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减资债权债务利好有哪些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减资债权债务利好有哪些公司减资债权后的利好
  近期,我代理了一件对公司财产执行案件,在签订风险代理协议后,对债务人公司进行了前期财产调查,发现债务人已经人去楼空,法定代表人去向不明,仅有不动产已经被多家公司查封。在研究执行对策时,我们决定从债务人公司的股东入手,并着手开始调查债务人的工商档案。经查发现一价值线索:债务人属有限责任公司,其最大股东曾在2008年对债务人减少注册资金6000万,且该减资行为发生在我方债权之后。又查该股东正在正常营业,且运营很好。于是我们决定将该公司最大股东予以起诉,并成功执行到财产,比其他债权人及早的拿到了执行款。 在代理此执行案件过程中,之能以能够成功,主要我采阅了其他作者对此问题的看法,现将我的观点和其他作者的观点融合,并分析论证,供法律人士学习和参考。 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是公司常见的逃避债务手段之一。不过,在现实工作中,当事人很少注意债务人此项违法手段,来维护自己的 合法权益。现作者将债务人违法减资,债权人如何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债务,进行法律风险解析,供当事人和律师同仁在实际工作中运用:
  一、首先、要分清企业的性质,是否属法人型企业。 除法人型企业的外,其他非法人型企业对外承担的都是无限责任,如私营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均由投资者或合伙人对债权人承担无限清偿责任。因此,不论这些企业是否减少注册资本,都不影响企业投资者的偿债能力。相反,法人型企业则以企业拥有的资产为限对债权人承担有限责任,若法人型企业的注册资本被减少了,那么必然削弱了企业清偿债务的能力,客观上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
  二、其次,公司减资行为须发生在债权之后。 若减少注册资本的行为在债务发生前,那么此行为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因为债权人建立在新的信赖基础上与该企业发生业务,此时的债权是基于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发生的。反之,如若减少注册资本的行为发生在债务形成之后,对这种行为就有可能要求其承担责任。因为债权人与该企业发生业务,是基于对该企业原有的注册资本在内的所有财产的信赖,注册资本减少了,其信赖程度降低了,同时也降低了清偿能力。
  三、其次,公司减资是否履行了通知已知债权人义务。 为了保障债权人的权利,公司法同时明确规定了公司减资的法定程序和限制。即,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上述直接通知义务系针对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时的已知债权人,公告通知义务系针对公司做出减资决议时的未知债权人。 如果公司减资未通知债权人的,导致债权人丧失了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及时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权利,此时公司股东的减资行为对债权人不具有对抗效力。如公司减资按法定程序通知了债权人,债权人未及时行使权利,则事后债权人不能以此为由向公司或股东主张权利。
  四、再次,理清公司注册资本对公司债权人的作用。 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应当自做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企业法人在减少注册资本前,对债权人形成的债务,如果在减少注册资本时没有依债权人的要求提供担保,那么就应该由减少注册资本的受益者,即投资人(或主管部门)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公司债权人此时应明确权利救济途径和对象。
  五、最后,如何运用法律维护债权人权益。 公司股东在公司未履行通知义务不仅违反了国家法律,更主要的是侵害了债权人利益。一方面,在公司减资未履行通知已知债权人的义务时,由于减资本身对该等债权人并不产生拘束力,公司股东仍应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另一方面,公司减资在实质上系公司股东会决议的结果,且公司减资的受益人系股东自身,因此,在公司减资未履行通知已知债权人的义务时,公司股东就其减资部分亦不能免除责任。 公司减资未履行通知已知债权人的义务时,虽然我国公司法未明确作出规定。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未出资、抽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就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这为维护债权人合法利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不管公司进行什么样的转型改革,我们都应该有计划有预期的进行,如果问题出现太大的话也应该停止计划或者想办法去应对,当然,根据当地政策的不同可能一些策划的进行会有一定的出入,我们一定要了解当地当前的政策进行一些管理操作。
  
  
  


