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谅解书怎么写?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谅解书怎么写?当今社会上时不时的都会报道一场讨薪大军的“闹剧”,但跳楼、跳桥这种方式太过极端,而且得不偿失,要知道一个公司欠工资,要么是真没钱,要么就是老赖,与其大闹一场,不如走法律程序,安全又有保障。所以我们在知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后,也要了解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谅解书的书写格式。一、定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二、量刑标准《刑法修正案(八)》第41条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谅解书年月日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现在对受害人已进行了赔偿,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赔偿款项共计元,款项已以支付完毕。受害人认为赔偿款项已履行完毕,受害人对致害人行为已经谅解,为此请求司法免予对刑事责任追究。此 致受害人:年 月 日 附:赔偿协议书说到底,无论是讨薪的还是欠工资,都要讲方式,讲诚信。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入刑,这是对职场人员和劳动人员的一个很大的保障,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谅解书的签订,算是对峙公堂前的一个过渡。作为职工、劳动人员,学会使用法律,以理性的方式讨薪;作为老板,给职工发工资这是最基本的职业操守,如若违反,以后面临则不单单是违约赔偿问题,而很可能是牢狱之灾。
  
  
  


·在我国劳动关系是身份关系吗
      所谓劳动关系,在正常情况下是非常清晰,确认劳动关系也是非常简单的。但是有些时候,如果因为劳动关系引发纠纷,可能情况比您想象的要复杂。比如说有些人就容易将劳动关系和身份关系相混淆,对于劳动关系是身份关系吗这一问题产生诸多的疑惑,可能有些时候,劳动关系和身份关系会同时发生在同一个劳动争议当中。 一、在我国劳动关系是身份关系吗? 不是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所谓...


·员工被迫辞职,能拿到补偿金吗?
      员工被迫辞职,能拿到补偿金吗虽然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此规定不能一概适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并可支付赔偿金。因此,如果系用人单位违约...


·弱电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是什么?
      弱电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是什么 用电的安全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电的种类分为强电和弱电。我们生活中常用的如电视、冰箱、洗衣机等这些功率较小的都要称之为弱电。但是,我们常说,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即使是一些常用电,如果粗心大意,满不在乎的态度,一旦发生漏电和其他用电过程中的危险事情,后果都是不可逆的。为了防止这种事情的发生对于弱电工程的管理也是很有必要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整理弱电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是什么 弱电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是什么? 一、施工...


·在现实生活中,假如员工是因公而伤,公司是需要给员工赔偿的,五
      在现实生活中,假如员工是因公而伤,公司是需要给员工赔偿的,五险一金的工伤保险也是为了这个而设。然而实际是在发生工伤事件中,很多企业拒绝赔偿,这就导致发生一些劳动纠纷。那么工伤属于劳动争议吗?在这种劳动争议的案件中如何计算诉讼时效?下面的就“工伤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如何计算诉讼时效”进行相关介绍。 一、工伤属于劳动纠纷 工伤属于劳动纠纷,必须通过劳动仲裁,这是法定程序。只有劳动仲裁后不服或仲裁不受理时才能起诉。所以不能直接起诉,须先行劳动...


·依法辞退员工需要补偿一个月社保吗
      依法辞退员工需要补偿一个月社保吗?依法辞退员工不需要补偿一个月社保,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


·员工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合同也就是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签订的书面合同。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员工。不过实践中不少人认为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实际上这是一个误区。那么具体来说员工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如果你有这方面的疑惑,那就看下面我们为您做的介绍吧。 一、员工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


·在我国发生用工安全事故需要工伤认定吗?
      在我国发生用工安全事故需要工伤认定吗? 必须认定工伤,才有可能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


·工程合同居间合同风险有哪些
      工程合同居间合同风险有哪些 一、居间合同的漏洞及欺诈 1、居间人往往利用公众认知度较高的媒体发布虚假信息,诱使委托人上当。 一些中介机构利用大众熟知的媒体发布虚假的信息,如转让技术、寻求技术合作、加工承揽等,而事实上中介机构发布的只是一种广告,并不是合同,也不是合同的要约,只是一种要约的邀请。看到了广告的公众找到广告的发布者并与之商谈才能提出要约,直至承诺。因此受欺诈方与中介方在刊登广告的条款或文字表达方面发生关于违约责任的争论时,受...


·工伤赔偿有时间限制吗?
      工伤赔偿有时间限制吗? 工伤认定是有时间限制的,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后的一个月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申请认定,那么员工本人可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工伤已经认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后有伤残等级,员工可以领取社保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无时效性的法律规定的。 如果员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应由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不同地区单位同时需要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如果单位不支付,在发生纠纷的一年内可以提出劳动...


·试用期的员工可以随时辞退吗
      试用期的员工可以随时辞退吗不可以。公司不能随意辞退试用期的员工,除非满足相关情形并且需要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后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钢钩工程承包最新标准是什么?
      钢钩工程承包最新标准是什么? 企业想从一个大工程获取盈利,需要的是能承接下来的能力,关于钢钩工程承包最新标准是什么?分为三大标准,每个标准都必须达标。关于标准内的资金、设备设施、经验及员工技能等问题本文将为您逐一解答,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钢钩工程承包最新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2项以上钢结构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必须合格 (1)钢结构跨度30米以上: (2)钢结构重量1000吨以上; (3)...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