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购房者该如何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开发商为了追求更高的利益,可能会出现一方二卖甚至数卖的情况,此时就是哪方出的价格高,那么商品房就出售给哪一方。但对于购房者而言,开发商这样的行为显然是会损害到其合法利益的,那一般购房者该如何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购房者该如何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
  
  1、购房者要进行产权调查。
  交易中心通常备有房屋的原始记录,包含房屋所有的基本信息,如房屋土地状况、产权共有人等。发现房屋产权证上的记载与调查结果不相符时,购房者要注意了,卖房者有可能是一房二卖。
  2、提存房屋产权证。
  签订买卖合同后,若未办理过户手续,房屋产权证仍由卖房者持有。有些购房者看到房屋产权证后,会误认为产权仍为卖房者所有,为卖房者一房二卖提供了便利。购房者可要求卖房者将房屋产权证提存在第三人处,待办理过户时,再从第三人处取出。
  3、购房者要在交易中心登记后,再向业主支付首付款。
  这样可以避免某些人将房屋一房二卖后,再诈骗购房者的购房款。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土地使用年限等于房屋使用年限吗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明确规定了房地产的买卖是指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也就是说,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内,产权人拥有对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的完全所有权。按我国有关土地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有一定的期限,但并不意味着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屋产权也随之到期。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土地使用权期满后,使用人要求继续使用的,国家可以不收回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最迟于届满前1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块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后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条规定说明,如果购房者购买的商铺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要求继续使用土地的话还可以使用,但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纳土地出让金。由此可以看出,投资者所购买的商铺的所有权是没有任何时间限制的,受时间限制的只是商铺所占土地的使用期限。只要在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前提出申请并缴纳土地出让金,所购买的商铺的所有权就可以一直延续下去。购房者采取措施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这是在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但此时采取的措施也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而不能做出一些违法行为。当然,在开发商一房二卖的情况下,可以依法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并要求开发商作出相应的赔偿。
  
  
  


·购房合同丢失了有没有风险
      购房合同丢失了有没有风险 在房屋买卖时,我们都会签订购房合同。但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购房者遗失购房合同的情况,部分购房者认为购房合同遗失就失去了产权凭证,实际并非如此。不过,购房合同丢失也会有一定的法律风险。 购房合同丢失会引发什么风险,主要看合同在什么时候丢失的。 第一种情况,如果是在做预售登记前购房者将合同丢失的话,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 第二种情况,在购房合同做...


·我们在镇上规划区内建房子怎么办?
      我们在镇上规划区内建房子怎么办? 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工程证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10%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并处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二、自建房日益增多。 建房模式一般都由村集体统一打好地基,由于泥水工大都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必然在施工过程中...


·夫妻买房后一方被告重婚罪房产咋分?
      一、夫妻买房后一方被告重婚罪房产咋分?重婚罪分割财产法律规定是:如果一方被定为重婚罪,将会给予另一方相应的损失赔偿,如果有小孩,还要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照顾无过错一方。夫妻一方有婚外情,有外遇的,在分割财产时应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如果一方被定为重婚罪,将会给予另一方相应的损失赔偿,如果有小孩,还要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根据...


·一、男方婚前买房也是共同财产吗?
      一、男方婚前买房也是共同财产吗? 男方婚前购买的房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是男方的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


·房屋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如何缴纳?
      一、房屋租赁合同要交印花税吗? 1、个人出租房屋合同需要交纳印花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规定,自2008年3月3日起,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2、单位、个人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应否贴花? 单位、个人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凡用于生活居住的,暂免贴花;用于生产经营或既有生活居住也有生产经营的,都应按规定贴花。 ...


·房产质押解押需多久?
      房产质押解押需多久? 房产质押解押所需时间以及解押流程: 1、提前一周预约银行还款,付清抵押贷款,银行在1-3个工作日内出具结清手续,去房地产交易中心注销抵押,后一周左右撤销。 2、凭结清手续,去房地产交易中心注销抵押,当时就可以完成房产解押,当时就可以进行其它过户手续了。 3、当天解押,就可以申报新的抵押,可以在同一天进行,完成抵押到名下大概是在这一天的10-20日左右 房产质押解押所需要物品: 1、借款人身份证; 2、...


·未还清贷款的房子能过户吗
      未还清贷款的房子能过户吗还贷期间的商品房本来是不可以过户的,但是现在可以采取转按揭的方式出售商品房。转按揭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进行转按揭意味着购房人在未还清贷款时,可以转让或出售该房产;买入该房产的人,又可以向银行申请二手房贷款。购房者如果因为收入低、偿还贷款能力不足购买了便宜的房子,...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委托书怎么写
      房屋租赁合同要生效,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其中就包括进行合同登记备案,而当事人无法到场进行登记时,可以委托别人进行登记,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委托书要怎么写?接下来,我们将为您提供一个范本以供参考。 一、房屋租赁合同有效的条件 (一)《民法典》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但是,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及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可撤销合同。 (二)合同约定...


·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宅基地是农村家庭或者个人用来建造住宅而占有、利用集体所有的土地。那么宅基地可以买卖吗?宅基地买卖转让有哪些条件限制呢?了解下。 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是无法买卖的,不过可以在本村村民中流转。 按照《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个人财产,仅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宅基地能在本村村民中流转,通过土地管理机构依法批准,发放证件。 房子出售或出租后,宅基地的利用权也一并转给受让者或承租者,不过宅基地所有权...


·购买商品房有怎样的流程
      购买商品房有怎样的流程 一、购买商品房有怎样的流程 1、验产权 买房一定要看土地、房屋产权的关系是否明晰,有无遗留纠纷问题,防止一房两卖;审定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注意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有无抵押或共有人等;要搞清楚所购房子是商品房、集资房还是经济适用住房。集资房需要单位盖章后才能真正上市交易,而经济适用住房要住满5年才能上市交易。 2、签合同 确认买卖双方合法身份,签署房产中介合同前一要审查其资格...


·暂时没有产权证的房子能买吗?
      暂时没有产权证的房子能买吗? 一、暂时没有产权证的房子能买吗? 暂时没有产权证的房子不能买,从国家法律政策来讲,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允许交易的。因为我国规定,房产买卖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也就是所谓的“过户”)为准,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可以办理过户的,国家不保护不过户的房产交易。 但是做什么事都不能太绝对,没有房产证有没有影响,有什么影响,要看房子的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是城市商品房,没有房产证当然是个很严重的问题。但农村的房子,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