·借款违约责任都有哪些
      借款违约责任都有哪些?借款的时候双方建立的是借贷关系,此时不管是哪一方当事人都应当严格按照约定或法律中的规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而不能作出一些违约行为,不然就是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那实践中究竟借款违约责任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介绍。 一、借款违约责任都有哪些 借款合同的如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那么贷款人应当赔偿借款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也就是说,贷款人不能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的,借...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2023醉酒驾驶罚款多少钱?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如果违反了相关的交通规则,那么交警通常情况下所作出的处罚措施就是罚款。因此罚款作为一种行政处罚措施,您是比较熟悉的,同样的,我国醉酒驾驶也有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很多人想知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醉酒驾驶罚款多少钱?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醉酒驾驶罚款多少钱?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


·如何约定民间借贷利率
      如何约定民间借贷利率一、如何约定民间借贷利率 《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而且,出借人不得将本金谋取高利,若是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前述四倍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


·离婚的财产和债务如何处理?
      离婚的财产和债务如何处理?离婚的财产和债务由双方自主的协议来进行一个处理,比如说其中一方拥有所有的财产,另外一方承担所有的共同债务都是可以的,只要都同意就可以,否则的话到法院来进行判决的话,是按照一人一半的原则来进行。1、在夫妻双方离婚后,属于他们的共同财产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通常的情况下是要夫妻双方平等分配的,但是具体的情况还是要根据在这个家庭中主要的生产和生活以及这个家庭的经济来源的等等的情况去处理夫妻之间的共同的财产,可能夫妻双...


·公司自我发行公司债券的程序是什么?
      公司自我发行公司债券的程序是什么? 公司的盈利方式有多种,一个公司不单单仅靠自己的业务盈利,有时候也会有公司自我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这是为了对公司进行集资,那么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有很多规定,我们可以通过下文去了解一下公司发行债券的程序以及公司债券的发行时间,对相关知识的了解以确保公司活动的顺利进行。 一、发行公司债券的主要程序 1、作出决议或决定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作出决议;国有独资公...


·个人债务如何追讨,有哪些
      个人债务如何追讨,有哪些方式像借钱不还这样的情况其实都是属于债务纠纷当中的一种,而对于当事人来讲,债务如何追讨就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无法追讨回债务,那么自己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究竟该如何来追讨债务呢?有哪些方法?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


·请求法院处理欠钱不还怎么办
      请求法院处理欠钱不还怎么办?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二、法院处理债务纠纷的时间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


·借条上要写明如何还款吗?
      借条上要写明如何还款吗?借条上要写明如何还款,这样的话是非常的具体化的。借条每月还款的法律规定是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还款时间。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


·债权转让是否可以撤回?
      债权转让是否可以撤回?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将债权转移给第三人的情形,实践中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但是,实际中还会出现原债权人后悔转让债权,要求撤回债权转让,那么债权转让是否可以撤回?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债权转让是否可以撤回?债权转让可以撤回,但不能随意的撤回。我国规定债权人拥有撤销权,撤销权属于撤销权人享有的民事权利。二、撤销权成立的要件1、客观要件(一)须有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可以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一是放弃到期...


·债权债务关系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债权债务关系认定的依据是什么债务债权关系是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关系,其实本来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时代不一样了,现在的债务债权的关系好像有点本末倒置了,有些时候,债务人比债权人还牛,就是拖着不还,这在某种程度上就破坏了债务债权关系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债权债务关系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一、债权债务关系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因债权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


·应该怎样向企业追债
      应该怎样向企业追债 一、应该怎样向企业追债 1、依法收集债务公司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证据 (2)向债务公司注册地工商部门调取该公司注册登记资料及其全部内档资料,查清债务公司的股东及注册验资帐户及开户银行。要取得这些证据,通过代理律师就可以直接到工商部门调取。 (3)向债务公司注册验资时的开户银行调取注册资金被取走的相关凭据。 要实现这一目的有两个途径: 一是通过依法起诉该债务公司,在诉讼中将该债务公司的股东一并作为被告,同时在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