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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拆迁安置房可以出租吗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很多人都知道,小产权房不能买卖,那么小产权房可以出租吗?

  小产权房虽然没有产权证,但只要有具体的地址,签订的租赁合同同样具有效力,但是因为没有产权证,可能会涉及违建以及实际建房人的问题,承租人往往无法核实租赁房屋的所有权人,因此,在租赁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风险。

  拆迁安置房即便没有取得产权证,但有购房合同等可以核实房屋所有权人的凭证,同样可以租赁。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违法建筑,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房屋,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房屋,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房屋不得出租。

  因此,小产权房、拆迁安置房都是可以出租的。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什么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因此,如果出租人不履行通知义务,妨害承租人行使该权利,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履行通知义务也应当保留好相关的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需要注意...


·房屋租赁合同的管辖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3条、民事诉讼解释第28条等,房屋租赁合同案件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当事人不能协议约定管辖法院。但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合同中约定了有效的仲裁条款,或另行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应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法院不予受理。...


·买卖不破租赁
      房屋所有权变动的原因可以是买卖、继承或者因实现抵押权的拍卖、变卖等。抵押权设立前,抵押的房屋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如果抵押的房屋出租并转移占有发生在抵押权设立之后,抵押权实现时房屋拍卖、变卖的买受人要求终止原租赁关系的,承租人不能以“买卖不破租赁”对抗新的房屋所有权人。 需要注意的是,房屋所有权变动时承租人未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房屋的或者对房屋的占有为无权占有的(如租赁期满承租人未及时返还房屋),...


·出租人违约,承租人可以要求赔偿哪些损失?
      首先,应当根据双方租赁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来履行,其次,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过高、过低,则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限内的装饰装修残值,这项赔偿的前提是出租人同意装修、知道或应当知道装修而不提出异议,还可以要求赔偿租金差价损失及相关费用。 如果租赁房屋用于商业用途的,承租人还可要求出租人赔偿其合理期间内的经营损失。...


·租房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合同吗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因此,在租赁房屋时,应当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并对租金、租期等进行详细的约定,且需要注意的是,租赁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不要认为长期租赁就可以不约定租赁期限,不约定租赁期限,对于承租人来讲是非常不利的,出租人可以随时要求解除租赁合同。...


·房东一房多租,租客如何维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首先,看谁先占有房屋,谁先占谁使用;其次,若都未占有的,看谁办理了登记备案,谁先办登记谁使用;第三,若都未占有也未办登记的,看哪份...


·租赁合同中的保证金、押金性质
      保证金并非法定的违约责任类型,具体内容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也并非所有的保证金都属于约定的违约责任。 保证金约定的不同内容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如预付的部分租金,作为承租人租金债务的担保,在承租人欠付租金时,出租人有权将保证金抵充欠付租金;作为承租人违约责任的备用金,在承租人违约时,出租人有权将保证金抵充损失;合同终止时,双方当事人清算合同履行和返还租赁房屋所需费用的备用金;作为承租人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损...


·买卖不破租赁是什么意思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也就是说,承租的房屋在租期内被卖掉,承租人是可以继续租赁该房屋的,原房屋所有权人以及房屋变更后的所有权人,不可以因房屋卖出为理由,要求与承租人解除合同,同理,因赠与、析产、继承、抵押权实现等发生房屋权属变动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这就是民法意义上的“买卖不破租赁”。...


·以出租房屋为名出租划拨土地的合同无效
      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2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第6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是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是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是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四是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划拨土地使用权...


·房屋租赁合同必须要进行备案吗
      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不一样,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只要具备合同的要件,在签订后对合同双方就具有约束力,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进行备案,主要是针对经营性用房,对于经营性用房,出租人和承租人需要在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对于住宅用房的租赁,登记备案不是必须的程序,但是为了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以及便于承租...


·公租房使用权允许转让的情形
      1、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公有住房的承租权在没经产权所有人允许的情况下,不能擅自转让。如果征得产权所有人或单位的许可,并且授权承租方负责任转租,承租方可以按公租房转让,但是得办理相关的手续。 2、一般情况下,私人对公租房没有产权,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无继承问题,只有承租人变更问题。承租人不能自动变更,需要申请变更,且变更承租人需要得到户口在该公租房内的所有使用权人的同意。 3、公租房是国家为居住困难的群众提供的一种保障性住房 ,只有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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