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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中的保证金、押金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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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并非法定的违约责任类型,具体内容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也并非所有的保证金都属于约定的违约责任。

   保证金约定的不同内容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如预付的部分租金,作为承租人租金债务的担保,在承租人欠付租金时,出租人有权将保证金抵充欠付租金;作为承租人违约责任的备用金,在承租人违约时,出租人有权将保证金抵充损失;合同终止时,双方当事人清算合同履行和返还租赁房屋所需费用的备用金;作为承租人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损害赔偿责任的担保,出租人有权将保证金抵充相应的费用、损失。

   押金条款应当解释为具有担保的性质,同时也是针对承租人迟延给付租金这个特定违约行为的违约金。


·租赁合同中的保证金、押金性质
      保证金并非法定的违约责任类型,具体内容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也并非所有的保证金都属于约定的违约责任。 保证金约定的不同内容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如预付的部分租金,作为承租人租金债务的担保,在承租人欠付租金时,出租人有权将保证金抵充欠付租金;作为承租人违约责任的备用金,在承租人违约时,出租人有权将保证金抵充损失;合同终止时,双方当事人清算合同履行和返还租赁房屋所需费用的备用金;作为承租人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损...


·房屋出租前就已经设立抵押权,是否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
      房屋出租前就已经设立抵押权,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但是,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承租人虽然不能以“买卖不破租赁”要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但是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在承租房屋时,除了要核实房屋的所有权情况,还应当...


·租赁合同解除时,经出租人同意情况下已形成附合的装修物该如何处理?
      首先应看双方就此问题有无约定,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2)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3)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


·买卖不破租赁是什么意思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也就是说,承租的房屋在租期内被卖掉,承租人是可以继续租赁该房屋的,原房屋所有权人以及房屋变更后的所有权人,不可以因房屋卖出为理由,要求与承租人解除合同,同理,因赠与、析产、继承、抵押权实现等发生房屋权属变动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这就是民法意义上的“买卖不破租赁”。...


·出租人违约,承租人可以要求赔偿哪些损失?
      首先,应当根据双方租赁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来履行,其次,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过高、过低,则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限内的装饰装修残值,这项赔偿的前提是出租人同意装修、知道或应当知道装修而不提出异议,还可以要求赔偿租金差价损失及相关费用。 如果租赁房屋用于商业用途的,承租人还可要求出租人赔偿其合理期间内的经营损失。...


·以出租房屋为名出租划拨土地的合同无效
      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2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第6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是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是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是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四是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划拨土地使用权...


·出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如何维权?
      房屋的优先购买权,一般因房屋租赁合同,存在房屋共有人等情形而存在,若出租人转让房屋给第三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承租人请求判决其与出租人在与第三人同等条件下成立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出租人为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经审查承租人购买房屋的意思表示真实,且具备合同履行能力的,法院可以支持其诉讼请求,并判决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依同等条件支付房屋价款,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要求承租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以证...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什么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因此,如果出租人不履行通知义务,妨害承租人行使该权利,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履行通知义务也应当保留好相关的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需要注意...


·房主卖房,房客有何权利?
      (1)房主出卖其租住房时,房客对此享有优先购买权;
(2) 房主出卖出租房,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房客;
(3) 房主未按规定出卖出租房时,房客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无效;
(4) 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 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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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拆迁安置房可以出租吗
      很多人都知道,小产权房不能买卖,那么小产权房可以出租吗? 小产权房虽然没有产权证,但只要有具体的地址,签订的租赁合同同样具有效力,但是因为没有产权证,可能会涉及违建以及实际建房人的问题,承租人往往无法核实租赁房屋的所有权人,因此,在租赁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风险。 拆迁安置房即便没有取得产权证,但有购房合同等可以核实房屋所有权人的凭证,同样可以租赁。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违法建筑,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


·房屋租赁合同的管辖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3条、民事诉讼解释第28条等,房屋租赁合同案件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当事人不能协议约定管辖法院。但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合同中约定了有效的仲裁条款,或另行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应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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