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融资条件审核应该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企业融资条件审核应该注意的事项是什么?在现代社会,对于很多的企业来说,资金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很多的资金,因此,在现实的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企业进行融资,那么,企业融资条件审核应该注意的事项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企业融资条件审核应该注意的事项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
  一、企业融资条件审核应该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1、首先,你要找对银行,找对银行的信贷员,与之恰谈;2、然后,向银行提供相关资料: 有几种形式的贷款可以选择,不同的形式需要提从不同的资料 一是抵押贷款,这个最普遍,需要你有值钱的房产可汽车等,要有房产证,而且房产没有被抵押过,另外带上身份证就可以到银行去申请,到时银行会让你填一堆表格的。 二是担保贷款。需要一些有稳定收入,或者高信用的亲戚朋友,需要提供担保书、身份证明、工作证明,一般来说,公务员是没问题的。 三是质押贷款。要有一些大额的有价证券,例如股票、债券等。3、等待银行审批。
  二、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通常有以下方法:
  1、比较简单的方式是通过房产抵押获得贷款,所有银行都接受房产抵押贷款,也是银行比较喜欢的融资方式。因为房产抵押对银行来说风险最小,当然对贷款人来说也是既简便又低成本。房产抵押贷款的流程为:申请人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初审--银行派人下户--银行批准贷款--办理房产抵押--银行放款。2、企业还可以利用应收账款作抵押获得贷款,有些企业有很多应收款,但由于种种原因企业眼前缺钱,这种情况企业可以申请应收款抵押贷款。以应收款作抵押,银行比较喜欢欠款单位是政府机关、大型国企和经营较好的上市企业,因为这些企业不容易赖账。3、申请无抵押贷款。各银行对企业都有一些无抵押贷款产品,条件不完全相同,如民生银行的无抵押产品有两种:一是“畅易贷”,最高贷款额为80万元,要求企业经营两年以上,年营业额3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50万元以上;二是“多方联保贷款”。企业可以两家以上互相担保获得银行贷款。同样也要求企业经营两年以上,年经营额1000万元以上,净资产300万元以上,最高贷款额300万元。4、企业还可以通过行业协会的渠道获得银行贷款。现在有很多行业协会为企业融资提供服务,他们把会员企业的贷款需求集合起来,形成强势资源,与银行合作,为企业融资提供有力支持。他们不仅可以为企业申请到信用贷款,而且还可以争取到银行的优惠。其中起着最为关键作用的是银行,因此需要先和银行进行协商,其次,还需要将必备的材料准备好。如果您对于企业融资条件审核应该注意的事项是什么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他们会给出专业的意见。
  
  
  


·公司分立后股权转让该怎么做?
      公司分立后股权转让该怎么做?一、公司分立后股权转让 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公司分立时需对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并在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分立还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另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


·怎样才算侵犯企业名誉权
      怎样才算侵犯企业名誉权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公民享有名誉权,那么公司法人是否也享有名誉权,其实答案是肯定的。然而,怎样才算是侵犯公司法人名誉权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认定侵犯法人名誉权,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司法解释中对此作了进一步的细化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1993年8月7日)第七问的解答为:是否构成侵犯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


·中外合营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多少钱?
      中外合营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多少钱?最低限额为3000万元,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应当遵守如下规定: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10。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 300 万美元以上至 1000 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 ,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 ,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3、中外...


·上市公司融资需要公告吗
      上市公司融资需要公告吗上市公司融资是很常见的,其融资的途径有很多种,但是无论选择哪一种融资方式都必须符合规定个要求,融资是件大事,不禁有人会问上市公司融资需要公告吗,当然是必须公告的,这不仅涉及到公司利益,同时也会涉及到许多股东和股民的利益。但是上市公司的融资究竟该如何进行,下面我们就带领您一起去详细的了解一下。一、上市公司融资需要公告吗当然了,上市公司融资是需要对外发布公告的。上市公司的唯一要求就是所有资金都要对外公布。二、上市公司融...


·公司法人转让协议应该怎么写
       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国的公司也在进行快速的发展。公司的法人对于公司内部来说至关重要,可以代表公司进行一些法律实务上的处理。相应的法人再进转让时要详细的书写公司法人协议才能够生效。下面我们就公司法人转让协议应该怎么写,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解答。 一、公司法人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_____...


·企业入职需要哪些资料
      企业入职需要哪些资料职员入职所需材料 1、个人信息登记表:也就是简历,无需赘言。 2、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大部分企业都会要求提供,这里说明一下常见的身份证复印件会用到什么地方:公司员工档案、集团公司总部备案、社保理赔和费用报销、劳动合同备案、厂区安保登记、薪金卡、社会保障卡、公积金联名卡等,所以建议要9张,当然如果公司档案实行无纸化办公,1张也可以。 3、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用途基本差不多,而且照相的时候一般都是一版8张或9张,根据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挂名的坏处有哪些?
      公司法定代表人挂名的坏处有哪些无论挂不挂名,法人都要负责任。挂名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也是公司的主要风险负责人。如果空壳公司出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法定代表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挂名公司承担的法律责任有民事责任,以及行政和刑事责任,其中刑事责任后果严重。(一)在民事、经济上:1、担任有两名股东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当公司对外负债时,与自己不发生关系,仅以公司自身的财产为限对外承担还款责任。此时风险很小。2、担任个人独资企业...


·休完产假被公司辞退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一、休完产假被公司辞退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


·在我国小微企业融资含义是什么
      目前我国金融市场当中小微企业的占有量是非常多的,尽管小微企业为各地创造了税收,解决了就业问题,可以说对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是贡献了巨大的力量的。但是受到我国的金融政策的限制,小微企业融资的时候,资金缺口是非常大的,可以选择的方式也非常有限。另外可能还有人不太了解,在我国小微企业融资含义是什么? 一、在我国小微企业融资含义是什么? 小微型企业融资就是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通过一定的渠道向公司投资人和债权人筹集资金的行为与过程,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


·有限责任公司分期缴纳注册资本多久完成?
      有限责任公司分期缴纳注册资本多久完成?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或者所认购...


·公司法人转让法律问题有哪些
      公司法人转让法律问题有哪些?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发生各种特定的变动,形成公司法人转让的情况,例如被其他更大的公司收购,股东会决定将公司出售,与其他公司商议以转让形式合并等等,在这些转让行为中,前后责任的延续履行是公司法人转让法律问题的关键吗? 一、法人转让、公司法人代表变更了还能追究责任吗 法人代表简单来说就是,其在职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因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公司。也就是说,法人代表在职权范围内,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