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抵押的房产该如何购买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对于有抵押的房产来讲,虽然法律中允许当事人进行购买,但毕竟此时房产上面设立的有抵押权,因此实际交易的时候可能与购买普通房产的流程是不一样的。那究竟对于有抵押的房产该如何进行购买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有抵押的房产该如何购买
  卖家向银行或者个人借款并以房产作为抵押的,那银行或者个人就是抵押权人,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将房产拍卖用来清偿债务。要想购买有抵押的房屋并顺利办理过户交易手续,一般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卖家先还清贷款,并从抵押权人处取得《他项权证》,然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办完注销手续后一般七天左右就能办理过户交易手续。如果抵押权人是银行,需要向银行预约还款时间。有些银行还规定在还款当天不能取得《他项权证》,因此卖家要向银行详细询问提前还贷的步骤和所需时间。
   第二种方式:办理银行转按揭手续(银行是抵押权人时才可以办理),转按揭不需要卖家提前还贷和办理抵押注销手续,但对贷款人的审核比较严格,而且目前转按揭业务有较大限制,主要是央行从政策上有限制。
   第三种方式:类似于银行转按揭,做法是由买方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批准后将贷款划到卖方账户,卖方还贷注销抵押后再过户交易。买方的贷款银行为了保证买方还款,还会要求买方提供保证人担保。
   二、购买有抵押的房产应注意什么
  在日常交易中主要采用第一种方式,如果卖家用自有资金提前还贷后再过户交易,对买家来讲则不存在风险,不过实务中卖家往往要求买家先付一部分首付,用首付帮其提前还贷。这时,买家务必把握好以下两点:
   (一)要尽量压缩付首付至过户的时间。
  如向银行提前还贷,要按以下步骤进行:
  1、卖家要向银行预约还款时间;
  2、在约定的时间到银行还贷,银行在还款当天或还款后几日内出《他项权证》;
  3、卖家在取得《他项权证》后才能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4、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后七日左右方可办理过户交易手续。
  因此,买家将付首付到过户交易的时间压缩得越短越好,这样买家首付的风险就会越小,交易会越安全。
  买家错误的做法是:在签订买卖合同当天就支付首付,等到合同约定过户的时间再到交易中心过户,这种做法使买家完全失去了对首付控制和监管,而卖家则完全有可能将首付挪作他用而不去提前还贷。
  买家正确的做法是:向卖家的贷款银行了解提前还贷的时间,争取在合同中约定付首付和提前还贷在同一天,并要求卖家在取得《他项权证》的当天就到交易中心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二)尽量将首付直接付到卖家的贷款银行。
  为防止卖家收受首付后挪作他用,买家可要求卖家先向银行申请提前还贷,再在银行规定的还贷当天与卖家一同到银行,将首付直接划给卖家的贷款账户,让银行当即划走首付用于归还贷款。
  与抵押类似的还有典当,有典当的房产也要先还清典当公司的借款才能过户。
  如果卖方不能自行还贷,买方也不愿意用首付还贷时怎么办?在这种情况下买卖房屋,应当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但通常抵押权人是不会同意的。而且,抵押没有注销,房地产交易中心也不会办理过户交易手续。
  购房者实际需要承担的风险是比较大的,因此我们在此提醒各位一定要慎重考虑。若决定要购买这类房产的话,也要知道具体该怎么操作。
  
  
  


·哪些情形会导致房产无法过户
      购买的房产还是最终发现无法过户的话,对于购房者而言简直就是噩耗,毕竟办理不下来过户,意味着自己支付了房款之后,最终却无法从法律上面获得房产的所有权。因此作为购房者在购房之前最好就先了解一下哪些情形会导致房产无法过户,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哪些情形会导致房产无法过户 房屋交易不仅流程多,暗含的陷阱也多,会导致房子无法过户的原因也多,提醒广大购房者需要注意以下12种会限制房子正常过户的情形: 1、被有关部门查封的房产; ...


