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写工伤伤残鉴定申请书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工伤伤残鉴定申请书是受工伤的职工在进行工伤鉴定以前需要向鉴定部门提交的材料。对于工伤伤残鉴定申请书的写法以及需要写哪些内容的问题很多人都不了解。下面,我们为您整理有关内容供您参考。
  
  伤残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民族、出生年月、籍贯,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申请人伤残等级、误工期限、护理人数、护理期限、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张千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人已诉至贵院且现已受理。申请人在本次事故中遭受严重伤害,导致颅内出血,肺部挫裂伤及右下肢骨折。在医院接受治疗后,虽然经治疗终结,但至今智商有影响,右下肢骨折愈合后右下肢较左下肢缩短,行动不灵活,无法恢复正常功能。为了索赔的需要,申请人现需要对伤残等级、护理人数及时间、后续治疗费等进行鉴定以便确定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请贵院安排鉴定事宜。
  
  此致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写伤残鉴定申请书注意事项:
  
  1、伤残鉴定申请书可以在起诉前单方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鉴定。
  
  2、立案后,伤残鉴定申请书须在举证期限内完成并交至人民法院;伤残鉴定申请书材料交一份给人民法院。
  
  3、伤残鉴定申请书可以本人签名,也可由诉讼代理人代为申请。
  
  相关阅读:
  
  一、工伤鉴定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上海市因工负伤、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2.《工伤认定书》;
  
  3.医疗保险契约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工伤的有关资料;《职业病病史摘要》
  
  二、工伤鉴定办事程序
  
  1.申请人提出鉴定申请并预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2.缴费后请等待鉴定通知,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检查及鉴定。
  
  3.鉴定结束后,在规定时限内签发《鉴定结论书》。
  
  三、工伤鉴定办理期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鉴定申请后,应当在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结论的时限可以延长30日。
  
  上文中我们为您提供的伤残鉴定申请书的内容是结合实际案例整理的。我们提醒,一份规范的伤残鉴定申请书的格式可以参照上文中我们整理的内容来写,但是具体的内容还是需要根据你自身案件的情况确定。如果你还是不知道怎么写的,可以咨询网站获得解答。
  
  


·正式工的对立词就是临时工,临时工的工资主要以日结的方式,与正
      正式工的对立词就是临时工,临时工的工资主要以日结的方式,与正式工有很大的差别。在我国随处可见临时工,而且临时工的福利待遇存在很多问题,如辞职。那么,我们在下文和您聊聊临时工辞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临时工辞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临时工使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可以依照劳动合同解聘临时工。 第二十二条 临时工可以依照劳动合同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


·鉴定为工伤后的待遇是多少?
      鉴定为工伤后的待遇是多少? 先到劳动部门认定工伤,然后进行工伤等级鉴定,按鉴定等级享受工伤待遇。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


·幕墙工程质量检验的内容及要求是什么?
      幕墙工程质量检验的内容及要求是什么? 幕墙是有多种防护效果的高级建筑外墙,一般材质为玻璃、石材、金属等。由于是公共建筑用外围,一旦出现质量不合格问题,不仅对内部人员造成麻烦,且可能会出现跌落事故伤害过往行人。质量不达标会增加修复工作,还有可能导致纠纷。所以幕墙工程质量检验的内容及要求需要参照各个条文。 一、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规范 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


·用人单位辞退孕妇员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辞退孕妇员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用人单位辞退孕妇员工补偿标准是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进行,若怀孕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若怀孕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则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


·因旷工被辞退的可以办失业吗?
      因旷工被辞退的可以办失业吗 旷工如果没认定为劳动合同法的第39条的情形,并且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其他条件,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拿到经济补偿。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是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


·确认劳动关系要多久时间?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会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合同。但在司法实践中,很多时候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合同,但是劳动者确实在用人单位工作。这种情况一般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发生劳动争议时,就会出现用人单位不承认双方的劳动关系的情况,这时劳动者必须找方法确认双方的劳动关系。那么,我们给您介绍一下确认劳动关系要多久时间? 一、确定劳动关系要多久?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


·工程质量评验方法及标准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评验方法及标准是怎样的项工程质量检验这样的事情,在一般情况下我国普通公民可能是接触不到的。但是您一定要知道,所有的建筑工程在完工以后,基本上我国的检验单位在进行检验的时候,有着自己专业的评定方法和评定标准。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工程质量评验方法及标准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评验方法及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规定的方法和检查工作的实际经验,对一般建筑工 程质量可归纳出看、摸、敲、照、靠、吊、量、套等八种检查方法。...


·无锡工伤鉴定多久一次?
      无锡市民在工厂上班的时候,有时候会被机器设备砸伤,这种情况下,职工应该尽快的申请工伤鉴定。只有拿到工伤鉴定书,职工才可以向企业索赔,要求工伤保险待遇。工伤鉴定可以企业,也可以是个人提出。那么无锡工伤鉴定多久一次?下面我们就给您简单讲一讲。 一、无锡工伤鉴定多久一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


·企业工资福利有哪些
      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在求职的时候不仅注重企业的发展前景,更会关注企业工资福利待遇如何,经综合考虑后才会得出慎重的选择。那么目前大多数企业工资福利都具体包括哪些呢?下面为您带来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 1、社会保障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这四类险是我国劳动部门规定各类企业必须为员工提供的社会保险福利。除员工月工资外,企业为这部分保险大约支付相当于工资额的10-...


·疫情期间幼师有工资吗?
      疫情期间幼师有工资吗?因疫情影响导致幼儿园无法开学的,按照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发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


·没劳动合同怎么诉讼公司吗
      没劳动合同怎么诉讼公司吗要提供能证明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工资卡、出勤卡之类没有劳动合同,在单位工作不超过一年的,可以要求从入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补偿。超过一年的视为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没有双倍工资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二、企业不签劳动合同将承担如下法律风险:1、未签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