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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操作方法13--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1.范畴: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对于上市公司,还包括董事会秘书。

    

      2.存在问题:

    

      (1)一股独大。股东会一人控制,中、小股东权利无法实现。

    

      (2)董事长一言堂。内部人控制。

    

      (3)监事会形同虚设。

    

      (4)经营者的激励机制薄弱。

    

      (5)关联人士从不回避。

    

      (6)两个关系理不清(党委会和董事会搞不清,董事会和经理层搞不清)。

    

      3.规范的措施:

    

      (1)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财务负责人。发展趋势增加营销负责人。

    

      (2)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的运行规则。即:议事程序、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工作准则、工作条例。

    

      (3)公司高管人员的选聘程序合法化。对高管人员的任职考察做在选聘之前;公司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也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监事会召集人(主席)由监事会推举;总经理由董事会选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要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选聘;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董事会、股东会人员决议是最终决议(国企,不应再到主管机关审批)。

    

      (4)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化。公司法规定的六种人不行;市场禁入者不行(违规人员);公务员不行。

    

      (5)禁止双重任职:

    1)改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控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兼改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董事长和总经理要分开任职(企业规模达一定程度的时候)。

    

      3)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只能在公司独立任职,不准在外面兼职兼薪。

    

      4)公司的财务核算机构人员要相对独立。

    

      5)建立外部董事、外部监事制度。外部董事要达到1/2(不在公司拿薪的);外部监事力争达到1/2。

    

      (6)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1)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不是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不在前五名法人股东单位任职;在公司无亲缘关系;不是公司的供应大户(关联交易的客户);相对的专业人士,即:法律、财务、市场方面有一定的经验;每年在公司至少工作15天;不在公司中介机构任职;最多任5家独立董事。

    

      2)主要职责:对公司选聘董事、监事有提名建议权;对股东大会的议案有提案权和征集股东权;对公司选、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有表决权;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有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权利;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有表决权。重大是指:第一,资产管理:公司发行新股;增资扩股;发行中长期债券;兼并收购;重大资产重组;重大资产租赁、转让等。第二,财务管理:经营方针、策略;中长期发展规划;高管人员薪酬计划(年薪、持股、股票期权、养老保险);年度财务决算;内部股设计;重大关联交易审核。第三,投资管理:重大投资项目(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重大对外投资;重大的新品开发。

    

      3)国内独立董事现状:500-600名,上市公司要求至少要有会计人士,按国内要求至少要有3000名。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正在试点。

    

      4)国内、国外的独立董事作用比较:法人治理结构的组织框架限制了作用;忽视了专业人员的作用,大多只注重了名人效应;独立董事的报酬,不是薪水,叫“职务补贴”。独立董事是否可以持公司股份?国外有,国内限制,不超过1%。薪水有高有低,没有标准。

    

      (7)理顺两个关系:

    

      1) 理顺董事会与党委会的关系。党委书记、董事长一人兼;机构能合并尽量合并,精简高效。

    

      2)理顺董事长与总经理的关系。尽可能总经理由董事长选聘;总经理尽可能从市场选聘;分开任职要有一定的条件,企业有了一定的资产、规模。

    

      (8)加大经营者的激励:推开年薪制;经营者持股;股票期权试点;经营者的商业、补充养老保险。

    

      (9)强化经营者约束:

    

      1)依法办事,建章建制。

    

      2)建立高管人员诚信勤勉义务制度。公司董事对公司负责,以公司利益率最大化做为自己的出发点;不准贪污、行、受贿;不准侵占;不准在股东会未知情情况下,与公司签订任何关联交易;公平对待公司每一个股东;不能任意泄露公司任何商业机密;不准自己的亲属、子女干与公司竞争的事情;代理律师、合伙人也不准干与公司竞争的事情。

    

      3)建立关联人士的回避制度。经营者年薪、薪酬计划由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制订。

    

      (10)建立董事会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制度。

    

      1)追究哪些人:投赞成票的;投弃权票的;投反对票会议记录无记载的。

    

      2)如何追究:建立决策责任赔偿制度;建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

    

      (11)在董事会下面建立专业型专家咨询机构、资产管理委员会、财务管理委员会、投资管理委员会。

    


·企业改制操作方法15--员工持股
          1.员工持股的主要形式:内部职工持股;公司职工股;自然人股;职工持股会;专设职工持股的有限公司,但不能超过50人;协同经营者持股(戏称“二奶股”,隐姓持股,有风险无法律地位);股份合作制。
    
      2.购股价格:每股净资产;社会公众股为新股发行价;益价发行;每股净资产加一定手续费...


·企业改制操作方法4--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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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并依照本法有关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办理。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经批准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股份总额应当相等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经批准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应当依照本法有关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规定办理。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原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承继。
...


·债务重组过程中债务人和债权人的信息披露义务
      债务人应当披露下列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信息:
1、债务重组方式;
2、因债务重组而确认的资本公积总额;
3、将债务转为资本所导致的股本(实收资本)增加额;
4、或有支出。
债权人应当披露下列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信息:
1、债务重组方式;
2、债务重组损失总额;
3、债权转为股权所导致的长期投资增加额及长期投资占债务人股权的比例;
4、或有收益。

...


·法律尽职调查的注意事项
      1、应当注意保持与委托人以及调查对象的良好沟通,以便将律师在调查过程所发现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方法及时反馈给客户。对于需要制作调查笔录的,应当亲自当面询问有关人员,以保证尽职调查工作的真实性。 2、应当注意同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国有企业改制通常是由几个中介机构共同参与完成的,律师在工作中应当同其他中介机构相互配合,将各自了解到的情况和资料相互通报,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使项目能保质保量的顺利完成。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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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重组有哪些方式?
          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对可能或已经发生破产原因但又有希望再生的债务人,通过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协商,并借助法律强制性地调整他们的利益,对债务人进行生产经营上的整顿和债权债务关系上的清理,以期摆脱财务困境,重获经营能力的特殊法律程序。
    
      南京德本律师解答破产重组有...


·企业改制操作方法13--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
          1.范畴: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对于上市公司,还包括董事会秘书。
    
      2.存在问题:
    
      (1)一股独大。股东会一人控制,中、小股东权利无法实现。 <...


·企业改制操作方法1--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
          股份制、公司制改制的类型包括改组为股份合作制或者公司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制改造具有不同的特点,因此,改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自身的性质、条件等选择合适的改制类型。一般而言,由于股份制改造具有劳力和资本双重结合的属性,且随着社会的发展,股份合作制最终将退出历史舞台。因此,企业改制应当尽量选择公司制改制,即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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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操作方法7--债务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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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并购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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