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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公司非法集资员工有事吗?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非法集资您都多多少少听说过,非法集资是一种危害社会安定团结的违法犯罪活动。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多样化,生活中如果我们遇到了非法集资,其公司所属员工是否会判刑,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接下来我们将针对,在我国公司非法集资员工有事吗的问题作出详细的介绍。一、公司非法集资员工有事吗?1、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2、员工是否会被判刑,参与了非法集资非法活动,如果参与的情况下,会被判刑。3、《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非法集资的特点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跨省非法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通过我们的介绍,可以得知,生活中如果我们所属单位,涉嫌非法集资,如果本人进行了参与,那么是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的。我们在此提醒您,我们在选择单位时,一定要小心谨慎,远离非法集资活动,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有多长
      对于新入职的员工,用人单位一般都是会与其约定试用期的,而这个试用期的具体期限往往也是根据实际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进行确定。那么三年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一般是多长呢?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有多长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具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具有哪些法律依据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建筑行业也蓬勃发展。但建筑工程质量事故也频繁发生。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具有复杂性、多发性、严重性等特点。所以我们要对工程质量严肃以对。如果发生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我们可以寻求以下法律依据,让我们了解一下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具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一)相关的建设法规 1998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颁布实施,对加强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提供了法律保障...


·误工费与劳务费的区别有什么?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认为误工费是在工作的过程中受伤或是因意外事故,如车祸、高空坠落等受到损伤而影响到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费用,作为伤者是有权要求企业赔偿自己的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等费用。而劳务费许多人可能都会认为就是工资,但其实不然,劳务费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例如演出、翻译等。下面就让律图网为您介绍一下误工费与劳务费的区别。误工费与劳务费的区别有什么?误工费包括两部分:1、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


·上海工伤认定管辖权是怎样的?
      随着近些年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的全面铺开,许多企业的业务范围都不再局限于本地,而是拓展到全国各个地区,相应就会有企业将员工派驻异地或经常参与不同异地临时性工作等情况,对于这些工作流动性很强的职工,其工伤保险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保机构缴纳,但如果工伤事故发生在外地,如何进行认定,上海工伤认定管辖权是怎样的呢? 对于工伤认定的管辖权,目前大多数地方都是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注册地或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负责。...


·员工正式入职后需要注意些什么?
      工作时赚钱的方法,好的工作可以给自己带来高质量的生活水平。我们在找工作前需要注意留意自己可以找那些类型的工作,需要从专业是否对口、自己是否有兴趣等方面进行考虑。在试用期间要让领导看到你的价值,正式入职后有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1、一个良好的工作态度。相信你在找工作的时候一定是特别迫切的,是非常想让别人认可你的。那么入职后,一定要保留着这种迫切的工作态度。不会的就去学,不懂的就去问,千万不要等着别人来教你,别人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来具体的指导一...


·在职员工在外开公司如何处理
      关于员工在职期间在外开同行公司的问题,这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存在竞业限制业务的话,可能涉嫌不正当竞争、侵犯商业秘密等,如果不存在类似限制规定但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话,还可能只是违约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


·工程质量保修期条款都有什么
      工程质量保修期条款都有什么我们国家一向对工程质量要求的很严格,为此也颁布了很多相关政策。即使是这样还是会出现工程质量问题,这应该引起我们中国公民的反思。这一次的主要内容便是与工程质量有关的问题,最主要的还是工程质量保修期条款,下面,我们来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工程质量保修期条款都有什么? 工程质量保修的范围、期限、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1)质量保修的范围《建筑法》第62条规定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 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那么工伤鉴定6级赔偿多少钱?六级工伤待遇主要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


·工伤中被抚养人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工作中因工受伤的虽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赔偿,但是对自身健康和家人影响毕竟很大,尤其是因工伤致残或死亡的,给家人带来的伤害可以说是灾难性的,所以为了解决工伤致残或死亡职工家人的抚养问题,工伤保险也做出了相应的补偿规定,那么对于工伤中被抚养人的规定是怎样的呢,我们来看一下。 一、工伤中被抚养人的规定是怎样的? 依照规定,被抚养人生活费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


·一、劳动合同的保险每年多少钱?
      一、劳动合同的保险每年多少钱? 劳动合同的保险每年多少钱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应当根据当地规定的社保交纳比例来进行确定,劳动者在入职后并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对社保的缴纳标准以及其它的福利待遇情况进行明确的认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条款执行。 《社会保险法》规定确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即使是员工自愿不参加社保,当遇到社保核查时,用人单位也要补缴社保。但是需要区分具体情况。 如果员工仍然不愿买社保,就让员工写一份...


·单位职工住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单位职工住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单位职工住房拆迁补偿标准 1、拆迁补偿方式 市区杨舍规划控制区内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被拆迁人只可选择其中一种,不得兼选。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指对被拆迁住宅房屋按同类区位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货币补偿,由被拆迁人自行购置房屋,不再安置拆迁定销房的补偿方式。 (二)产权调换 产权调换是指对被拆迁住宅房屋按区位价和房屋重置价为主要依据进行补偿,并由拆迁人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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