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长沙社会抚养费立案标准是什么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您都知道,在放开二孩政策之前,我国实施的是计划生育政策,如果违反了国家的计划生育超生了,不符合政策要求出生的孩子需要父母交纳社会抚养费,不按规定进行交纳社会抚养费的可以进行立案。那么,长沙社会抚养费立案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长沙社会抚养费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长沙社会抚养费立案标准是什么?
  
  如果不交纳社会抚养费,法院可以立案,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可以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人员依法实行司法拘留,县卫计局通过积极运用法律武器,构建新形势下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格局,进一步维护了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在实践中取得良好效果。
  
  二、征收规定
  
  对象
  
  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因此,这里的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违反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法规规定条件超生子女的人。需要指出的是,在该法出台之前,一些省、市在工作实践中除了对超计划生育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经批准生育二胎的公民也征收一定的费用,叫做“社会补偿费”,征收数额少于违法生育的公民,一般为300元至800元不等。该法出台以后,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公民,因此,对符合法定条件生育二胎的公民不应再征收社会抚养费。
  
  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被征收公民的收入差异,没有明确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数额,而是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2002年8月2日,国务院根据该法的授权出台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作出了进一步具体的规定,但是对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也只是作出了一个原则规定,仍然没有作出十分具体的规定。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性质
  
  不是一种行政处罚,而是一项行政性收费。
  如果不交社会抚养费,起诉到法院,法院应当立案,属于行政案子,法院可能拘留,一般一次15天,每年可以拘留2次,法院也有可能强制执行。社会抚养费是一定要交纳的,这是作为公民遵守法律的表现。如果您在这方面遇到了一些困惑,建议您找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
  
  
  
  


·未满周岁的婴儿抚养权归哪一方
      现实中,法官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权作出判决的时候,也是会充分考虑到子女的实际年龄,要是子女比较大了,此时还会结合子女自己的意愿。那家里面有未满周岁的婴儿,此时父母离婚的话,未满周岁的婴儿抚养权应该属于哪一方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未满周岁的婴儿抚养权归哪一方 父母离异,客观上会造成子女不能同时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后果,由夫妻一方照顾未成年子女,另一方承担抚养费成为大部分离异家庭的选择。对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安排,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


·离婚关于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
      有的家庭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其父母会选择离婚,选择结束彼此的婚姻关系,而父母的离婚关系到孩子的成长,对孩子的一生甚至都可能会有影响。因此,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成为离婚案件的一大争议问题。那么,离婚关于孩子抚养权应如何争取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


·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确定原则有哪些
      通常在父母离婚的时候,才会涉及到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此时不仅关系到子女的切身利益,同时也是与父母的利益相关的,因此要谨慎对待处理。而法律在这方面也作出了原则性要求,那到底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确定原则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确定原则有哪些 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是贯穿于本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处理离婚后子女抚养归属问题的出发点,只有在此前提下,再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时,可以选择离婚来结束这种困境。在双方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关于财产的分割问题是双方关注的焦点。实际操作中,在这方面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实在太多。这需要双方理智对待和分割财产,那么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下面就来看看我们整理的这篇案例。一、案例:李某与张某于2000年为准备结婚购置房子,当时是以李某的名义按揭购买了一小户型房子,且由李某支付了15.8万元的首付款,之后双方领证结婚。于2001年3月取得房屋产权登记,...


·起诉离婚找律师代理大概要多少钱,起诉的步骤是什么
      离婚在旧社会是一种非常不好的象征,可能会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和他人的议论,但是到现代社会这种思想负担已经渐渐解脱,每个人都有更好的环境可以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但是对起诉离婚还是有很多人不了解,不知道需要花费多少金钱,那起诉离婚找律师代理大概要多少钱呢? 起诉离婚找律师代理大概要多少钱 不涉及财产为3000至20000,涉及财产,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至8000的基础上再按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5万以下免加收;5万至10万(含1...


·离婚后再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离婚后再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再婚除了复婚需要带离婚证,其他需要提交的证件如下: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二、再婚的具体流程如下:1、申请。需提交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需注意的是:离婚后再婚需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2...


·在我国孩子的抚养人就是监护人吗
       其实抚养人和监护人早就在很多人固有的印象当中根本就是一体的,而且不管是监护和抚养这都是属于当事人的父母应该承担的一种不能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可能生活当中很少有人会去考虑这样的一个问题,那就是在我国孩子的抚养人就是监护人吗?感兴趣的小伙伴们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来认识一下。 一、在我国孩子的抚养人就是监护人吗? 不一定的,简单来说,有子女监护权的未必有抚养权,而有抚养权的一定有监护权。抚养权和监护权最直观的区别在于,拥有抚养权意味着拥有可...


·重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是多少?
      重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是多少? 一、重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是多少? 这就要具体的情况;确定其精神损害赔偿额,首先,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作为参考系数,并根据上述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额的原则来确定赔偿额的份额或比例才能恰当与公平。 其次,如果夫妻共有财产如金钱等不足于赔偿无过错方损失或者其共有财产分割时,过错方所分得的财产如房屋等无法通过折价或抵偿的方式赔偿对方损失的,则人民法院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解释》来确定其精神损害...


·离婚诉讼收费标准
      各地律师离婚案件的收费不同。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1000元;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上广等大城市,律师收费相对高一些。同时,由于每个律师的资质不同,办案经验不同,同一地区的不同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也会有所差异。如在北京,有的律师二三千元就可以接手一个离婚案件,但有的律师起价却能达到一万元。另外,根据案件争议标的额的不同,律师收费也有差异。
    
 ...


·第二次离婚诉讼要搜集哪些证据
      第二次离婚诉讼要搜集哪些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


·离婚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怎么写,申请书范文
      离婚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怎么写,申请书范文 一、离婚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怎么写 首部 (1)标题。写为“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其诉讼称谓写为“申请人”,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申请人是公民的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籍贯、职业、住址。如果公民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则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除写明基本情况外,还应注明与被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