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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有年龄限制吗?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受伤之后,治疗完成以后向劳动鉴定委员会所申请的工伤鉴定事项,是劳动者伤残能力鉴定等级的基础和后期工伤补助及伤残补助金索赔的基础,那么工伤认定有哪些要求,工伤认定有年龄限制吗,公司员工超过退休年龄可以进行工伤认定吗?
  
  工伤认定办法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公司员工超过退休年龄可以进行工伤认定吗?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受到的职业伤害能否认定工伤,在实务和理论方面都存在较大的争议,笔者认为,是否认定工伤的实质焦点是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是否可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问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其职业伤害应可以认定为工伤,否则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调整认定为工伤(本文不讨论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非劳动关系的人事关系工伤认定情形),应该通过民事法律关系等渠道解决伤害赔偿问题。事实上,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某些劳动者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延长退休年龄的,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存续,社会保险关系亦存续,发生职业伤害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或视为工作期间受伤的在工伤认定期限内按照工伤认定程序进行工伤认定的,如果工伤认定结果为确认工伤的,劳动者依法是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的。实务当中,能否认定为工伤对于 后期能否请求工伤赔偿和一次性伤残扶助金意义重大,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及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角度出发 ,工伤认定有年龄限制吗?这个问题的焦点在于用人单位与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之间是否还存在着劳动关系,事实上UI秀职工按月领有养老退休金,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尚未解除,因此,即便是超过年龄的退休职工也依然可以进行工伤认定。
  
  
  


·砖砌体的工程质量要求是怎样的
      砖砌体的工程质量要求是怎样的我国的经济大力发展,国家建于工程建设这一块管理非常严格,不管是铁路建设还是公路建设亦或是房屋建筑和机场建设,砖砌体都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步骤之一,它的工程质量关系到下一步骤的施工质量。那么砖砌体的工程质量要求是怎样的呢?下文对砖砌体的工程质量要求作解说。砖砌体的工程质量要求总的是:横平竖直,砂浆饱满,错缝搭接,接槎可靠。1、横平竖直。砖砌体的抗压性能好,而抗剪性能差。为使砌体均匀受压,不产生剪切水平推力,砌体灰...


·劳动者主张未盖章合同生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劳动者主张未盖章合同生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劳动者主张未盖章合同生效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根据这一规定,我们可以看到,用人单位盖章并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可表示劳动合同生效。仅凭没有盖公章,就认定劳动合同没有生效,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为防止隐患...


·劳动保险行政部门的行政争议案件处理条例
      劳动保险行政部门的行政争议案件处理条例 一、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是各地政府机构里面管劳动和就业的机构,即国家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各地的局等等。 二、劳动保险行政部门的行政争议案件处理条例 第一条为妥善处理社会保险行政争议,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劳动法、行政复议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社会保险行政争议,...


·二级烧伤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高温环境中工作的工人,会面临各种职业风险,其中就包括烧伤。当职工发生工伤后,其家属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这样就可以为下一步索赔做好准备。二级烧伤算是比较严重的工伤,需要经过鉴定才能得到具体的赔偿金额。那么二级烧伤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给您具体讲一讲。 一、二级烧伤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现在二度烧伤,是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计算赔偿的。赔偿项目是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执行,计算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地方法律规定...


·可主张哪些工伤赔偿,怎样获取工伤赔偿?
      工伤即因工受伤。在现今社会,仍然不乏有高危职业的存在,比如建筑工地上的高空作业等等。如果劳动者因为工作的原因而受了伤,一般都可认定为工伤,获得工伤赔偿。具体来讲,劳动者可主张哪些工伤赔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劳动者可主张哪些工伤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员工发生工伤后,可以主张的赔偿项目根据伤亡情况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员工发生工亡的情况。员工因工死亡后,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


·工程发包法律法规中发包、承包条件
      工程发包法律法规中发包、承包条件   一、工程发包管理   发包管理内容主要有:工程建设报建制度;发包单位和个人应具备的条件;发包工程勘察设计的条件;发包工程施工的条件等。   1.工程建设报建制度   文件规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下达后,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须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使政府了解固定资产投资和工程建设情况,以便制订政策,调控建筑市场供求,这是管理建筑市场的龙头。   2.发包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


·眼睛工伤鉴定标准等级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在司法实践中,司法鉴定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担任着不可或缺的角色,由于,司法鉴定人的专业技术水平也是相当高的,因此司法鉴定费也是极高的。司法机关在判处案件时需要结合司法鉴定的结果,若被鉴定者被鉴定为眼睛有伤残的,则应根据眼睛工伤鉴定标准等级赔偿标准来判处案件。 一、眼睛工伤鉴定标准等级赔偿标准 眼睛损伤不同,伤残等级不同,赔偿也不同。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a)一级伤残鉴定标准 10)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b)二...


·工伤认定时限中止事由有哪些?
      天有不测风云,劳动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工伤、因工致残、甚至死亡的情形,这时候劳动法赋予广大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利就有所体现了。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请工伤赔偿,然而,您是否详细了解工伤认定时限中止事由有哪些?下面就跟随我们来了解一下。 首先,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然而,以下情形可能导致工伤认定中止。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 (一)劳动者与用人...


·在我国未成年工是几岁,多大年龄是未成年工
      其实在很多国家都是有未成年工的,但未成年工与童工是有很大不同。在我国,允许用人单位招用未成年工,同时也是严格禁止单位招用童工。虽然您都知道未成年工是未满18周岁的,那一般未成年工是几岁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在我国未成年工是几岁,多大年龄是未成年工 我国劳动法规定 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属于未成年工。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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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的,这是法律赋予其的合法权利,但此时也要严格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操作才行。而我国相关法律中对劳动者提出辞职的时间做出了一定的要求,那到底这个要求是怎样的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劳动者提出辞职的时间有什么要求 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劳动者应当享有的自由。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


·劳动争议仲裁员错误有什么责任
      劳动争议仲裁员错误有什么责任 一、违规行为要究责 《办法》要求,劳动仲裁员出现因故意或严重过失,导致认定案件事实、适用法律依据明显错误的将被追究责任。列入到追究责任范围内的行为包括: 1、违反规定,故意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案件不予受理; 2、对不应当受理的案件违法受理,或因过失使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未予受理; 3、对不应当受理的案件违法受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4、明知具有法定回避情形,故意不依法自行回避,或者对符合法定回避条件的申请,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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