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车祸事故医疗费的赔偿是怎样的?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车祸事故医疗费的赔偿是怎样的?在交通日益发达的今天,各种交通事故屡见不鲜,伴随而来的法律问题也有很多,那么当车祸事故发生以后,需要如何进行赔偿呢?其医疗费的赔偿的标准又是怎样的呢?让我们带您来了解一下。
  1、医疗费赔偿的计算标准。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医疗等医疗人身伤害的费用。(1)挂号费:挂号费的次数、科别与审核认定的治疗伤害所就诊的次数、科别一致的挂号费应当赔偿。(2)检查费、治疗费等:根据伤疾的需要经治疗医院同意进行的检查、治疗等费用应予赔偿。未经治疗医院同意,受害人自行治疗与伤疾无关的费用或自行重复检查所花费的费用不计入赔偿范围,但确系治疗医院误诊而遗漏的伤疾除外。(3)药费:必须确系治疗因伤害人的侵害行为所致伤害的药费。需外购药品的,应当有治疗医院开具的处方。药品的种类、数量应当与处方一致,没有治疗医院开具的处方,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不应计入赔偿范围。(4)住院费:受害人根据治疗医院的要求需住院观察、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但治疗单位发出出院通知单后,受害人无正当理由故意延长住院时间而发生的费用不予赔偿。2、治疗与交通事故伤害无关的疾病,不应当赔偿。对于小伤大养,扩大检查和治疗范围,均不应赔偿。3、结案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后遗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未恢复的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受害人在康复型医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问题应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1)受害人治疗伤疾,一般应在普通型医院治疗。非治疗伤疾所必须而选择康复型医院就诊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应按普通医院治疗同种伤疾的收费标准计算。(2)
  在普通型医院就诊治疗后,经治疗医院批准转至康复型医院继续治疗,并确系治疗伤疾所必须的,其医疗费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康复医院收费标准计算。经治疗伤情平稳,但仍需继续进行康复、对症等治疗的,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可以在县级以下的医疗机构或者门诊治疗。4、确定医疗费截止的日期。一审法庭辩论终结的时间,但这一段时间所花费的药费,应由当事人申请法医鉴定,以作为判案依据。法庭研究的就是这一次审判赔偿的数额.5、医疗费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定。原告提出赔偿数额的证据,如果被告对原告的赔偿提出否定性意见的,被告必须提出证据来证明。这样,举证责任就发生了一个变化,本来损害事实、损害赔偿数额应该是由原告来证明的,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被告如果对他的合理性提出质,就要自己来提出证据举证证明。如果能够证明他没有合理性的,那么就法院就予以采信。6、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补救性治疗,如镶牙、植皮、安装假眼、假肢等,所花费的费用应予赔偿。受害人治疗因侵害行为而引起的其他并发症的费用,应参照治疗医院的诊断或者法医的鉴定意见,视二者的关联程度予以适当补偿。7、就地治疗及转院问题。依据该解释的初稿及最后定稿,及其立法本意,受害人的就诊,无需再适用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所做的受害人治疗及转院所做的种种限制。当事人就治无需再按就近、就地及转院应经原医院批准原则,其治疗机构由受害人选择。8、就医疗费超标及转院造成费用过高问题。为防止受害人诈讹,过量花费不必要的费用,该司法解释通过法官依职权判断,即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来确定医疗费的合理性;再者通过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分配,即由加害人就受害人用药费不合理承担举证责任。9、就后续治疗费用问题。继续治疗费用应当赔偿。具体的操作方法有三种:一是一次性赔偿,即将今后可能发生的治疗费用全部计算,一次赔偿。二是今后发生的损失另行起诉,不在本次诉讼中解决,只是确定今后的损失另行处理。三是即使是确定了一次性赔偿,但是今后实际治疗所发生的费用超出了一次性赔偿确定的数额的,对于超出的部分,受害人有权另行起诉请求赔偿。对后续治疗无法确定费用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但受害人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或鉴定结论必定发生的治疗费用,应一并予以赔偿。10、功能恢复训练费问题。在适用时不应包括心理康复所需费用,对心理的伤害,通过精神损害费予以解决。11、交通事故当事人在医院治疗期间需要外购药品的,应当由该医疗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并与伤情治疗的需要相符。12、诱发疾病的治疗费用问题。对于交通事故所诱发的疾病的治疗,应当按照因果关系中的实际情况确定,即按照原因力的大小,按照相当因果关系确定责任的有无。在确定了有相当因果关系以后,判断侵权行为对诱发疾病发生的原因力。原因力是百分之多少,就按照百分之多少赔偿支出的费用。
  医疗费计算公式为: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在上边说了许多,相信您对车祸事故的医疗赔偿标准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是真实的案件往往是十分复杂的,对伤情的判断,对家属的抚慰,都是很难估计的,所以赔偿金额也是很难进行计算的,为了保证您的切实利益,您可以在找在线律师进行更进一步的咨询。
  
