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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在中国犯罪如何聘请律师?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外国人在中国涉嫌刑事犯罪,与中国公民享有同样的刑事诉讼权利,但是,其在聘请律师为其辩护方面有其独特性,需要特别注意。
首先,依照中国的法律规定,外国人在中国涉嫌刑事犯罪必须聘请中国执业律师。外国律师在中国是不能以律师身份办理案件的。
其次,外国人所属国驻华领事馆的大使或者公使可以使领馆的名义为涉案外国人委托中国律师。
    中国公民犯罪,只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他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同胞兄弟姐妹)可以为提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为其刑事辩护。一旦外国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而其有权聘请律师的亲友又远在海外该如何委托辩护律师呢?通常有两种做法:
    第一种方法是,根据我国涉外案件规定的委托代理手续办理。即家属在国外签署授权委托书,经当地的公证机构进行公证,然后经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之后寄到中国。这需要一定的时间,可能会影响到及时获得律师的帮助。
    对于这种情况怎么才能尽快的委托到律师,让律师及时提供法律帮助呢?
    我们可以采取第二种措施,求助外国人所属国使领馆。因为,根据我国加入的《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36条规定,可以涉案外国人所属国驻华使领馆的大使或者公使以使领馆的名义委托中国律师。


·看守所收押对象与区别
      看守所以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由本级公安机关管辖。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安全厅(局)根据需要,可以设置看守所。
      铁道、交通、林业、民航等系统相当于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可以设置看守所。
      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的武装警戒和押解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以...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必须遵守哪些程序?是否应当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
      

拘留作为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的紧急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临时强制措施,在适用时必须遵守下列法律程序:
        1.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时,必须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拘留证是公安机关执行拘留的凭证。拘留证应当写明被拘留人的姓名、案由等,并盖有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印章。对抗拒拘留的人,执行拘留的人员可以采取适当的强制方法,必要时可使用...


·刑事拘留的程序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 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再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对,应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


·拘留的法定情形和程序
      一、拘留的适用机关、适用情形   (一)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


·拘留的期限
      拘留的期限   (一)拘留期限的计算方法   拘留的时间=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时间。   (二)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   1、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案情重大复杂的,可以延长1至4日;   3、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日。检察院必须在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


·什么是拘留?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


·刑事拘留的适用对象
      刑事拘留的适用对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及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 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 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检察机关决定拘留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拘留,是人民检察院在法定的紧急情况下,依法暂时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七十六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决定拘留:(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既包括犯罪嫌疑人已经实施了这两种行为, 也包括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可能要实施这两种行为。
  拘留要遵循如下程序:
  1.人民检察院拘留犯罪嫌疑人应首先审查拘留对象是否符合上述...


·执行程序中拘留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执行过程中的拘留,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限制其人身自 由的民事制裁措施。由于目前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拘留的规定比较笼统,而最高院对拘留问题也没有作出相对具体的司法解释,因此实践中,各地法院对拘留措施的理 解和操作也不尽相同,在采取拘留措施时存在很多的问题,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司法权威,淡漠了人权保护,影响了人民法院形象。
   ...


·刑事逮捕
      刑事逮捕 刑法对于逮捕程序有如下法律规定: (一)提请、批准逮捕 1、公安机关提请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87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2、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0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两...


·司法拘留的适用条件?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 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 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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