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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扒窃”的含义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199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1997年盗窃罪解释》)第4条中规定“1年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其后,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进一步确立了“扒窃”在盗窃罪中的独特地位。⑴而2013年4月4日起施行的《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扒窃”作出“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务”的解释.

   列出了“扒窃”成立盗窃罪的9种情形:

  (1)因盗窃犯罪被依法判处刑罚执行期满后5年内又实施扒窃行为的,或者因盗窃被公安机关予以罚款、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劳动教养执行期满后3年内又实施扒窃行为的;

  (2)扒窃后不讲真实姓名,无法查清真实身份的;

  (3)受害人为老、病、残、孕、未成年人、外国人等特殊人群的;

  (4)流窜作案、结伙作案的;

  (5)作案后实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抗拒抓捕的;

  (6)具有吸食毒品情形的;

  (7)以破坏性手段扒窃的;

  (8)携带工具作案的;

  (9)扒窃财物的数额,城区为500元以上(含500元),农村地区为300元以上(含300元)的。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量刑标准
      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量刑标准 (一)最高院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量刑指导意见 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罪四节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 第一百四十三条 【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格】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数额5 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或者多次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累计数额3 000元以上不满6 0...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立案标准
      一、立案标准 在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①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辩护词
      1、辩护词之罪轻辩护 本辩护人对起诉书认定的张某的犯罪事实以及罪名有异义,并且认为被告人张某具有减轻以及从轻处罚的情节,现依据法律和事实并结合庭审过程,发表以下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合议时参考。 一、本案并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人张某发展了下线杨某 被告人某并不是自愿参加传销组织的。张敏并没有发展过任何的下线。起诉书指控杨某是张敏的下线,事实上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虽然杨某在庭审中也说是其张某的下线,但是在杨某讯问笔录的第204页、20...


·集资诈骗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1、集资诈骗罪的定义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应理解为“非法所有”。从这一概念可以看出本罪是目的犯、法定犯、数额犯、结果犯。本罪的主体是一般...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定义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要件 本罪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企业和自然人。 2、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主观上明知自己的“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这种不作为行为会产生劳动者不能及...


·故意杀人罪的认定
      一、故意杀人罪的认定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即为故意。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以及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结果而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又可分为两种情况,即明知可能和明知必然。 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所谓放任,是指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


·假冒专利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1、假冒专利罪的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二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


·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案例分析
      案例一之缓刑 案情简介——被告人李某某驾驶三轮农用车来到本村境内的某某采油厂某井场,将其妻赵某某与其嫂杜某刮装的落地原油装上车后返回途中,其兄李某东来到井场附近村道旁,以某某采油厂委托其临时照看井场,而李某某拉运原油未向其通知为由拦挡李某某驾驶的农业三轮车,拦挡过程中,李某某缓慢驾驶该农用三轮车行驶并未停车,李某东便抓住三轮车后视镜继续阻挡。后李某某停车,李某东与李某某继续争执。在此过程中,李某东的妻子郭某某赶到现场劝解,李某某乘机发...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辩护词
      一、辩护词之罪轻辩护 1、被告人某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销售假...


·绑架罪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一、绑架罪的法律规定 1、《刑法》第一百二十条:【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妨害公务罪的辩护词
      1、辩护词之罪轻辩护 被告人刘某的犯罪情节轻微。 本案中,被告人刘某虽然参与实施了阻碍交警依法处理交通事故的正常执法行为。但是,综观本案,刘某采用的暴力属于轻微暴力。根据刑法基本理论,暴力是一种对人或物具有较大危险性的侵害行为,这种危险性一般是指能够导致或者具有可能导致被害人轻微伤以上危险的行为。本案中,尽管刘某等人虽然也采取了辱骂、拉扯,推搡等方式阻碍了国家机关对社会的管理秩序,但是该种暴力毕竟不同于狭义上的严重危及生命健康的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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