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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怀孕期间工资发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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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怀孕期间工资发放吗?1、如果是产假,当然是三个月,按底薪算。计件按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算。2、如果是病假,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但工人所有之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如果低于此标准的,以最低工资的80%计发。二、女职工怀孕期间享受哪些待遇1、不得与女职工解除。《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双方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也应顺延至产后一年,才能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女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2、劳动强度及禁忌劳动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 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所谓“夜班劳动”一般系指从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从事劳动或工作。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已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1)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烯雌酚生产的作业;(2)作业场所放射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3)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4)《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5)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如风钻、捣固机、锻造等作业,以及拖拉机驾驶等;(6)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如焊接作业;(7)《高处作业分级》标准所规定的高处作业。3、适当给予工间休息或适当减轻工作。《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第十条规定:“妊娠满7 个月应给予工间休息或适当减轻工作。”《上海市女职工办法》根据妊娠期的不同情况作了一些有针对性的规定:女职工妊娠7个月以上(按28周计算),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1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2 个半月。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12周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4、已婚待孕职工禁忌劳动范围。《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还对已婚待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作了规定,已婚待孕女职工不得从事铅、汞、苯、镉等作业场所属于《有毒作业分级》标准中的第三级至第四级的作业。《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对有过两次以上自然流产史,现又无子女的女职工,要求暂时调离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流产的作业岗位。综合上面所说的,员工在怀孕期间是有权利请假休息的,但对于请假就要看是按什么名义来进行申请,对于产假还有请假所存在发放工资的标准就会不一样,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来,从而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筑工程施工报验流程
      建筑工程施工报验流程 一、开工前 (一)开工报告报验申请表 1、单位(子单位)工程概况表1#、2#、10.11#及地下车库(4份) B1004 2、开工报告1#、2#、10.11#及地下车库(4份) B1001 (二)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 后附04-B 1008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批表) 后附 施工组织设计 (三)单位资格报审表 1、单位资质材料 2、单位项目人员配备 (四)管理人员证件报验申请表 1、工程项目施工...


·公司只申请工伤认定不做劳动鉴定怎么办?
      当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的三十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对职工劳动能力造成影响的,还应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但在实际中,有些用人单位在工伤认定后发现职工伤情较重,不想承担赔偿责任,拒绝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那么,公司只申请工伤认定不做劳动鉴定怎么办呢? 一、用人单位不申请劳动鉴定怎么办 对于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伤待遇和违法辞退的赔偿金;当然需要先自行办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1、向...


·一、劳动合同不得解除情形?
      一、劳动合同不得解除情形有哪些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2. 疑似职业病病人...


·单位辞退员工的补偿金怎么补偿
      单位辞退员工的补偿金怎么补偿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等于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等于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 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等。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


·处理劳动争议的途径是什么?
      处理劳动争议的途径是什么?处理劳动争议的途径包括以下内容。 一、劳动争议调解 调解是处理企业劳动争议的基本办法或途径之一。事实上,调解可以贯穿着整个劳动争议的解决过程。它既指在企业劳动争议进入仲裁或诉讼以后由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所估的调解工作,也指企业调解委员会对企业劳动争议所做的调解活动。这里所说的调解指的是后者。企业调解委员会所做的调解活动主要是指,调解委员会在接受争议双方当事人调解申请后,首先要查清事实、明确责任,在此基础上根据有...


·公司无理由辞退员工年终奖会赔偿吗?
      公司无理由辞退员工年终奖会赔偿吗?会赔偿的;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根据劳动法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


·引起无效劳动合同的原因有哪些
      引起无效劳动合同的原因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主体不合格 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不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造成劳动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其情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无劳动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同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同无劳动行为能力的人或者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订立了劳动合同,则订立的劳动合同全部无效。 2、用人单位同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订立的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同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订立劳动合同,则订立的...


·工伤鉴定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
      遇到工伤的这种情况,如果不抓紧时间维权的话,超出国家规定的诉讼时效,恐怕对劳动者本人将非常不利。所以有很多人在医院治疗期间其实非常担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工伤鉴定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毕竟像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这种事情,还是抓紧时间申请比较好,因为本来鉴定期间就需要较长的时间。 一、工伤鉴定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 一般要求伤情稳定后,就可以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医疗上一般认为在治疗三个月后,属于稳定需要的最低时间,所以伤残鉴定至少...


·工伤如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如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1、提出申请。凡因工、因病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书面形式向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2、进行审查。劳动鉴定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到劳动鉴定申报后,应当进行审查;3、进行鉴定程序,发放鉴定结论。劳动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劳动法规及鉴定意见作出鉴定结论。工伤患者受伤后,首先要及时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


·一、经济补偿金按照社保地还是工作地标准计算?
      一、经济补偿金按照社保地还是工作地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按照社保地计算,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而对于上述条款中的“工资”的范围,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


·工伤保险费的征收原则是什么?
      从事危险工作的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时常会受到工伤,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体现对劳动者的人为关怀我国制定了工伤保险费的标准和征收原则,在征收工伤保护费时根据征收标准征收才能得到征收者的支持,那么我国工伤保险费的征收原则是什么? 一、工伤保险费的征收原则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征收。也就是说,按照工伤保险基金的实际支出数额来确定征收额度,做到收支平衡。国家根据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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