·一、房产口头遗嘱有效条件?
      一、房产口头遗嘱有效条件有哪些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方才有法律效力:(一)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二)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如果处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遗嘱人经抢救而恢复了采用其他立遗嘱的能力的,那么该口头遗嘱即视为无效,应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遗嘱。(三)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


·拍卖房屋买卖不破租赁适用吗?
      拍卖房屋买卖不破租赁适用吗 拍卖房屋买卖不破租赁是不适用的,如果拍卖房屋还存在租赁关系,那么会使被拍卖的房屋收益上受损,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比如《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民通意见》119条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


·父母离婚房子所有权公证给孩子吗?
      一、父母欲离婚房产可以公证给孩子吗? 父母离婚房产是可以给孩子的,前提是双方都同意。 二、婚后房产,离婚后房产分割的情形 1、新婚姻法,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科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2、新婚姻法,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


·房屋购销合同签订需要开发商哪些证件,应注意什么问题
      房屋购销合同签订需要开发商哪些证件,应注意什么问题 随着城市化建设的快速进行,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入住城市之中,那么在城市之中购买房产就成为了必要的头等大事。在买房时我们常常有很多疑问,房屋购销合同签订需要开发商哪些证件,签订的过程应该注意什么?下面是我们为您总结的相关内容,供您参考。 一、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要提供哪些证件? 《商品房预售证 》或者《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大多数楼盘取得预售证就已经开始出售了 但是取得商品房预售证...


·房屋遗产税该谁出,如何征收?
      房屋遗产税自然就是继承人在继承被继承人的房屋时需要缴纳的税费,至于具体的缴纳方式和具体的计算方式,一般来说,在相关规定中是有严格的标准的。那么房屋遗产税该谁出?如何征收?我们这就为您详细解答一下吧! 一、房屋遗产税该谁出? 我国目前并未开征遗产税,也从未发布遗产税相关条例或条例草案。在继承房屋办理过程中不需缴税,在对外出售时需要全额缴纳20%个税及其他税费。继承房屋需要缴纳的费用主要是: 1、继承权公证费用。 2、房地产价值评估...


·为了自己更好的居住条件,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去大城市买房子,如今
      为了自己更好的居住条件,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去大城市买房子,如今,济南的房价越来越高,但是依旧免不了人们买房的热潮,所以政府为了限制房子的价格也为了减少炒房的现象出台了一些规定,那么在济南买房子的条件有哪些?今天就随我们一起来探讨吧。 一、在济南买房子的条件政策 1、能提供在济南缴存了满一年的社保或者纳税证明;2、有着不低于拟购房屋房款30%的首付款;3、具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还具备按时足额还款的能力;4、本人的信用记录良好;5、能够提供购房...


·房产遗嘱继承公证步骤是什么?
      房产遗嘱继承公证步骤是什么?对大部分普通人来说,房产可能是夫妻拥有的价值最大的财产。因此许多年迈的父母拥有的房产会作为遗产由子女继承,但是如果子女众多有因为房产产生纠纷的可能性,可以去公证处做房产继承公证。做公证也要按步骤进行,房产遗嘱继承公证步骤是什么? 一、房产遗嘱继承公证步骤是什么?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


·一、遗嘱不把房给子女是违法的吗?
      一、遗嘱不把房给子女是违法的吗? 遗嘱不把房给子女只要是立遗嘱者的合法真实的意思表示就不是违法的。 1、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


·大多数的房产都是70年,但也有那种买房子只有40年的情况,不
      大多数的房产都是70年,但也有那种买房子只有40年的情况,不过对于很多人而言,可能并不清楚买房子40年是什么意思,这样的情况下对自己购买房子不是很有利。因此了解清楚相关内容也是蛮重要的,下文中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吧。房屋产权年限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 用权的...


·临时购房认购书有法律效力吗
      我们发现,在具体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开发商一般会先与购房者签订购房认购书,这也被成为临时购房认购书。之后,还会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这个临时购房认购书有法律效力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临时购房认购书有法律效力吗 在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之前,买方一般先与发展商签订购房临时认购书。《认购书》虽然是临时的,但也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签订正式的房地产买卖、租赁等合同前,又订立《意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