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租车合同协议范文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单位租车合同协议范文
  
  单位租车合同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恪守:
  
  一、车辆及驾驶员
  
  甲方租用乙方的车型为_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为该车辆驾驶人。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
  
  租期为______个月,到期后如甲方需续租,该协议条款可继续有效。租金每天_________元(含驾驶员报酬),凭正规票据按季度支付,先租用后支付。若租期满一年甲方仍需租用,租期、租金双方另行商定。
  
  三、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担车辆租赁期内的油费、过路费和停车费。保险和维修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3、甲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4、甲方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享有的权利。
  
  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车辆的使用权归甲方。
  
  2、乙方在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车辆在租赁期内正常使用时应处于良好的状态,保持车容整洁。需保养维修或临时他用时,应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后方可。
  
  4、乙方在租赁期内服从甲方管理,车辆每天使用时间由甲方确定。
  
  5、车辆在租赁期内不得将车辆交给其他人员驾驶,发现一次,扣除一个月的租金
  
  6、车辆在租赁期内需有乘座人员保险,如没有保险,乘座人员发生伤亡,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其它
  
  1、因车辆状况原因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有关合同的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出起诉。
  
  3、本协议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上述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单位租车合同协议的内容,各位可以适当的参考一下,然后再结合实际的情况,写出一份符合自身情况的租车合同协议来。必要时,也是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代为起草。
  
  


·车辆留置权相关规定
      车辆留置权相关规定债务人在借款时都会用一些物品来抵押,有时会用自己所属的车辆,当债务人所欠的债务到了还款期限而拒不还款时债权人就有权利行使车辆留置权,下面由为您解答车辆留置权的一些注意事项。一、车辆留置权相关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行使留置权的法律要件是:1、须债权人占有属于债务人的特定物。四同修配厂占有飞跃公司的牡丹汽车即属此例。2、须债权发生与该留置物具有牵连关系。所谓有牵连关系。系指...


·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范文
      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就被告人交通肇事罪下发的判决书,被告人在接到该判决书后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那么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的范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就为你展示一份该类型的范文。 ××××人民法院 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刑初字第××号 自诉人兼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


·路口停车逆向行驶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需要遵守交通规则,这是我们在学习驾驶知识的时候经常强调的内容,但是在生活当中很多人并没有做到文明驾驶,相反还是有很多人因为种种原因去违反交通规则,那么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路口停车逆向行驶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吧。机动车逆向行驶是道路交通中比较严重的一种主观违法行为,轻则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重则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一般逆行的情况分为以下几种:1、在划有道路实线分隔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驶入对向车道。其中道路分隔线为双实线...


·一、根据相关法律醉驾扣车几日能取车新交法规定
      一、根据相关法律醉驾扣车几日能取车新交法规定,交警扣车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取证调查交通事故原因,如果事故原因已查明,交警无权再扣车。交警对双方赔偿问题,只有在双方都愿意的情况下,才组织调解。交警无权以赔偿为由扣你的车。最佳方式:先找办案民警,要求出具责任认定书,并要求办理放车手续。知识扩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钱谁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钱谁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责任方最后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则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保险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


·一、交通事故受伤方是过错方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受伤方是过错方怎么赔偿?如果肇事方受伤,可以要求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承担50%。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


·租车诈骗批捕能追回车辆吗?
      一、租车诈骗批捕能追回车辆吗?租车诈骗批捕后,一般是可以追回车辆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利用签订合同诈骗钱财的案件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尤其是近年来租车诈骗案频发,涉案金额越来越大,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租车诈骗手段有:第一种:犯罪分子利用自己真实的身份证同租赁公司签订合同,一旦车子到手,即拆卸掉租借车辆的gps定位系统,逃避跟踪,转移至另一地进行抵押套取现金,或伪造车辆手续将车变卖,而本人则更换手机号码逃匿。一旦被抓,他们抱着“死猪...


·交通事故车辆能否扣押,可以扣押事故车辆吗
      交通事故中,与事故联系最为紧密的就是事故车辆。我们发现有的时候中,为配合对事故进行处理,一般交警会先扣押事故车辆,但有些事故中却不会。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到底交通事故车辆能否扣押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车辆能否扣押 公安机关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同时,交通警察几乎都会建议受害人立即到人民法院申请对事故车辆进行财产保全措施,否则会解除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对事故车辆的扣留,人民法院审查受害人申请之后,同意采取保全措...


·日常生活中人们可能会经常遇到或大或小的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的
      日常生活中人们可能会经常遇到或大或小的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的处理中,如果只有车辆的擦伤或者损坏,直接送去修理厂或者直接赔偿现金就可以了,但如果涉及到了人员的伤亡,情况就不会那么简单了,那么伤人交通事故处理怎样做才合适呢?下面就和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伤人交通事故具体怎么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不管是肇事方或受害方难免都会有人受伤,在处理交通事故后续事宜的时候,像这种伤人的交通事故如何处理?与一般的交通事故处理有何不同呢?我们为您整理...


·醉酒驾车的行为是被严令禁止的,如果违反驾驶,有时候甚至会威胁
      醉酒驾车的行为是被严令禁止的,如果违反驾驶,有时候甚至会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而醉酒驾车会受到什么惩罚您并不是特别清楚。今天就告诉您在不同情形下醉驾所受到的惩罚也是不同的。下面就给您讲述在昆山醉驾的惩罚标准。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


·破坏交通设施罪刑法是怎样规定的?
      破坏交通设施罪指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 并造成交通工具毁坏、倾覆。这种犯罪行为对我国交通事业有极大的危害。那么,破坏交通设施罪刑法是怎样规定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概念 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