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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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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逮捕

  刑法对于逮捕程序有如下法律规定:

  (一)提请、批准逮捕

  1、公安机关提请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87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2、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0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两种处理:对符合逮捕条件的,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并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连同案卷材料等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并制作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说明不批准逮捕的理由,连同案卷材料等送达公安机关。对需要补充侦查的,也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公安机关如果认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必须将已拘留的人释放。人民检察院应当另行指派审查批捕部门的办案人员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公安机关。如果复议不被接受,公安机关还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进行复核,复核后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并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上级人民检察机关的复核决定,是最终决定,公安机关或下级人民检察院即使有不同意见,也必须执行。

  审查批准逮捕的过程,也是人民检察院履行侦查监督职能的过程。《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工作中,如果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必须遵守哪些程序?是否应当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
      

拘留作为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的紧急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临时强制措施,在适用时必须遵守下列法律程序:
        1.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时,必须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拘留证是公安机关执行拘留的凭证。拘留证应当写明被拘留人的姓名、案由等,并盖有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印章。对抗拒拘留的人,执行拘留的人员可以采取适当的强制方法,必要时可使用...


·外国人在中国犯罪如何聘请律师?
      外国人在中国涉嫌刑事犯罪,与中国公民享有同样的刑事诉讼权利,但是,其在聘请律师为其辩护方面有其独特性,需要特别注意。
首先,依照中国的法律规定,外国人在中国涉嫌刑事犯罪必须聘请中国执业律师。外国律师在中国是不能以律师身份办理案件的。
其次,外国人所属国驻华领事馆的大使或者公使可以使领馆的名义为涉案外国人委托中国律师。
    中国公民犯罪,只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他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拘留的种类及适用情形
      我国法律规定,拘留分为三种,即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行政拘留是法定行政机关(一般仅限于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最长为15日。因这种拘留主要针对违反治 安管理法律规范的一般违法者,所以也被称为治安拘留。行政拘留在学术上又称为人身罚,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一种。该决定只能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作出并执 行,其他任何行政机关都没有决定权。此外,对犯...


·什么是拘留?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


·我国法律规定的几种拘留
      我国法律规定了四种拘留: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行政强制措施性质的拘留。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关押在看守所,其他3种拘留对象都在拘留所执行拘留。被行政拘留的人员,是指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家安全法等有关法律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员;被司法拘留的人员,是指被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行政诉讼法等有关法律决定拘留的人员;被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性质拘留的人员,是指公安机关按照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被依法决定拘留审查的外国人、按照...


·拘留的羁押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
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 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


·刑事拘留的程序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 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再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对,应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


·看守所收押对象与区别
      看守所以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由本级公安机关管辖。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安全厅(局)根据需要,可以设置看守所。
      铁道、交通、林业、民航等系统相当于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可以设置看守所。
      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的武装警戒和押解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以...


·对同一违法行为连续适用司法拘留违法
      拘留是对人身自由的限制,是对违法行为最严厉的处罚,只能由法定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适用。司法拘留是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律对妨碍诉讼的行为适用的一种司法处 罚,期限为十五日以下。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对于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再行起诉或受理。即在对违法行为作出拘留 的决定后,如果没有新的违法行为,就不能对已受处罚的同一行为再次适用拘留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一...


·拘留的法定情形和程序
      一、拘留的适用机关、适用情形   (一)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


·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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