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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法发[2019]14号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适应新时代审判工作发展要求,合理定位四级法院民事审判职能,促进矛盾纠纷化解重心下移,现就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的诉讼标的额上限原则上为50亿元(人民币),诉讼标的额下限继续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法发[2010]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法发[2015]7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明确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以及归口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7]359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部分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法发[2018]13号)等文件执行。

  

  二、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50亿元(人民币)以上(包含本数)或者其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三、海事海商案件、涉外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标准按照本通知执行。

  

  四、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标准按照本通知执行,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所涉案件类型除外。

  

  五、最高人民法院以前发布的关于第一审民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的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不再适用。

  

  本通知自2019年5月1日起实施,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

  

  最高人民法院

  

  2019年4月30日。


·约定原告住所地法院协议管辖是否有效?
      

协议管辖亦称合意管辖或约定管辖,是指几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前提下,以协商取得一致的书面方式在几方当事人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的范围内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一审民事案件管辖法院。从上述概念可以看出协议管辖须具备的条件:
  (1)协议管辖应以书面合同的形式,不适宜用口头形式。
  (2)协议管辖仅限在几方当事人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


·关于一般地域管辖的规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关于经济纠纷案件当事人向受诉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期限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日期:1990-8-5
执行日期:1990-8-5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89)豫法经字第8号请示收悉。关于经济纠纷案件诉讼的当事人对受诉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期限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答辩期限内对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法院应当先就本院对该案有无管辖权问题进行审议;...


·哪些案件为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下列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比如对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提起离婚、收养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下落不明指公民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没有音讯。宣告失踪指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法发[2019]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适应新时代审判工作发展要求,合理定位四级法院民事审判职能,促进矛盾纠纷化解重心下移,现就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的诉讼标的额上限原则上为50亿元(人民币),诉讼标的额下限继续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标准的...


·因房屋、土地等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能由当事人协议改变。不动产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是世界各国民事诉讼管辖的通例,主要是为了便于对不动产的调查、勘验,便于判决的执行。
    房屋、土地属于不动产,不动产还包括山林、水库、水塔、游泳池等附着于土地上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将减少其价值的财产。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
      

文号:法发[2008]10号                     发文时间:2008-03-3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


·双方约定在起诉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的是否有效?
      在合同法律实践中,有时候双方约定:“如有争议,在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或“各自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这样的管辖约定吗法律实践中颇有争议。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选择与合同关系密切的五个联系地的人民法院作为管辖法院: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同时依据民诉意见的,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

法发〔200810(2...


·关于指定管辖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


·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海难救助费用,指救助一方对遇难船舶、货物或者人的生命进行营救后,根据救助事实,请求被救助一方给付一定的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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