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大棚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大棚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城市拆迁涉及到的基本上都是房屋,而在农村地区拆迁不同,除了要对被拆迁土地进行补偿外,还会涉及到房屋、青苗、大棚等的补偿。那要是对农村居民的大棚进行拆迁的话,还要对大棚征地补偿,赔偿农民的损失。下面我们就介绍一下大棚损失的赔偿内容。一、大棚拆迁有拆迁补偿吗(一)拆迁温室、大棚及看护房除按其拆迁补偿指导价补偿外,还要对其实际损失进行补偿。实际损失补偿标准以原价格为基数,另加土地级别和建设项目用途补偿系数。(二)拆迁温室、大棚及看护房拆迁补偿计算公式补偿总金额=建筑面积×拆迁补偿指导价×(1 土地级别补偿系数 建设项目用途补偿系数)。土地级别补偿系数为:七级地 0-0.1,六级地0.1-0.2,五级地0.2-0.3,四级地0.3-0.4,三级地0.4。建设项目用途补偿系数为:市政设施、公益性用地0,仓储工业用地0.1,房地产开发用地0.2,商业用地0.3。二、大棚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依照以上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为解决征地过程中出现的补偿标准偏低、同地不同价、随意性较大等问题,国土资源部发出了《关于开展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明确,各地应当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以年产值为基数,综合考虑地类、产值、土地区位等因素确定的区片综合地价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征地矛盾,为大部分省市所接受,均已制定或实施了补偿标准。征收温室大棚的补偿费用也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从补偿的类别来看,征收温室大棚与征收普通耕地并没有什么不同。其特殊的地方就在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数额的多少。温室大棚用地投入的成本高,产值也高,其补偿标准理应高于征收普通耕地的补偿标准。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5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制订、完善并公布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与新的征地补偿标准配套实施。综上,征收温室大棚的征地补偿费中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具体标准也应依据地方部门依据当地实际依法制定的具体标准确定。在对农村地区的土地进行征收的时候,很多情况下都需要征收大棚所在的土地,那么此时也就需要对大棚作出实际的补偿,即大棚征地补偿,但在补偿标准方面,由于各地区规定的不同,因此最终计算出来的补偿数额也是不太一样的,被拆迁人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处理。
  
  
  


·个人住房的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个人住房的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在我国,个人建房也是需要取得土地使用证,不管该土地是拍卖取得还是通过集体宅基地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证作为表明土地使用权人享有该土地的权利的法律有效证明文件,有着及其重要的地位。那么,个人住房的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程序是什么?详情参考下文分析。 一、个人住宅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程序 申请人持房产证、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相关资料到宜昌市土地勘测规划队申请地籍测绘,规划队到现场测量并联系国土资源局内部科室进...


·村委会不发放征地补偿怎么办?
      村委会不发放征地补偿怎么办? 征地补偿指得是政府用于公共事业建设时造成占用土地的,应对群众给予的赔偿。这个政策有利于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体现了国家以人为本的原则。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土地补偿费应当贵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土地附着物则归其所有者所有。补偿费是发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如果村委会不发放征地补偿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法律,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10月1日...


·河北省征地补偿标准
      河北省征地补偿标准为了支持我国经济的发展,很多地方都会出现征地、拆迁的现象,但是很多人对征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并不是很清楚。国家的征地补偿费用具体标准、金额主要都是由省、市、县政府按照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偿的,那么河北省征地补偿标准具体内容是什么呢?我们给您简单讲解下。 河北省征地补偿标准2017年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1)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


·土地征收的批准文件有效期为多长?
      土地征收的批准文件有效期为多长? 一、土地征收的批准文件有效期为多长? 两年,理由是: 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严禁闲置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已实施征地,满两年未供地的,在下达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时扣减相应指标,对具备耕作条件的土地,应当交原土地使用者继续耕种,也可以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耕种。对用地单位闲置的土地,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江西修路征地补偿新标准2023年是怎样的
      江西修路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国,依据法律规定征收土地的,要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先用途给予相应的补偿,而修路征地补偿的标准各省市都是不一样的,每个省市都有自己相应的标准,以江西为例,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江西修路征地补偿新标准这一年度的相关内容。 一、江西修路征地补偿新标准 由于没有公布最新政策,因此,2018年江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和流程仍然沿用2014年出台的《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以及2015年经过调整后的...


·签了征地协议能不能后悔
      签了征地协议能不能后悔土地征收安置补偿协议是征收人与被征收人这两个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就就被征收土地的面积、价格及补偿款的履行方式等民事权利义务达成的协议,根据民法中当事人意思自治、平等、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等原则,如果一方当事人在签字后反悔的,完全可以由双方就有关事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法律性质上属于民事合同范畴,应遵循《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


·民事诉讼状原告现住地址需明细吗
      民事诉讼状原告现住地址需明细吗? 生活中,在一些情况下我们可能需要写民事诉讼状,但因为我们平日对民事诉讼涉及不多,所以对民事诉讼状的书写知之甚少,那么民事诉讼状要如何去写,民事诉讼状原告现住地址需明细吗?下面的我们将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民事诉讼状原告住址需和身份证上的地址一样吗? 不需要一样,但身份证上的地址还是要写的,是居住地,然后可以加上经常居住地的地址。 二、民事诉讼状怎样写 (一)首部应依次写明 文书名称"民事起...


·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税收政策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税收政策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税收政策是什么? 1、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因此,母公司将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2、土地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对...


·土地承包权能不能继承?
      土地承包权能不能继承?土地承包制度有效的解决了部门地区弃耕、抛耕、浪费农田、占用农田建房建舍的现象,也有利于人力资源的合理整合和利用。因此,土地承包的形式被广泛采用。那么,作为自身权利的一种,土地承包权能不能继承呢?今天,我们就和您聊聊土地承包权的一些问题。一、土地承包权能不能继承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家...


·广州租售同权对房地产有什么影响?
      广州租售同权对房地产有什么影响? 1、缓解了人们的买房热情曾经何时,多少父母,就是为了一套学区房,唏嘘不已。不少人买房和换房的目的是为了孩子的教育,现在广州既然不要买房就可以享受到教育了,那房子还换吗?2、进一步确立租房体系的地位租房的价值不差于买房,那么在存量房为主体的一线城市,这些存量资源就可以发挥其作为租赁房资源的重要性。3、对于人才来说可能格外重要在北京、上海、深圳,有多少怀揣梦想的南漂、北漂因为无法给孩子一个好的教育资源而出走...


·年最新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征地补偿标准  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的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古浪镇(峡峰村、丰泉村)。   补偿标准:水浇地:51350元/亩;旱地:47814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古浪镇(暖泉村、小桥村、联泉村、胡家湾村);泗水镇;土门镇;大靖镇;裴家营镇(裴家营   村、哈家台村、塘坊村、王家庄村、岳家滩村、孟家庄村、高岭村、北滩村、华新村、槐湾村、小岭滩村);海子滩镇;定宁镇(定宁村、晨光村、双庙村、肖营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