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市公司增资需要多少钱?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上市公司增资需要多少钱?
  公司发展的好坏,与公司经营状况是密切相关的,因为科学的管理能促进公司快速的发展,增强公司的竞争力,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生存下去,反之则可能被市场淘汰。公司可以在经营时根据自身的发展来决定是否增资。公司在增资时需要确定价格。那么上市公司增资需要多少钱呢?有那些法律条文规定。下面的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上市公司增资价格如何确定
  
  上市公司和发行对象协商来确定增资的价格
  
  1、邀请出资,改变原有出资比例。如,某公司原有出资总额1000万元,股东甲出资500万元(占出资总额50%),股东乙出资300万元(占出资总额30%),股东丙出资200万元(占出资总额20%)。现公司增资500万元,由股东甲认缴100万元,股东乙认缴300万元,股东丙认缴100万元,这家改变了原有股东的出资比例。增资后,甲乙各占总额40%,丙出资占总额20%。这种增资方式,可适用于股东内部,也可用于股东之外的第三方出资增资情形。
  
  2、按原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额,而不改变出资额比例.这种增资方式仅可适用于股东内部增资。
  
  公司增资的优缺点
  
  一、公司增资的优点
  
  1、知识产权增资是完全合理合法的行为,远优于利用垫资、贷款等方式。而且知识产权在注册资本中的比重可以占到百分之七十。
  
  2、企业的注册资金提上来了,企业在项目投标时也获得的更多的中标机会。
  
  3、利用知识产权增资,不仅体现了企业的形象和实力,而且也把企业的技术价值表现了出来,这样就为企业引资、合作提供了帮助。
  
  4、通过知识产权增资的企业每年在工商年检时不用占用太多的流动资金。可以缓解新办企业和要求增资扩股的企业注册资金不足的困难。
  
  二、公司增资的缺点
  
  1、资金成本比较高另一方面是增资扩股融资比较容易分散股权,甚至会因此丧失控股权。当然,这种状况是可以控制的。
  
  2、可以根据是否需要掌握控股权来倒推是否需要增资扩股。如果既想融资又不想失去控股权,完全可以采用其他融资渠道,如银行贷款,放行债券等。
  
  3、公司增加资本后如果股东将来缺钱,不能从公司中撤出部分注册资本,除非通过复杂的减资程序。而且部分费用增加,很多收费项目是按照注册资本的一定比例收的,如进行验资、审计等。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增资需要多少钱是根据公司增资按原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额,而不改变出资额比例。公司增资体现了企业的形象和实力,而且也把企业的技术价值表现了出来,这样就为企业引资提供了帮助。如需了解更多可咨询的相关专业律师为您解答,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由我国上市公司融资案例,融资方式有哪些
      由我国上市公司融资案例,融资方式有哪些?融资是一种较为常见的企业经济活动,为了规范企业融资的行为,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一些法律规范,对企业改制的行为进行了约束。由于国家立法规范出于不断变化的过程之中,故而不同的时间段,施行的政策可能会有所差异,根据我国上市公司融资案例,融资方式有哪些?一、根据我国上市公司融资案例,融资方式有哪些?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种。由于在公司内部进行融资,不需要实际对外支付利息或股...


·分公司允许被收购吗
      正常来讲,分公司不可能被当作主体单独收购。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


·个人独资企业单位犯罪是否可以构成
      其实在日常的生活当中,各家企业的经营模式和经营范围都是不一样的。随着时代的条件越来越好,所以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自己创立公司,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在经营过程当中,虽然也需要遵循我国的公司法,但是独资企业犯罪和单位犯罪还是有所区别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个人独资企业单位犯罪是否可以构成? 一、个人独资企业单位犯罪是否可以构成? 个人独资企业法人说是建立在允许设立一人公司的基础之上的,该说只存在允许设立一人公司的国...


·公司新增股东办理时间要多久
      公司新增股东办理要3到5个工作日,具体看当地登记机关的工作效率。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提出申请,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


·佛山公司注册的流程是怎样的
      佛山公司注册的流程是怎样的 佛山公司注册的流程 1、核名: 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租房: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到房管局备案。 3、编写“公司章程”:章程需要由所有股东签名。 4、刻私章:(全体股东)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个...


·一、保险公司的监护人责任险是啥?
      一、保险公司的监护人责任险是啥? 监护人责任保险是指由被保险人(学校或家长)的监护对象(被监护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监护人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是:法律上认定的,年龄不满18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即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一般为未成年人的父母,但在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为有监护能...


·公司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公司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前,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或变更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公司或者用人单位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在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时才可以: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


·广告分公司入股是否合理?
      广告分公司入股是否合理?广告分公司入股不合理。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可以入股。分公司不是企业法人,因此,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单独承担民事责任,不是能持有股权的民事权利主体。没有法人财产权,不是持有股权的适格主体。此外,入股是指公司成立后,原始地取得股东权。只要公司...


·当事人实施的行为中什么是违反公司法?
      什么是违反公司法?1、违反《公司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1%以上...


·公司裁员赔偿金包含补贴吗 一、公司裁员赔偿金包含补贴吗?
      公司裁员赔偿金包含补贴吗 一、公司裁员赔偿金包含补贴吗? 公司裁员赔偿金包含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二、裁员的补...


·如何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如何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指的是为正式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法人资格而依法进行的一系列筹建准备行为。公司设立的方式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那该如何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如何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1、发起人首先要做的是与前述的发起设立的程序中前两步相同的步骤,有所区别的是,在发起设立中,发起人要认购全部的股份,而在募集设立中,发起人只认购全部拟股份中的一部分,我国公司法规定认购数额应不少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