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行人被摩托车撞了怎么处理?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被摩托车撞了怎么处理?立即报警,交通部门认定责任,按责任承担法律责任。受害人以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为案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应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1、查看财产损失情况。2、协商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签订书面“事故事实”协议。3、拍照或标划位置后撤离现场。4、保险报案、协商赔偿事宜,签订书面赔偿协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6、向法院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综上所述,行人在路上被摩托车撞伤的,应该马上报警,请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责任认定。如果受伤属于轻微伤,经过双方自行协商,可以在交警的调解下达成赔偿协议,自行解决。伤情严重的,受伤一方在医疗期内可以进行司法鉴定,明确伤情以便计算赔偿数额。
  
  
  


·申请交通故事调解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交通故事调解的条件有哪些 一、申请交通故事调解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需要具备共同申请条件、申请期限条件、书面申请条件等。 (1)共同申请条件:必须是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任何一方不同意调解的,则不能进行调解。 (2)申请期限条件:必须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10日(工作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损害...


·对方撞车不肯赔钱要怎么办才好
      对方撞车不肯赔钱要怎么办才好我国有规定交通规章制度,行人和车辆驾驶人都应该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否则,一旦违规而发生交通事故,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而对于行人来说,在没有违章的条件下,如果被车撞了怎么要求赔偿呢?此时对方撞车不肯赔钱的话又该怎么办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被车撞了怎么要求赔偿 ?这是属于一般的民事侵权。可以要求肇事司机赔偿医药费、住院费、必要的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具体的数额要根据收款凭证和一些特定的标准来定。...


·交环保罚没款去哪里交才可以?
      交环保罚没款去哪里交才可以? 一、交环保罚没款去哪里交才可以? 要到当地的环保部门进行缴纳。罚款交不上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法院罚没款管理是如何处理的? 法院罚没款管理的处理方法是:财政非税财务,集中汇缴财政的收入。罚没款,主要是指对违反相关法规、条例的行为和事实进行的处罚款,没收...


·交通肇事致人轻伤逃逸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致人轻伤逃逸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一般来说情节并不严重,虽然存在逃逸的情况,但往往也是不认定构成犯罪,自然不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应当进行民事判处及行政处罚。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因为有逃逸情节,往往可以在上述基础上从重处罚。二、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情形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


·怎样确定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法院?
      交通事故发生后,有时会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达成调解,但是有时却调解不成,走上诉讼的道路。提起交通事故诉讼,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交通事故如何确定管辖法院,一旦确认管辖法院,法院受理哪些交通事故诉讼?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介绍。 一、怎样确定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1、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
      在道路上开车行驶,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有时要报警处理,交警赶来后要对现场处理,把事故分为机动车之间的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事故等。那么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怎么确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下面就对此做出了相关解释。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适用无过错责任或严格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


·小的交通事故处理后可以当天走吗?
      随着车辆越来越成为现代人的代步工具,道路上的交通车辆也越来越多,与此同时,交通事故的发生也越来越频繁,但交通事故的处理却成为了一大难题,小型交通事故如何处理?小的交通事故处理后可以当天走吗?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一、小型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 1、凡在道路上发生的仅造成车辆物品损失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无争议的,可私自协商处理交通事故现场。 2、交通事故由当事人自行处理现场的,应按下列程序办理:处...


·工资是交完社保再扣个税吗 一、工资是交完社保再扣个税吗?
      工资是交完社保再扣个税吗 一、工资是交完社保再扣个税吗?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月工资先扣除五险一金,之后再计税。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免征额)-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工资税=应纳税所得额×工资税税率 专项附加扣除的项目有:...


·2023年深圳交通违章罚款要怎么交?
      2023年深圳交通违章罚款要怎么交? 一、深圳交通违章罚款要怎么交? 1、深圳本地违章 持《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有暂扣证件的还须携带《交通管理暂扣凭证》),按规定到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缴纳罚款。 持《违反交通管理罚款收据》、《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有暂扣证件的还须携带《交通管理暂扣凭证》)及当事人的驾驶证、行驶证到处罚决定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2、省内违章 驾驶员交异地违章罚款无需长途奔波。根据规定,驾驶员在异地道路...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骑摩托车醉驾会吊销小车证吗?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骑摩托车醉驾会吊销小车证吗? 因为驾驶报废摩托车上路,要被吊销其驾驶证,是剥夺其驾驶任何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资格,而不只是剥夺某一准驾车型的资格。 依照目前法规规定,一个人不能同时持有两本驾驶证,因此就出现了一本驾驶证上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准驾车型,比如CE证、BE证等。这就难免会带来一个问题,如果多证合一的驾驶员驾驶着其中一种车型违法,势必会“连累”他对另外车型的使用。 醉驾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行为人血液中的酒精...


·交通事故在我们生活中并不少见,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交通警察一般
      交通事故在我们生活中并不少见,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交通警察一般会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此作为认定事故各方责任的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交通事故案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是法院确定由谁赔偿的依据。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提起复核。那么,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怎么申请?我们为您答疑解惑。 一、复核条件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