了规定。
   一、法律援助的对象和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我国法律援助的对象是我国公民和符合一定条件的外国公民,即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法律援助的条件可分为一般条件和特殊条件。
  (一)一般条件。确因经济困难(以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为准),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并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的我国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二)特殊条件。主要指刑事案件被控一方获得法律援助应具备的特殊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肓、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可能被处判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
  (2)其他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
  (3)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指定律师辩护的。
   二、法律援助的范围和实施方式
  涉及下列法律事项,符合上述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刑事案件;
  (2)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的法律事项;
  (3)除责任事故外,因公受伤害请求赔偿的法律事项;
  (4)肓、聋、哑和其他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法律事项;
  (5)请求国家赔偿的诉讼案件;
  (6)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法律事项;
  (7)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项。
  实施法律援助的形式包括: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公证证明以及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
   三、如何提出申请
  达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位于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市政府办公楼12楼99。一般属于人民法院指定辩护和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由法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由法律援助机构负责指定律师担任刑事被告人的辩护人。非指定辩护的刑事诉讼案件和其他诉讼案件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有管辖权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由申请人向住所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递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暂住证;
  (2)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的证明;
  (3)申请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
  (4)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代申请人应当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四、对不予法律援助的决定不服怎么办
  除了人民法院指定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外,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法律援助申请书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援助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对不予援助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请求法律援助机构重新审议一次。
  达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位于其市政府大楼中,只要能证明自己是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就可以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车祸发生已经不能改变了,但是,相信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我们能尽最大可能争取到自己的权益。
  
  
  


·法律规定醉酒驾车要拘留多久?
      醉酒驾车要拘留多久1、《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1)、酒后驾驶机动车,记6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1--3个月;(2)、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3)、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3--6个月,拘留15天以下;(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拘留15天以下;(5)、一年内有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


·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汽车运输货物遭到损害的情况,这时我们可以
      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汽车运输货物遭到损害的情况,这时我们可以根据一些规定获取一定的赔偿。那么,我们究竟可以获取多少汽车运输损害赔偿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解答汽车运输损害赔偿的标准的相关知识。 一、汽车运输损害赔偿标准的认定: 《汽车货物运输规则》(1999年11月2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14次部长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第83条货运事故赔偿数额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货运事故赔偿分限额赔偿和实际损失赔偿...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与责任认定书的区别和联系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与责任认定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是经常受到您的混淆。那么,您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与责任认定书的区别和联系了解多少呢?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1、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 普通损失小、无人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1)可自行认定责任,由肇事方之间填写,并签字;不一定非要打110报警,由警察来填写;最后一定要电话通知责任方的保险公司。 (2)责任认定不清时,到110等交警来认责,根据交警意见...


·交警一般在什么情况下才会扣留驾驶证
      交警一般在什么情况下才会扣留驾驶证 交通警察可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主要情形有: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4、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5、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6、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 7、以欺...


·哪些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
      如果马路上的车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其中可能是意外事故,也可能是一般的交通事故,如轻微刮蹭、致人轻伤等,但是有一种情况很值得思考: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这就是刑法上规定的交通肇事罪。那么具体来说哪些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下文中我们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哪些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4、客观要件 在交...


·停车车头朝里扣分之后怎么罚款
      停车车头朝里扣分之后怎么罚款?违章停车的罚款的标准是2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


·河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交通事故是经常性出现的意外事故,当其发生时就会产生交通事故赔偿金,死者因他人致害受伤或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那么具体的内容是怎样的呢?下面的我们就2017年河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来为您解答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如下 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


·最新破坏交通设施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破坏交通设施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最新破坏交通设施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根据我国刑法,破坏交通设备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严重后果”,在《铁路法》上是指因行为人故意毁损、移动铁路行车信号装置或者在铁路线路上放置足以使列车倾覆的障碍物,或者盗窃铁路线路上行车设施的零件、部件、铁路线路上的器材,造成人身伤亡、重大财产毁损、中断铁路行车等严重后果的...


·在我国交通事故误工费多久?
      在我国交通事故误工费多久? 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 2、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 二、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标准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1)受害人要证明其有固定收入必须有合法的证明,如须有劳动合同、领取工资的工卡或工资条、银行对帐单等证据相...


·一、交通事故中车辆误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中车辆误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


·随着现在私家车数量的增加
      随着现在私家车数量的增加,很多的家庭都开始购置私家车,从几万元到几十万元,开车出行已经成为时下很多人的一种选择,在这种情况下,很多的问题也正在出现。而在交通方面,因为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每年都在递增。醉驾根据《道路交通法》吊销驾照,被处罚金。今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 一,醉驾行驶机动车什么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