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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意义上的假药如何界定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药品管理法第7条作出明确规定,药品的生产企业必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生产安全许可证》;该法第48条规定,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按假药论处。

   如何确定假药认定标准,是对制售假药犯罪准确定性的前提。但是不能按照这一标准将未经注册批准的药品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假药,主要是因为药品管理法与刑法所追求的目的不同,前者更注重形式,后者更注重实质。

  1,前者主要是基于对药品的监管而设定的范围,而刑法设定此罪不仅针对市场经济秩序,更指向对人身安全潜在的危害性。

  2,前者设定的处罚标准比较轻,主要是取消资格和罚款两种方式,这与药品管理的职责是相协调的。但是刑法对此规定为严格刑事责任,如果只是从形式上认定为假药,显然是不合适的,必须依情节轻重处以刑罚。

  3,从刑法规定本身来看,刑法显然更注重其潜在危害性。虽然刑法修正案(八)删除了销售假药罪中“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表述,降低了该罪的入罪门槛,但加重情形中明确规定了“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显然这是从实质角度量刑的。从协调性和一致性的角度出发反推,即便不足以具备具体危害性,但假药本身对人体是有危险性,司法解释对此也予以认可。

   在实务中,司法机关一般是将刑法第141条第2款的规定作为假药认定标准。对假药的认定应坚持形式判断标准,实行严格责任,即只要具备药品管理法规定的八种情形之一的,无论药品本身效用如何、是否对人体产生危害,都应当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假药。以此标准来判断,未经注册批准的药品应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假药。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中的确定之日应是指判决宣判之日。
    
      一、从刑法条文来看,确定之日不应是生效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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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力残疾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国务院五类残疾标准规定: 智力残疾的分级 :一级,智商 <20,极度缺陷,成人时智力不会超过正常4岁儿童的水平;二级,智商 为20-34,重度缺陷,成人时智力不会超过正常4岁儿童的水平;三级智商为 35-49,中度缺陷,在良好教育条件下,成年时能达到6、7岁正常儿童的水平;四级,智商 为50-69,...


·包庇罪与伪证罪的区别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隐匿罪证的行为。 伪证罪中的故意作虚假证明为犯罪人隐匿罪证的行为,与窝藏、包庇罪有相似之处,其主要区别在于: (1)包庇罪是一般主体,而伪证罪为特殊主体,伪证罪只限于证人、鉴定人、记录人与翻译人。 (2)包庇行为发生的时间没有限制,而伪证罪则只能发生在判决以前的侦查、起诉、审判过程中。 (3)包庇罪是通...


·职务侵占罪可以提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吗?
      按规定,职务侵占罪公诉时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诉讼。   不过,具体而言,对于被侵占的财产将做以下的处理:   1、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会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2、人民法院将根据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3、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这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因此,如果是直接以职务侵占罪提起附带民事...


·重婚行为的界定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对重婚罪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从这里,我们可以概括出重婚行为的两个特征:1.其中一方或双方均已有配偶,即已有一个或两个婚姻关系存在;2.双方又结婚。我国是实行婚姻登记主义的国家,在登记主义的原则之下,婚姻关系成立的一个必备条件就是依法登记,只有经登记的婚姻关系才受法律保护。《婚姻法》第八条对此作出了专门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符合...


·刑法的谦抑性原则
      谦抑性原则,又称必要性原则。指立法机关只有在该规范确属必不可少――没有可以代替刑罚的其他适当方法存在的条件下,才能将某种违反法律秩序的行为设定成犯罪行为。 刑法的谦抑性主要发生当出现刑罚无效果、可以他法替代、无效益等情况时才会使用www.njLawyer.cn。 一般而言,下列情况没有设置刑事立法的必要:第一,刑罚无效果。就是说,假如某种行为设定为犯罪行为后,仍...


·抢劫罪与非罪的界限
      由于抢劫犯罪的表现形式纷繁复杂,需要在准确把握抢劫罪的本质特征的基础上,对行为侵害的客体、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作深入考察和分析,排除那些貌似抢劫而实质不符合抢劫罪构成的行为。
     根据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经验,对具有以下情节,未造成明显伤害后果的,不宜作抢劫罪追究: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


·什么是刑事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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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且经查证属实的立功,包括两个条件:一是犯罪分子必须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行为;二是犯罪分子所揭发的他人的犯罪行为经查证必须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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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须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即使实施了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能成为犯罪主体,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能力减弱者,其刑事责任相应地适当减轻。
    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已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一个人的控制能力是以其辨认能力为前提的。如果一个人对...


·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异同
      一是犯罪目的和罪过形式相同。这是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在主观方面上的相同之处。即两罪的目的都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并且都是直接故意犯罪。此案被告人的目的就是“抓赌弄钱”,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恶劣目的昭然无疑。
     二是侵犯的客体基本相同。这是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重大相同之处。两者同属侵犯财产罪。抢劫罪所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敲诈勒索罪也表现为侵犯复杂客体。即抢劫罪以同时侵犯公私财产权和公...


·刑事附带民事怎么赔偿 ?
      1、人身损害赔偿 (1)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 (2)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 (3)护理费:指根据医治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 (4)交通费:以必要和实际开支为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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