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车辆转让协议书买卖合同怎么写?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车辆转让协议书买卖合同怎么写?
  
  在当代社会,物质财富极大丰富,几乎每个家庭都会有一辆属于自己家的车辆,但是可能因为车子旧了或者一些其他的原因需要把车辆转让,车辆转让的时候需要注意很多事项,比如说需要写一份车辆转让协议书买卖合同。那么,车辆转让协议书买卖合同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车辆转让协议书买卖合同应该怎样写。
  
  一、车辆转让协议书买卖合同应该怎么写呢?
  
  车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购车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现将______车转让于乙方______。
  
  该车车牌号为码为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车架号为______。
  
  现订立汽车转让合同如下:
  
  第一条 汽车质量 该车于______年______月登记,检验合格期至______年______月。该车养路费缴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旬,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第二条 汽车价格 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后确定该车的转让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第三条 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时向买受人提供车辆证件;说明汽车的现状;
  
  2、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甲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乙方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以及相关规费的缴纳。
  
  第四条 车辆过户 车辆必须过户,一切费用均由买方承担。双方共同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第五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乙方将车辆验收合格后,先付______元定金给甲方,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将本合同余款一次性付给甲方。
  
  第六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七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 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认真执行。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一致时,任何一方可向______所在地仲裁或向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另____份备用。
  
  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售车方(甲方):________
  
  购车方(乙方):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范文
  
  售车方(甲方):购车方(乙方):
  
  1、甲方将车主 的 轿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人币) ,小写 。
  
  2、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在 年 月 日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 年 月 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该车若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 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及车辆。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
  
  4、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5、备注(未尽事宜双方约定处理):
  
  6、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联系电话:
  
  地址: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时签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主要涉及到的是双方当事人,也就是买方和卖方,主要内容包括汽车的价格、汽车的质量、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及产生纠纷之后的解决办法等,车辆转让合同是一个专业的问题,涉及到法律层面,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建议您向律师咨询,这样可以放心一点。
  
  


·微信作为最主流的交流工具之一,不仅拉近了陌生人与自己的距离,
      微信作为最主流的交流工具之一,不仅拉近了陌生人与自己的距离,也拉高了上当受骗的机率,不少朋友就中过招,很多人发现受骗之后都是个人主动向对方进行追讨,一般都会被拉黑及莫名其妙的失踪,这样一来就只能认栽。身边不少朋友有被骗的经历,他们从来没想过被骗500元需要报警,而且意识里觉得警察应该不会处理这种小额诈骗事件,诈骗犯正是利用人们的这种心理,才屡次成功。首先很明确的说微信被骗五百报警是非常有用的。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微信被骗五百报警...


·商业车险保单要随车带吗
      商业车险保单要随车带吗?汽车在90年代是一种奢侈品,但是到了21世纪以来,汽车作为一种普通的“大件”已经进入我们的视野中并习以为常,而随着汽车行业的发展,相应的下游行业也就发展起来,例如商业车险就是其中之一,我们对于商业车险具体了解多少呢?商业车险保单要随车带吗?商业车险保单要随车带吗交强险保单不用随车携带,只要把交强险标签贴贴在前档玻璃的右上角即可。 根据2013年出台的新交规规定:没有贴交强险标志的,交管部门将依法扣除车辆并罚款。即...


·公司转让需要交接什么资料
      需要准备以下资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5、变更名称的,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


·公司签了劳动合同没交社保怎么办理社保?
      公司签了劳动合同没交社保怎么办理社保??公司签了劳动合同没交社保由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进行补交。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补充资料:1、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你可以要求...


·醉驾摩托车的定义
      醉驾摩托车的定义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中的内容规定可知,摩托车属于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关于醉驾摩托车行为的处罚,同样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如果醉驾摩托车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33条,还有可能按交通肇事罪处理。 二、醉驾摩托车法律相关知识 1、驾摩托车被血检80以上,会被判。 2、醉酒驾车如何判断 醉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


·车祸致伤对方全责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车祸致伤对方全责赔偿的规定是什么?车祸致伤对方全责赔偿的规定是首先由承担全部责任的这一方的车辆保险公司来进行赔偿,保险范围以外的一些医疗费用,误工费用再由负全责自己来进行承担,受害人可以根据伤害程度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赔偿,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失费。车辆等财产损失也可以主张。对于交强险之外,应当由肇事者赔偿,肇事者赔偿后依法可以找保险公司进行商业险理赔。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经交警立案处理后进入调解程序...


·一、交通事故人员受伤赔偿?
      一、交通事故人员受伤赔偿有哪些 交通事故人伤赔付包含的内容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根据鉴定出的等级不同有着不同的赔偿标准。 二、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


·机动车牌照损坏怎么补办
      机动车牌照损坏怎么补办 一、补办需要的证件及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4、号牌损坏的或者未灭失、丢失的部分必须被收回 5、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要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补办过程: 1、在准备完所有的材料之后,办理过程其实比较简单,第一步就是去排队拿号,之后就是漫长的等待。 注意:尽量避开中午11点-下午1点这个时间段,因为在此期间服务窗口的数量可...


·报废厂车辆是否可以买卖
      报废厂车辆是否可以买卖 一、报废厂车辆是否可以买卖 机动车报废不可以当作废铁出售或转让。须遵守相关的机动车报废制度。机动车报废制度是指对于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由国家强制回收拆解,防止其被重新组装重新上路行驶。所谓报废的机动车,是指汽车、摩托车、农用运输车等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的报废标准主要是依据机动车的...


·上下班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在工伤的范围当中有一个情节最容易被员工本人忽视,可能多数人都认为在上下班途中遭遇到的交通事故,是不能够被判定为工伤的。但实际上工伤保险条例当中早就将此划分为了工伤的范围。在上下班的途中遭遇到交通事故以后,员工本人有必要了解一下,上下班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上下班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审核 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审核: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


·云南处理交通事故律师会怎么做
      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也在不断的发展,就业和收入增加,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从而拥有自己的爱车的人们也逐年增加,这也造成了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也越来越高。今天,网的我们为云南的朋友整理云南处理交通事故律师会怎么做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处理方法 1、现场私了。根据情形而定,没有人员受伤,仅仅是小擦小碰,并且双方对事故责任无争议的,可根据市场报价要求赔偿。比如甲方主要责任,乙方保险杠也仅有轻微剐蹭,商量之后甲方给以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