  
  


·一、醉驾摩托车发生事故怎么处罚?
      一、醉驾摩托车发生事故怎么处罚?涉嫌危险驾驶罪,处拘役1-6个月,取得受害人谅解,对量刑有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如今购买房屋的,一般都是要先搞清楚是否有相应的车位可以购买,
      如今购买房屋的,一般都是要先搞清楚是否有相应的车位可以购买,毕竟现在每家每户都有机动车了,如果没有一个自己的车位,停车也是一个很麻烦的问题。而对于地上车库很多时候的都是没有独立产权的,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转让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疑惑。一、地上车库没有独立产权是否可以转让无产权证的地下车库或者车位不受保护,当发展商把广大业主共有的车位私下卖掉,由于这些产业并非属于发展商的,业主最后拿到手的只是一纸合同,而不是产权证。 这些没有产权的共...


·法律规定交强险在什么地方交
      交强险在什么地方交平常在给车辆购买商业保险时可以一起购买交强险。在购买新车时可以在4S店购买;在车险到期后用户也可以在网上购买;这个保险是必须要购买的,车辆不购买这个保险是不能上路的,这一点需要大家注意。交强险在购买时按照座位数收取费用,家庭自用车6座以下每年950元,6座及以上每年1100元;不过购买后一年内不出险是可以享受优惠的;比如第一年购买后不出险,在第二年可以享受10%优惠,以此类推,最高可以享受30%优惠。交强险在购买后出险...


·有交通事故精神赔偿金吗?交通事故赔不赔精神损害?
      找专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您都知道,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是寻求交通事故鉴定,以确定双方的责任,从而主张事故赔偿。交通事故赔偿肯定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但是,还有很多人有疑惑,有交通事故精神赔偿金吗?我们可以肯定告诉您,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整理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


·机动车之间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比例都有哪些?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公安机关交通部门会对交通事故的现场进行勘察,并对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划分。机动车之间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比例根据其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程有所不同,相应的,赔偿比例也有所不同,那么,机动车之间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比例都有哪些呢? 一、责任认定 机动车之间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比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


·醉驾如何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
      醉驾如何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1、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2、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二、醉驾的相关规定有哪些1、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2、《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


·道路交通评残标准有哪些?
      道路交通评残标准有哪些? 一、道路交通评残标准有哪些?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各有不同的标准。无论通何种委托方式,伤者都要提供相关材料。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是否完整、充分、真实,直接关系到司法鉴定机构是否会受理。材料越充分、完整越有利于司法鉴定机构对伤者的伤情做出公平、公正、合理的伤残级别。 二、二级...


·辞职要交合同违约金吗
      辞职要交合同违约金吗在我们进行辞职的时候,有很多用人单位要求我们进行缴纳违约金,这时候很多人就会对是否需要缴纳违约金存在疑惑。那么,辞职要交合同违约金吗?违约金的标准是怎么进行规定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辞职要交合同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


·汽车上牌多少钱,上牌照的流程是怎样的
      汽车上牌多少钱,上牌照的流程是怎样的?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不断提高,很多人都买了新车,那么该怎么给汽车上牌成了首要的问题,汽车上牌多少钱?给新车上牌照的最新流程有哪些?我们总结了以下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看一下吧: 汽车上牌需要多少钱: 自行办理费用:对车主来说,如果自行办理新车上牌,那么新车上牌费用主要包括新车上线检测缴纳的费用、拓号照相的费用以及新车牌照的费用等。其中上线检测的费用一般在100元左右、拓号照相3...


·一、醉驾被吊销驾照后开车受到什么处罚?
      一、醉驾被吊销驾照后开车受到什么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形:1、没有驾驶证的;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二、醉驾吊销驾驶证的期限是多久?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


·交通事故诉讼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中很多当事人会因为最终的赔偿问题而产生纠纷,随着人们法院意识的提高,如今大部分人在遇到类似纠纷的时候基本都会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对交通事故诉讼的流程可能就不是很清楚,由此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很好的维护,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交通事故诉讼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诉讼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首先,原告在交通事故律师的陪同下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