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融资的风险有哪些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公司融资的风险有哪些呢?一、公司融资的风险有哪些?1、违约风险,即不能按期归还到期债务,导致企业信用受损甚至引起法律拆讼的可能性;2、道德风险,主要是指融资团队在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资本管理和融资过程中,由于企业团队个人原因产生的使企业利益受损的可能性,如资金体外循环等;3、机会风险,指融资企业在融资决策及融资方案实施的过程中,因为选择了一方案或机会,从而失去其他机会的可能性;4、法律风险,融资企业在融资方案设计及实施过程中,由于某些环节违规、造假或欺骗行为,导致触犯刑律的可能性。二、如何防范公司融资风险?1、提升企业信用等级,提高融资水平企业提高融资水平,最为关键的因素就是企业的信用等级,企业的信用等级上升,才可以在融资方面获取到更多的资源。企业要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与经营管理制度,高层管理者要重视企业的管理,从员工的发展出发,制定合理化的规章制度来保证员工有效完成工作,保证公司部门与部门之间有效运转,同时在财务上要建立透明机制,账务公开化,发挥群众的力量来监督,提升财务管理水平。2、建立科学融资结构,有效规避融资风险控制好企业的融资风险,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予以规范尽管融资的渠道和方式是有多种选择的,但是无论企业选择哪一种方式都是有代价的,在加上在其中会受到来自不同方面的因素干扰,更加需要做到对各种渠道得到的资金予以权衡,从企业自身发展出发,考虑到经营成本、投资收益等多个方面,将资金的投放和收益结合起来,在融资之前做好决策,以免出现失误。3、提高管理力度,做好企业融资风险防范工作企业的管理人员要树立风险意识,认识到在企业的发展中风险是在所难免的,要端正态度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来降低风险,还要做好各项财务预测计划,合理安排筹集资金的数量和时间,从而提高资金效率。其次,如果企业在融资过程中是受到利率的变动而产生的风险,就需要认真研究资金市场的供求情况,研究利率的实际走势,采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做出合理的安排。4、健全和完善企业融资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企业在进行融资活动过程中,应明确规范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科学合理地设置机构和配备人员;应建立融资风险评估制度和重大风险报告制度,在未得到董事会批准的情况下,一律不得对外融资。对于违反融资规范的行为,企业有权追究其责任。通过上面我们的介绍,您应该知道了公司融资的风险有哪些。从风险性质来看,公司融资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道德风险、机会风险和决策风险等。其中法律风险对公司的影响最大,如果公司采取向社会公众集资的行为,稍有不当就可能陷入非法集资陷阱。因此,公司要建立风险预警体系,提高融资管理水平,将风险降低到最小。
  
  
  


·企业违法裁员的行政处罚是什么
      企业如果想要进行裁员,这并不是不可以,只不过此时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否则的话就有可能构成违法裁员,这个时候企业就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那么企业违法裁员的行政处罚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按照《劳动行政处罚若干规定》第5条的规定,劳动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用人单位违法裁员,除应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外,还应接受有关国家机关的行政处罚,与裁员相关的行政...


·公司减资股东的出资需要退回吗
      公司减资股东的出资需要退回吗?公司减资股东的出资不需要退回,公司股东退股减资是不可以的,根据法律规定,公司股东是不可以退役减资的,但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退出。股权转让是最便捷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股东,那么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则需要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还拥有优先购买权。通过公司减资来实现股东退出,其实质是公司回购了退出股东的出资。也就是说,公司以其减少的注册资本购买了股东的出资从而实现...


·公司如何进行股权转让
      公司如何进行股权转让 一、公司股权转让的程序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


·《公司法》董事任职资格是怎样的
      《公司法》董事任职资格是怎样的一、公司法董事任职资格是怎样的?1、公司董事为自然人。2、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可以由股东或非股东担任。3、董事的任期,一般都是在公司内部细则中给予规定,有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定期把董事的任期限制在一定的时间内,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不定期是指从任期那天算起,满3年改选,但可连选连任。4、我国对董事的作了一定的限制。依据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担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1)或...


·引起合伙企业解散的事由是什么?
      引起合伙企业解散的事由是什么 一、引起合伙企业解散的事由是什么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同时,对于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


·疫情期间企业可以裁员吗?
      疫情期间企业可以裁员吗?疫情期间不可以裁员,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


·公司要求加班又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
      公司要求加班又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 按规定,公司安排加班后需要补偿员工,并且可以是进行调休或支付加班费。但是,有些公司要求加班后又不给补偿,比如不支付加班费,严重损害员工的劳动者权益,员工可以积极采取劳动争议处理办法维权。 公司要求加班又不支付加班费的,员工可以采取以下的办法: 1、找公司协商。为尽快处理双方的纠纷,最好第一时间协商处理,比较节省大家的时间和精力。 2、找劳动部门举报。并且,员工去举报时一般是匿名举报,如果被克扣加...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上限是多少?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上限是多少?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要求: 公司法明确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之所以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作出限制,考虑的主要因素是: 1、有限责任公司是以资本联合为基础组成的,股东人数不应少于二人; 2、有限责任公司有资本联合的因素,同时还有在相互了解、相互信任基础上人与人之间结合的因素,也就是通常所称的人合因素,这就要求股东人数不宜过多; 3、有限责任公司不公开募集股份,管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融资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融资有哪些风险?投资有风险,因此投资需要格外的谨慎,这些都是您所了解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融资同样存在风险,只不过融资是公司承担风险,但是许多人其实是不知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融资有哪些风险?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融资有哪些风险? 1、违约风险,即不能按期归还到期债务,导致企业信用受损甚至引起法律拆讼的可能性;2、道德风险,主要是指融资团队在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资...


·公司人员泄露商业秘密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人员泄露商业秘密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公司人员泄露商业秘密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人员泄露商业秘密需要承担的具体责任: 1、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来说,泄露商业秘密给权利造成损失的,侵权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2、刑事责任,如果泄露商业秘密造成权利人损失较重的,根据具体情况,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了。按照法律上的规定,将要承担以下的刑事责任: (1)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要受到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还要处罚金...


·一个人能做几家公司法人代表吗?
      一个人能做几家公司法人代表吗?《公司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因此,如果是同类的营业则不得经营;如果不是同类的营业则不受此限。二、公司法对股东分红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分配当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