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分项工程质量评定都包含哪些项目内容?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分项工程质量评定都包含哪些项目内容?
  建筑工程在投入使用前都必须通过监理部门的质量评定,工程质量不达标的决不可投入运营。而在工程项目质量评定中最重要的缓解莫过于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这主要是因为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中只要有一分项工程不合格该质量评定工作就无法继续开展。那么分项工程质量评定都有哪些项目内容呢?具体需要评定的内容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工程项目质量评定和验收程序是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依次进行的,所以对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涉及到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和工程能否验收。监理工程师应按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分项工程进行仔细评定。
  
  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主要有以下内容:
  
  1、保证项目
  
  保证项目是涉及结构安全或重要使用性能的分项工程,它们应全部满足标准规定的要求。保证项目中包括的主要内容有:
  
  (1)重要材料、成品、半成品及附件的材质,检查出厂证明及试验数据。
  
  (2)结构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等数据,检查试验报告。
  
  (3)工程进行中和完毕后必须进行检测,现场抽查或检查试验记录。
  
  2、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是对结构的使用要求、使用功能、美观等都有较大影响,必须通过抽样检查来确定是否合格,是否达到优良的工程内容,它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中的重要性仅次于保证项目。主要内容有:
  
  (1)允许有一定的偏差项目,但又不宜纳人实测项目,因此在检验项目中用数据规定出“优良”和“合格”的标准。
  
  (2)对不能确定偏差值而又允许出现一定缺陷的项目,则以缺陷的数量来区分“合格”和“优良”。
  
  (3)采用不同影响部位区别对待的方法来划分“优良”和“合格”。
  
  (4)用程度来区分项目的“合格”与“优良”。
  
  3、实测项目
  
  实测项目是指对每个分项工程操作中容易或必然产生一定偏差的项目。根据一般操作水平,结合对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观感等所允许的影响程度,给予一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允许偏差值的数据有以下几种:
  
  (1)有“正”、“负”要求的数值;
  
  (2)偏差值无“正”、“负”概念的数值;
  
  (3)要求大于或小于某一数值;
  
  (4)要求在一定的范围内的数值;
  
  (5)采用相对比例值确定偏差值。
  这三项的评定工作都必须精益求精切不可模棱两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监理人员只要发现有一项目存在质量问题都必须立即终止评定工作,由施工单位返工直至分项工程的各项目质量评定合格才能开展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工作。
  
  
  
  


·招聘无法按时入职怎么办
      工作久了我们就可能成为公司的招聘者,帮助公司招聘员工,但是可能由于公司的发展问题或者是公司内部的一些原因,这些新招聘的员工可能还暂时不需要他们入职,但是已经约定了入职,这样的话我们可能就比较难做。那如果招聘并不大确定无法按时入职安排的话我们要怎么做呢? 无法让招聘者按时入职怎么做 沟通是最简单的方法,相信对方可以理解公司发展的情况变化,而且只要我们不会对他人造成直接损失的话,对方并不会为难,况且作为企业,一般都是求职者的需求,相...


·劳动仲裁裁决的效力如何
      劳动仲裁裁决的效力如何 一、劳动仲裁裁决的效力如何? 仲裁裁决是仲裁庭做出的、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具体解决争议的决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


·关于上海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的实施办法
      关于上海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的实施办法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每一位劳动者每年都会有相应的年假,劳动者每天辛勤的工作,除了有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之外每年应该还有一个年假,国家劳动法对于这一方面有明确的规定,任何企业或者公司不得剥得劳动者的年假,那么关于上海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的实施办法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上海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的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实施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


·劳动保险行政部门的行政争议案件处理条例
      劳动保险行政部门的行政争议案件处理条例 一、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是各地政府机构里面管劳动和就业的机构,即国家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各地的局等等。 二、劳动保险行政部门的行政争议案件处理条例 第一条为妥善处理社会保险行政争议,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劳动法、行政复议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社会保险行政争议,...


·旷工属于严重的劳动违纪的行为,很多用人单位的劳动制度都会对旷
      旷工属于严重的劳动违纪的行为,很多用人单位的劳动制度都会对旷工做处罚规定,严重者会被开除。当然我国法律对旷工也有相关的规定,那么旷工处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旷工处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旷工,是指职工在正常工作日无正当理由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属于严重违纪...


·错过做工伤鉴定的最佳时间怎么办?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如果办理了工伤保险是可以获得工伤赔偿的。工伤赔偿的具体数额根据劳动者的工伤鉴定结果来确定。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对劳动者工伤鉴定的时间作了相关规定,那错过做工伤鉴定的最佳时间怎么办?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错过做工伤鉴定的最佳时间怎么办?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什么叫做建筑工程发包条件?
      什么叫做建筑工程发包条件? 建设工程发包是指建设单位采用一定的方式,在政府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定设计、施工等单位的活动。建筑工程发包分为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两类。招标发包可以采取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那建筑工程发包条件具体内容是什么呢?建筑工程承发包又有哪些具体的规定呢?我们就为您整理出相关知识,供您阅读,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建设工程发包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建设工程已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城市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
      城市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 城市道路工程是重要的市政工程之一,其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道路交通的畅通与否及行车的安全。当道路工程施工结束后,有关部门会组织对其质量验收,进行质量检验评定,只有通过验收的工程才能交付使用。那么城市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下面就由我们告诉您吧。 一、城市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 1、工序: 合格: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合格”。 (1)主要检查项目(在项目栏列有△者)的合格率应达...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费用的收取标准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工程的价值进行鉴定的过程,采用高新科技对某一工程进行评估,这需要花费多少资金呢?接下来由的我们为您解答关于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费用的收取标准以及其其它的相关内容。 一、基本内涵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等地方政府颁布的工程造价定额标准,针对某一特定建设项目的施工图纸及竣工资料来计算和...


·员工工伤十级怎么赔偿金?
      员工工伤十级怎么赔偿金?员工工伤十级的赔偿,应当根据实际的伤害后果而定,一般在几千至几万左右,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


·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怎么确认
      员工在新入职公司后都会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正式工作,而劳动合同是职工和企业双方最重要的劳动关系依据,当员工与用人单位产生纠纷后,这份合同也可以作为解决纠纷的法律依据,那么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如何才能确认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 一、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怎么确认 1、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 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 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