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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契证是什么意思?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购房契证是一种完税凭证,这种完税凭证,包括了在《房屋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中所规定缴纳的税费,缴纳尽其中所规定的税费后,才可领取该契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房屋的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的,房租契证只能代表当事人拥有使用权,但不能证明拥有所有权。契证是指不动产所有人经国家公证机关鉴并依照税法纳税后,由政府颁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产权凭证权。契证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种:

  一是“红契”,是指在房地产权转移或变动时,当事人双方订立契约完税后,县(市)级政府在契约尾部加盖公章的契约。

  二是“官契”,是指按契证要求的内容,由政府印制统一格式契约,产权承受人完税后,由政府根据所立草契填写正契,加盖政府印章颁发给产权所有人,作为合法产权的凭证。

  三是“白契”,又称未税白契或草契,是指在房地产权转移或变动时,由当事人双方自行订阅未经纳税、没有政府印章的民间契约。

  四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机关的“房屋所有证”,载明有关契税事项,并有缴纳契税作证,可视同契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房承租人去世后,拆迁补偿利益属于遗产范围吗?
      1. 李秀(化名)与刘子成(化名)夫妇育有两女,分别是长女刘慧来(化名),次女刘慧开(化名)。刘子成去世后,李秀与张立民(化名)再婚,再婚后未生育子女。再婚后,张立民所在单位北京市某厂分配海淀区荣凯路×号房屋(以下简称1号房屋),张立民在此居住至1991年3月10日去世。 2004年11月15日,李秀与北京市某厂签订《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李秀继续承租1号房屋。2006年,李秀返回山东老家生活,1号房屋处于出租状态。2011年4月26日...


·共有住房承租权能否变更?
      1. 公房承租权与承租人是否符合承租公房的条件密切相关,在公房承租人死亡后其民事主体资格消灭,当然不再享有公房承租权了。 法律规定遗产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房不属于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公房承租权在公民死亡后即消灭,公房承租权不属于公民遗留的合法财产,不能继承。在公房承租人死亡后,应在共同居住人中依法确定承租人后进行变更,非共同居住人不能取得公房的承租权。 2. 如果公房承租权能够作为遗产继承,那么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


·关于有偿使用宅基地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宅基地属于本农民集体成员集体所有,农户依法拥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转让,但严禁城市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近年来,为支持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回乡,激发乡村发展活力,有关部门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试点地区积极探索通过闲置宅基地和...


·房顶花园产权归谁?
      

商品楼宇的屋顶花园产权到底应当归谁?有人说归开发商所有,或卖或赠均自由;有人说归顶层住户所有,可分割建私人屋顶花园;也有人说归物业管理公司所有,可以出租赚钱。其实,一座楼宇所占用的一定面积的土地使用权,既在楼宇之下,也有楼宇四周,更包括楼宇屋顶。所有购房人对这块土地共同享有土地使用权,其屋顶产权应归这座楼宇的各个房屋产权人所共有。

  楼宇屋顶产权共有

  其一,从商品楼宇的成本和房价构成来看,...


·房屋产权登记程序
          房地产权初始登记是指对未经登记机关确认其房地产权利,领取房地产权利证书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 附着物的所有权进行的登记。 
     登记程序如下:
      ①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统一的登记申请表,提交有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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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买卖,有无法律效力?
      1. 2002年1月13日,付某与张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书》一份,约定:“卖方付某(简称甲方),买方张某(简称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愿将座落于北京市房山区长沟乡某村村东住宅及庭院,面积共计0.33亩卖给乙方长期使用。乙方出资10000(壹万元)元人民币,一次性付款购买甲方住宅及庭院。付款后此协议书立即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将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书一式肆份,双方各持二份。”现因该房屋纳入拆迁范围,付某遂起诉张某要求判令双方于2002年...


·拆迁中承租人权益如何保护?
      1. 杨某与姚某于2011年4月15日签订一份《厂房承租协议》,约定姚某将其所有厂房及生产设备租给杨某生产钢化玻璃,租期3年,从2011年4月15日至2014年4月15日,每年租金68万元。2012年9月26日,姚某一纸通知告知杨某,租赁厂房即将拆迁,限杨某在2012年10月8日前搬离。接到通知后杨某即找到姚某要求给予搬迁补偿,遭到姚某拒绝,杨某遂拒绝搬迁。2012年11月18日姚某在杨某的阻止下强行将厂房设备搬离,杨某一气之下按照《厂...


·买卖公房承租使用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1. 《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明确禁止自由转租和买卖公房使用权,现在允许公有住房公开有偿转让必然和该规定相冲突。第一,公房使用权是一种他物权,属用益物权,从其法律特征上看,是允许转让的,需要明确的是该处的转让,是指房屋的使用权转让,并未对产权人的产权造成任何侵害;第二,按照《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只要不属于《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法定无效情形,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就应为有效合同,应当受法律保护。《合同法司法解释(一...


·什么是双方共有房屋产权?
      

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是指该房屋的所有权为两个公民或法人共同享有,是一个所有权同时归属两个主体享有的权属状态。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共有关系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类型。

    由于双方共有房屋产权的共有关系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类型,因此,在处理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时也应分为两种情况:

   (1)处理按份共有关系的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时,按照两个所有...


·什么是“小产权房”?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从价格看,乡产权房要比普通商品房便宜,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60%; 从住房形...


·未成年人可否购房办证?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以未成年人的名义所进行的民事活动,要么必须取得其监护人的同意,要么直接由其监护人代理。对于购房这种标的巨大的合同,只能由其监护人代理进行交易。

  未成年人虽然可以单独购置物业,但因其没有债务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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