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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暖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什么是暖通?一、暖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暖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1、《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2、《民用建筑节能设计规范》(DB13(J)24-2000)3、《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2009)4、《暖通空调制图标准》(GB/T50114-2001)5、《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二、什么是暖通?暖通在学科分类中的全称为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包括:采暖、通风、空气调节这三个方面,从功能上说是建筑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未来家庭必不可缺的一部分。本专业培养具备室内环境设备系统及建筑公共设施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管理、及国民经济各部门所需的特殊环境的研究开发的基础理论知识及能力。主要学习建筑物理环境和环境控制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受到建筑设备系统之设计、调试和运行管理等方面的基础训练,并初步具备这方面的工作能力。“暖通”(Heating,VentilatingandAirConditioning)是建筑设备 中工种的一个分类的名称。 暖通包括:采暖 、通风、空气调节这三个方面,缩写HVAC,这三个方面简称暖通空调。 采暖(Heating)——又称供暖 ,按需要给建筑物供给负荷,保证室内温度按人们要求持续高于外界环境。通常用散热器等。 通风:(Ventilating),向房间送入,或由房间排出空气的过程。利用室外空气(称新鲜空气或新风)来置换建筑物内的空气(称室内空气),通常分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 空气调节:(AirConditioning)——简称空调用来对房间或空间内的温度、湿度、洁净度和空气流动速度进行调节,并提供足够量的新鲜空气的建筑环境控制系统。 空调调节分中央空调和分户单元式空调。中央空调最大特点是能够创造一种舒适、洁净的室内环境。而家居一般的分体空调,它只能解决冷暖问题,而解决不了空气湿度及空气洁净度。中央空调空气处理过程有以下这些过程:首先是引进新风,可以把空气进行冷却处理,然后就进行过滤处理,过滤处理以后灰尘、细菌、烟尘,或者是异味这样就都可以过滤掉;另外就是会增加一种加湿设备,这个加湿器可以创造我们房间的加湿达到40%左右的相对湿度,这样人会感到很舒适。综上所述,暖通包括不仅仅是取暖这一部分,它也包括空气调节和通风的环节,暖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由上文中提到的五个验收规范书来具体规范,根据工程的施工性质选择对应的规范书来检验工程是否按照规定严格完成。
  
  
  


·工程质量检测标准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检测标准是怎样的 现代社会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要求很高,在施工过程中注重施工技术以及建筑材料的质量要求,在竣工之前会根据工程质量检测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评定,确定质量合格以后才能够正式投入使用。具体标准下面我们一起来看。 一、工程质量检测标准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就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


·受理劳动仲裁后多久能裁决
      劳动仲裁后多久能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案件受理之日起四十五日之内拿到裁决书。律师建议当事人在劳动仲裁开庭后,积极与仲裁委员会进行沟通,尽快拿到仲裁裁决书,更高效的维护自身权...


·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补偿
      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


·试用期期间发生纠纷劳动者怎么维权?
      试用期期间发生纠纷劳动者怎么维权? 试用期期间发生纠纷劳动者怎么维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约定事项。因此,劳动者可以根据意思自治原则自主决定是否约定试用期。 1、试用期长短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长短应与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而定,即: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人防工程属于公建吗
      人防工程属于公建吗? 在各种公共场所,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人防工程,似乎走到哪里都可以看到它的标志。那么人防工程是什么,人防工程属于公建吗?人防工程要如何使用和管理呢?法律是否就相关问题有明文规定呢?我们现在就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人防工程属于公共建筑? 建筑人防工程是民用建筑的附属构筑物,平时,不能公用,战时,是应急救援用,也不是公共场所。所以不能称为公共建筑。人民防空工程也叫人防工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


·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该怎么解决
      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该怎么解决 经常都会听说农民工的工资被拖欠了,这样的情况无疑是对农民工利益的损害,因此急需解决,否则就容易造成社会的不稳定,那实践中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当事人应该怎么来解决比较好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该怎么解决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农民工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


·公司辞退员工养老保险未满15年自己是否可以缴纳
      一,公司辞退员工养老保险未满15年自己是否可以缴纳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可以解除合同,没缴纳满15年可以一次性补交至15年。剩余年限可以由用人单位缴纳,也可以由个人缴纳。我国的养老保险由四个层次(或部分)组成。第一层次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层次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层次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第四层次是商业养老保险。在这种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基本养老保险可称为第一层次,也是最高层次。1、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亦称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它是国...


·单位违法支付工资的情况有哪些
      劳动者在工作时,除了关心前途出路外,就是工资了,谁都不想自己的辛苦辛劳打了水漂。但是用人单位可不这么想。单位需要在规定的范围内支付工资,但实践中出现违法支付工资的情况。那到底单位违法支付工资的情况有哪些?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单位违法支付工资的情况有哪些 1、支付的内容和时间不合法。 《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否则即是违法。在支付的时间上,工资支付周期不应超...


·关于加班费劳动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在日常的工作当中,员工一般都比较的讨厌公司有这样的行为,那就是经常要求员工加班,但是对于加班工资的问题却绝口不提,这个时候有些员工为了工作会选择忍气吞声,但是有些员工会利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就是申请劳动仲裁,那么关于加班费劳动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关于加班费劳动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现住址,联系电话,确认有效的通信地址)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写明姓名、职务、住所...


·下班途中因台风受伤算不算工伤
      下班途中因台风受伤算不算工伤?下班途中因台风受伤的不算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其余情形不属于。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


·不服工伤认定决定书该怎么办
      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之后,需要在受理之日开始的60日内作出相应的认定结果,同时还需要将认定决定书送达给相关人员,包括受伤职工或其直系家属、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但实践中,可能出现当事人不服工伤认定决定书的情况,那此时应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不服工伤认定决定书该怎么办 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工伤认定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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