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进口车关税怎么算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税收是保障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前提,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关税是税收的一种。主要对进口商品征税。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的特点。在如今的时代,汽车作为代步的工具日益流行。很多人因为汽车的性能或者质量选择购买进口汽车,海关也会对汽车征税。那么进口车关税怎么算?的我们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
   一、进口汽车关税怎么算
  中国加入WTO后,逐年减让进口汽车的关税,目前小轿车进口关税为25%加17%增值税,另外根据车辆的排量加消费税。
  排气量在1.0升以下(含1.0升)的 1%
  排气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 3%
  排气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 5%
  排气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 9%
  排气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 12%
  排气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 25%
  排气量在4.0升以上的 40%
  其中:
  进口税款=关税+消费税+增值税
  进口税消费额=(完税价格+实征关税)×消费税率/(1-消费税率)
  进口增值税额=(完税价格+实征关税+实征消费税)×增值税率
  具体的进口综合税率=(关税税率+消费税税率+增值税税率+关税税率×增值税税率)/(1-消费税税率)
  综合税率=基本关税(25%)+消费税(10%-40%)+增值(17%)+其它(主要看排量),总计大约120%左右。关税主要看进口车排量,排量不一样、品牌不同,关税也不同。另进口车需要有品牌授权书,旧机动车是法律禁止进口的。
  进口车价格组成里面,关税只是一部分,还有很重要的一项是消费税。
  目前国内进口车的价格主要由5部分构成,即:到岸价格(国外裸车价格)、关税、消费税、增值税和经销商费用(包括车辆运输费用,报商检的费用,集港仓储费用,许可证费用,经销商利润)。
  一般的进口车价格计算公式为:到岸价×(1+关税税率+消费税税率)×(1+增值税税率)/(1-消费税率)+经销商费用=进口车基本价格
  从这个公式可以看出,消费税在进口车价格里占有很重要的因素。
  从我们的介绍中,想必您已经知道进口车关税怎么算。进口车之所以那么贵,除了实际的成本价值还有高额的关税。进口车不仅要缴纳关税还要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一般情况下,车辆进口关税税率为25%。希望我们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多少钱,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中要是不幸导致了他人死亡的话,此时就需要对死者家属作出相应的赔偿,也就是我们说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有多少钱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分析解答。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多少钱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主要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以及其他合理费用。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


·伤残中交强险赔偿标准金额是怎么计算的?
      伤残中交强险赔偿标准金额是怎么计算的? 尤其我们员工在因为商谈的过程中可能会有交强险来进行保障赔偿,那么伤残中交强险赔偿标准金额是怎么计算的?根据相关的交通规定,根据机动车在道路中是否有责任来进行赔偿,赔偿标准在2000到1万元不等。详情我们一起来看下面的文章。 一、交强险赔付金额限额是多少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


·乡下幼儿园校车超员怎么处罚?
      乡下幼儿园校车超员怎么处罚?乡下幼儿园校车超员算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了,交通部门在乡下幼儿园的交通监管方面的力度不够到位,所以屡屡发生校车超员的事件,那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去管呢,除了来自政府的管控,家长以及我们这些了解到情况的也可以出一份力。一、乡下幼儿园校车超员怎么处罚校车超载处罚规则如下:按照相关规定,校车中巴车超载50%,司机扣6分罚款500元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


·车祸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
      发生交通事故时,进行车祸的司法鉴定程序是必要的一环。车祸司法鉴定有专门的鉴定机构受理,并且当事人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所需的程序也较为复杂。在下文中就车祸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作出了介绍,详情请看下文。 一、什么是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在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之后,认定书是一个重要的法律依据,在进行赔付的时候,是十分有效的证据。那么,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呢?交通事故认定的法律救济途径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新车年检需要带什么材料?
      新车年检需要带什么材料?1.行驶证原件、保险、营运车辆需要道路运输资格证、从业资格证、车检员通过检查,注意检查车检各项标准是否符合要求,在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当场进行整改,确保出车的安全性。单位车辆携带公章。2.交强险:准备车辆年检的一项就是看一下含车船税的交强险有效日期,如果已失效或者在审车日期后三个月之内到期,建议提前办理按期续上,避免耽误验车。一般来说,车主在上新一年的商业保险时,保险公司也会将交强险和车船使用税等相关保险一并报价给...


·交通事故六级伤残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当中的伤残等级也是分为了实际的,但这肯定与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中的伤残标准内容不同。其中六级伤残算是比较严重的伤残了,但也是要经过鉴定之后才能确定是否属于六级伤残。那么交通事故六级伤残鉴定的标准是什么呢?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1、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2)严重失读伴失写症; (3)偏瘫或截瘫(一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单...


·机动车牌照悬挂规定是怎样的?
      机动车牌照悬挂规定是怎样的?相信您都知道,每一辆机动车都有自己的车牌号,并且每个车牌号都是独一无二的。如果想要找一辆机动车,通过车牌号就可以找到。因此,这也就体现了车牌照的重要性。我国法律对于机动车的车牌照悬挂有一定的法律规定,下面我们将机动车牌照悬挂规定,详细的介绍给您。机动车牌照悬挂规定是怎样的?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规定,故意遮挡车牌的,将受到驾驶证扣12分的重罚,所以引发了车主对车牌架的关注。但是您不用...


·驾驶校车超员怎么处罚?
      驾驶校车超员怎么处罚?校园问题是目前社会最重视的问题,尤其是对于幼儿园和小学的学生们格外重视,现如今校车超员是比较严重的一个问题,如果一旦被发现校车超载行驶就要对驾驶者进行相应的处罚。那么驾驶校车超员怎么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驾驶校车超员怎么处罚 校车超载处罚规则如下: 按照相关规定,校车中巴车超载50%,司机扣6分罚款500元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


·一、押金不要了不交房租直接走人会怎样?
      一、押金不要了不交房租直接走人会怎样? 只要房东不嫌麻烦,是可以拿着合同去法院起诉,这种情况属于违约行为,建议通过协商解决。一走了之,可能会给自己带来困扰!租房押金一般用于承租人的违约行为的制约,如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退租、损坏物品中、没有交纳水电费等等。 如果没有上述行为,那么可以要求在租期到或者解除租赁合同时退还。你如果是房子没到期要提前走,押金房东是不退的,但按着合同你是要交水电费的,如果他们怕麻烦就不会计较啦,你自己可以把房子...


·客车噪声检测标准是什么?
      客车噪声检测标准是什么? 汽车噪音不单只是对人造成影响,也是对环境的一种污染,所以国家制定了相关的噪音标准对车辆发出的噪音进行规范。客车噪声检测标准要根据机动车辆的相关噪音标准而定,一旦超过了规定的标准是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接下来网为您介介绍汽车噪音检测的相关标准,请您往下阅读。 机动车辆噪声标准 (一)汽车噪声检验标准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对客车车内噪声级、汽车驾驶员耳旁噪声级和机动车喇叭声级作了规定,《机动车辆允许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