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购房付款方式怎么选择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对于经济相对比较宽裕的购房朋友,可以选择一种既省钱,又比较理想的付款方式。在生活中,相信会有很多这种想法的朋友,但他们不知道如何选择购房付款方式,如果您对购房付款方式怎么选择这个问题比较感兴趣,不妨阅读下面的内容。
   一、购房付款方式怎么选择
   (一)一次性付款
  该付款方式是过去最为常见的付款方式,目前一般多用于那些低价位小单元的楼盘销售。
  利:一次性付款一般都能从销售商处得到房价款的5%左右的优惠,如是现房则能很快获得房屋的产权,如果是期房则这种付款方式价格最低。
  弊:一次性付款需要筹集大笔资金,且损失此项资金的利息,对经济能力有限的购房者压力较大。如果是期房的一次性付款,开发商有可能不按期交房,造成利息甚至全部房款损失,购房风险大。
   (二)分期付款
  又分为免息分期付款和低息分期付款,是目前比较吸引人的付款方式。
  利:缓解一次性付款的经济压力,也可用房款督促开发商履行合同中的承诺。
  弊:分期付款随着付款期限的延长,利率会越高,房款额比一次性付款的房款额高。
   (三)按揭付款
  即购房抵押贷款,是购房者以所购房屋之产权作抵押,由银行先行支付房款给开发商,以后购房者按月向银行分期支付本息的付款方式,因为它能使市场潜在需求迅速转化为有效需求,所以成为促进房地产市场活跃的最有效手段。
  利:可以筹集到所需资金,实现购房愿望,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
  弊:目前手续繁琐、限制较多。
   (四)公积金贷款
  居民购房除了动用历年的积蓄,购房资金不足部分一般都首先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仍不足部分则再申请由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解决,目前运用此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与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相结合的组合贷款已是购房最普遍的贷款方式。因为它比较符合现实又较为合理,毕竟每户家庭可以计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额度不会很多,若全部向银行贷款又会在利息上负担太重。
   二、如何选择购房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分为一次性付款或者银行按揭贷款分期付款。购房者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财力情况,合理选择购房付款方式。住房贷款有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和组合贷款三种,需要注意的是,银行会在办理贷款的同时要求办理房产保险。
  如果购房者收入颇丰,手头宽裕,又有足够的购房款,那么,采取一次性付款的方式是比较合算的。
  另一种情况就是分期付款,采用这种方法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缓解资金上的压力,使普通消费者购房成为可能。以上是关于“购房付款方式如何选择”和“购房付款方式如何选择”两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到您。在生活中,有不少朋友在选择买房的付款方式上不太重视,结果不是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就是支付了不必要的钱。如果您想选择一种比较理想的付款方式,建议您先了解一下付款方式,然后再按者我们所讲的方法去选择。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多听听律师的解答。
  对于购房者来说选择合适的购房方式很重要,既可以为自己的省钱、省力,又可以减轻自己的生活压力。如果您想选择一种比较理想的付款方式,建议您先了解付款方式的种类有哪些以及每一种方式的优缺点,最后结合自身的情况做出选择。


·按揭房可以退房的条件有哪些
      要是通过向银行按揭贷款的方式来购买房产的话,此时的房产属于按揭房,办理下来的房产证都是要抵押在银行的。而这种情况下,作为购房者有的也会有想要退房的想法,那此时按揭房可以退房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按揭房可以退房的条件有哪些 对于按揭房能否退房的问题,回答是肯定的,而且有法律依据。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


·上海个人房产税可以退吗,条件有哪些
      买房子交纳房产税很多朋友都了解,但是对于个人住房退税的情况,相信不少朋友可能知之甚少了,近年地方对于退税的问题也在讨论,有的地方出台的相关文件设定退税的条件和要求,有的地方则还在研究讨论中,但是对于个人房产税退税的问题,各地都在积极商讨中。接下来,我们将对关于个人房产税可以退吗的问题进行相关的内容介绍。 一、什么是房产税 个人房产税,又称房屋税,是国家以房产作为课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对房产征税的目的是运用税收杠杆,加...


·一、如何办理放弃房产继承公证?
      一、如何办理放弃房产继承公证?到你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去办理“放弃继承权书面声明”,不用返回原籍。具体要求如下:(一)、必须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二)、申请办理时需提交一下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如房产证等。3、申请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4、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须在公证机关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三)、申请人填写放弃继承权公证申请表。放弃遗产没有强制...


·房屋等遗产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一、房屋等遗产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 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 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


·九江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和方式是什么?
      九江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和方式是什么?您现在可能已经发现了身边新的建筑物是越来越多了,这主要是因为国家政府的进步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引起的,问题是国家的可供使用的土地毕竟还是有限的,那么就造成了一些房屋的拆迁的情况了,因此九江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和方式是如何的呢。一、杭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


·商品房预售合同价格纠纷的处理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投资数额大、履行期限长,所以,从商品房的开工建设到交付使用往往需要很长的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可能会由于市场行情的变化而引发商品房的价格纠纷。一方面,预售方常以建筑材料的价格上涨或房地产价格的上涨为由要求提高房价遭预购方的拒绝而形成纠纷;另一方面,预购方有时也会以房地产价格的下跌为由要求降低房价遭预售方的拒绝而形成纠纷。目前,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价格纠纷占整个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一半以上。由于法律对此尚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各地的...


·租房压一付三什么意思
      租房压一付三什么意思?租房中的押一付三,通常指的是一次性交纳三个月的房租,同时收取一个月的租金作为押金。押一付三主要是为了防止租房者突然不租房屋,给房东造成房屋空置的经济损失,也是为了保障房东房屋内物品的完整性。当承租人不再继续承租房屋时,应当提前通知房东,解除租赁合同,退还押金。或者是租期届满之后退还押金。二、租房合同签订须知1、一切以书面为准,口头承诺视为无效在确认房产安全后,后期能否住得舒适安心,关键就在于租赁合同的签订。一些房东...


·房贷未还清能加名字吗
      可以,办理流程是: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银行)。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续费外,如贷款是纯公积金的,还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贷款是组合形式的(公积金+商业贷款),还需另外支付200元。4.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


·购买商品房的付款方式是什么?
      购买商品房的付款方式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付款方式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双方协商确定。因此,《商品房买卖合同》列出了几种付款方式供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选择: 1、一次性付款。这种支付方式简单明了,外部因素少,程序相对简单。也就是说,买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履行一次付款义务。开发商将把房子交付给买方,合同就完成了。这种方法适合经济能力较强的人买房,也是开发企业希望使用的方法。 2、分期付款。这种付款方式规定,买方和房地产开发商...


·房子遭强拆国家赔偿申请书注意事项
      房子遭强拆国家赔偿申请书不是随便能够写的,国家关于这方面的赔偿是要按照国家给出的申请书的注意事项来写,而且还必须写的很仔细才行,才能得到国家的赔偿,下面我们就把注意事项分享给您。房子遭强拆国家赔偿申请书注意事项根据《国家赔偿书》第12条专门规定: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下列事项:⑴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⑵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⑶申请...


·老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老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规定是什么?老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规定是如下所述:(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