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税玩忽职守罪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国税玩忽职守罪的判罚标准是什么?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徇私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二、玩忽职守罪与工作失误的界限因工作失误往往也会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在这一点上与本罪相同之处。但两者有严格的区别:(一)客观行为特征不同。工作失误,行为人是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而玩忽职守罪则表现为行为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二)导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原因不同。工作失误,是由于制度不完善,一些具体政策界限不清,管理上存在弊端,以及由于国家工作人员文化水平不高,业务素质较差,缺乏工作经验,因而计划不周,措施不当,方法不对,以致在积极工作中发生错误,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而玩忽职守罪,则是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章,严重主义,对工作极端不负责任等行为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在当前经济改革,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实践过程中,出现一些失误,造成某些严重的损失是难免的,这主要是总结经验教训的问题,必须与玩忽职守罪严格区别开来。但对于那些在国家法律政策不允许的情况下,借口改革,盲目决策,管理混乱,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绝不能以工作失误来蒙混过关,逃避罪责。玩忽职守行为的认定,一般是犯罪嫌疑人没有履行相关工作职责,无意中过失造成的损失,对于这种情况的认定,需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来进行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如果相关判决有异议或者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法院上诉处理。
  
  
  


·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是怎样的
      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是怎样的两罪的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不同:1、主观要件方面:非法拘禁并不要求具备非法目的,而绑架罪必须要求具备勒索财物或者满足其他不法要求的目的。2、客观行为方面:非法拘禁要求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比如非法逮捕、拘留、监禁、扣押等,包括对他人身体实施强制力拘束,也包括间接拘束,使他人不能或者明显难以离开、逃离;而绑架罪要求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者以实力控制他人,绑架的行为应当具有强...


·最新减刑假释的规定有哪些
      最新减刑假释的规定有哪些 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2018年9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3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为确保依法公正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减刑、假释是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减刑、假释的适用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


·刑事证据调查申请书如何书写,需要注意什么?
      刑事证据调查申请书如何书写,需要注意什么? 一、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7条规定:凡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以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收集的其他材料。 第18条规定:“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申请人民...


·最新刑法隐瞒犯罪所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刑法隐瞒犯罪所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最新刑法隐瞒犯罪所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最新《刑法》的规定隐瞒犯罪所得罪量刑标准具体如下: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


·一般罪犯投案自首减刑多少
      自首与立功属于我国法定的量刑情节,也就是说罪犯要是具有自首或者立功情形的话,那法官在最终量刑的时候,往往会从轻或者减轻进行处罚。于是有的人在实施了犯罪行为之后,为了减轻处罚也会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那一般罪犯投案自首减刑多少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罪犯投案自首减刑多少 犯罪分子自首后一般可以得到从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还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是也有的犯罪分子自首后没有得到从轻处罚,这是因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处罚,而不是必...


·过失犯罪负刑事责任么?
      过失犯罪负刑事责任么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过失犯罪,指在过失心理支配之下实施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刑法》第十五条规定: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二、过失犯罪的情形有哪些?(一)疏忽大意的过失犯...


·请问无证驾驶撞人没判刑受害人怎么办
      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了解情况,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去政府信访。无证驾驶会罚款200元至2000元,可能会拘留15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


·刑法中关于罚金的规定有哪些
      在我国,罚金刑有着无法代替的作用。在新修订的《刑法》中,罚金刑在刑事制度中的作用越来越大。这样新的修改,让我们的《刑法》更符合如今国家的经济发展情况,做到了与时俱进。下面就让我们看看《刑法》中关于罚金的规定有哪些。 一、罚金的定义要正确适用罚金刑,首先要了解罚金的定义和内涵。什么是罚金,它是指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强制其向国家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 ? 罚金具有以下特征: (1)罚金与一样,都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


·集资诈骗罪入罪数额的认定
      集资诈骗的新闻您可能都听说过和看过,国家和法律对于这类集资诈骗行为也是进行严打的,任何利益诈骗的行为都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法律明确了集资诈骗罪入罪数额,为了就是警示社会中诈骗的行为,不要犯罪,犯罪要受到严惩的。但是具体的入罪数额是多少,可以到下文了解。 一、集资诈骗罪入罪数额的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集资诈骗...


·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的刑事责任,主要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


·未成年犯罪年龄怎么算?
      我国的未成年人是指那些未满18周岁的人,但其中在实施了犯罪行为的情况下,要想追究刑事责任的话,则对年龄还有要求,同时也要求犯罪的未成年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才行。那就结未成年犯罪年龄怎么算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未成年犯罪年龄怎么算 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未成年被告人的年龄不仅涉及应否依法为其指定辩护律师以及案件应否公开审理等重大程序性问题,而且关系到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刑事责任大小以及对其适用何种刑罚等重大实体问题。因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